离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报告四:
近日,云南曲靖沾益县局为严格落实离退休人员在社会团体兼职(任职)规范清理工作,通过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电话联系、短信等方式,对分公司所属59名退(离)休人员参加社会组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10月14日,为准确掌握退(离)休人员在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全面宣传中央、行业政策,严格规范管理,沾益县局特召开了退(离)休人员专题学习会。会议全面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及《中共曲靖市烟草专卖局委员会转发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有关文件的通知》。会议还强调退(离)休人员在社会团体兼职必须报批,兼职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凡符合兼职规定但未经批准的,须在《通知》下发后6个月内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不符合兼职规定的,应由本人在6个月内辞去所兼任的职务。
通过全面学习,认真清理,并逐一进行排查,沾益县局退(离)休人员没有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的情况。
官员违规兼职取酬系巡视发现的老问题之一,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就要对这部分群体“严”起来。以上离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到秋雨露网站范文栏目查看吧!www.qiuyul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