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但是,参保在职人员和参保退休人员所继承的额度算法不同。
如果参保在职人员死亡,个人账户继承额为本人死亡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如果是参保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继承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计算方法:
个人账户继承额=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后个人账户利息-个人账户月养老金×已领取养老金月数。
注:按男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71.5岁才能领完。按女性50岁退休计算,领自己的钱,在66.25岁领完。
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在退休之后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以继承。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继承?
参保人继承人准备死亡证明、本人为继承人的证明、身份证明并填写相关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关系所在社区或退休前最后一家公司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