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在新疆生活的公民,尤其是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新疆的稳定。应该做好正面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首先我们自身应该努力通过学习,深化了对反分裂斗争的认识,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提高了政治水平和自身免疫力;
第二要充分履行教师的职责和义务利用班会课及平时时间对所教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他们学习《新疆地方史》,了解新疆的历史,认识到多民族并存的益处,净化学生灵魂;
三可以通过一些资料的学习使学生懂得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应该倍加珍惜。同时让学生认识到今天我们的祖国是强大的,团结进步也是今天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只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一定会以失败而告终的。
篇二:亮剑发声心得体会
2017年4月21日,新疆食品生产企业学习吾布力卡斯木买吐送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座谈会在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研究院召开,会议由自治区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党支部与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研究院党委联合承办,目的是组织新疆民族食品生产企业深入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明确食品生产企业及其负责人在履行去极端化义务中所需承担的社会责任,交流探讨在维护民族团结各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掀起广大维吾尔族员工向吾布力卡斯木买吐送同志学习的新热潮。
会议组织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刻阐述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分析总结了“极端化”的14种表现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新疆食品生产企业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再次重温了《致维吾尔族同胞的觉醒书》的主要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