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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系暖婚 小说经典片段

来源:秋雨露  编辑:qiuqiu 时间:2019-02-27 14:15:12 热点:暗黑系暖婚,小说片段

 

  《暗黑系暖婚》是顾南西的最新小说,这本小说一上架就收到了很多书迷的关注。下面是小编你给大家整理的《暗黑系暖婚》小说经典片段,让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片段一: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第一次见面便提出这样荒唐的要求,连姜九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并非浮夸随便之人,归根结底,她想大概是对方生得太蛊惑人心。

  男人有些惊愕。

  她立马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

  见了鬼了,她并不轻信于人,却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怪,这种陌生的熟悉感,让她有些手足无措,不自觉地心慌意乱。

  分明不曾相识,何来这种荡气回肠后的心神难宁?只是因为那双美得世间少有的手?若是如此,她想,她恋手的毛病可能严重恶化了,至少在这个男人之前,她从未对哪双手如此迫切地渴求过。

  男人歉意地稍稍浅笑:“抱歉,我有轻度洁癖。”

  姜九笙很遗憾,尽管装得不动声色。

 

QQ截图20190213141937.jpg

 

  他犹豫了片刻,又柔声地问:“只摸一下可以吗?”

  “当然!”她回答得很干脆。

  对方笑着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凉,掌心干燥,骨节比她想象的还要纤细,肤色几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夹杂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觉。

  就如此,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觉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几秒就松了手,道了句谢谢。

  对方说,不用谢。

  他说:“我叫时瑾,瑾瑜的瑾。”

  时瑾。

  真是个温柔的名字,念起来像江南小镇的吴侬软语。

  她回:“姜九笙。”

  时瑾轻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还尚且有几分名气,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轻柔优雅,是音响乐里的贵族。

  没有再攀谈,他们一前一后出了电梯门,背对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哒。”

  门合上,时瑾抬起手,蓦然怔神,许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诚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这二字时,温柔得听不见了尾音。

  夜九点整,莫冰的电话打来。

  姜九笙开了免提,一边往脸上拍水乳,一边朝衣帽间走去:“到了?”

  “嗯,在你楼下。”

  “我就下来。”取了件白色高领的针织毛衣,黑色卫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带,随口聊道,“莫冰,我多了个新邻居。”

  她性子并不热情好客,这突然被提到的新邻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问:“重点是?”

  姜九笙背了布艺小包,锁门,朝电梯口走去,卫衣的帽子罩在头上,她低着头,嘴角带了笑,对着电话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话。”

  手控患者的重点永远在手。

  莫冰玩笑:“心动了?”

  姜九笙很是坦荡:“嗯,想私藏。”

  电梯门将合,丝丝门缝里,那只她想私藏的手毫无预兆地,撞进了她眼底。

  时间似是静止了一下,四目相对,都失了神。

  这双手无论何时,都能惊艳了目光。姜九笙不露声色地把视线挪开,开口问好:“时先生,真巧。”

  时瑾进了电梯,站在姜九笙身侧,隔了两步距离:“我去超市。”

  姜九笙挂了电话,看了一眼手机:“这个点?”

  “嗯。”

  之后便没有再对话了。

  在小区门口与新邻居道了再见,姜九笙便上了莫冰的车,低调的银色BMW—m3,开了副驾驶的车门,莫冰抬头看她:“怎么也不化个妆?”

  卫衣铅笔裤,白色板鞋,穿得像个初出大学的素人,素面朝天,哪有半点艺人的光鲜亮丽。

  姜九笙不大在意:“因为自信。”

  莫冰也不揭穿她,什么因为自信,就是懒。罢了,所幸姜九笙底子好,即便这样,也比那些在时尚圈卯足了劲儿的艺人上镜。

  庆功宴在秦氏旗下的高级会所里举办,主办团队人员都是熟人,了解姜九笙喜静的性子,便也不拉着她热闹,开了个小间,让乐团的成员单独聚聚。

  莫冰带着姜九笙给导演和灯光摄影师们敬了一巡酒,便去了小间,另外四个成员已经到了三个,贝斯手靳方林、架子鼓厉冉冉,还有主音吉他张耐。

  莫冰是姜九笙的经纪人,并非乐团经纪人。

  当年天宇传媒只签了姜九笙,公司本欲以独立歌手让其出道,是她执意以原创乐团的形式发了第一张专辑。在唱片市场如此低迷的娱乐圈,一辑大火,半年之内,TheNine名声大噪,主唱姜九笙以创作才能和独特声线一时间风靡乐坛。

  莫冰是天宇的经纪人,而乐团其他成员,若非要定位,只能说是长期雇佣,并非属于天宇旗下,姜九笙在乐团步步登高,而乐团的另外四位成员倒显得平庸,莫冰不止一次以专业经纪人的角度同姜九笙说过,单飞于她百利无一害,甚至网上时常有人diss乐团成员——鸡肋者,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莫冰觉得虽夸张,却不无道理,没有创作才能,单论弹奏实力,也算不上顶尖。

  姜九笙只是笑笑,说了一句:我在一无所有时,他们不嫌弃我,那在我满身荣光后,也不能一人独醉。

  那是莫冰第一次看清这个笑起来薄凉冷艳的潇洒女人,原来有这么赤诚柔软的地方,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姜九笙她独善其身,干干净净地闯,坦坦荡荡地执着着她的坚持。

  “笙笙!”

  厉冉冉性子急,一见姜九笙便跳起来招呼她,嚷嚷道:“笙笙你快来,方林他灌我酒,你帮我放倒他!”

  厉冉冉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老幺,性子活泼热辣,模样倒是个十足的萝莉。

 

  片段二:

  “笙笙你快来,方林他灌我酒,你帮我放倒他!”

  厉冉冉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老幺,性子活泼热辣,模样倒是个十足的萝莉。

  姜九笙笑笑,坐了过去。

  “来了。”靳方林招呼了句,给她倒了一杯Chivas,她爱酒,尤其爱最烈的酒。

  姜九笙品了一口,便一饮而尽了。

  莫冰摇摇头,失笑,并没有上前劝住,今日庆功宴,就由着她喝吧。

  “我和方林行酒令,输了八局了,笙笙你帮我灌他!”厉冉冉说着恶狠狠地瞪了靳方林一眼,眸间难掩娇嗔。

  靳方林同厉冉冉是一对欢喜冤家,交往了三年,便打打闹闹了三年,厉冉冉性子泼辣直爽,靳方林却是个十足的老干部,已到而立之年,温和又斯文,好在一物降一物,厉冉冉这泼猴便是再无法无天,也没能翻过靳方林这座内里狡猾又腹黑的五指山。

  姜九笙觉得他们天造地设。

  又倒了杯酒,她道:“你们喝不过我,都少喝点。”

  喝酒抽烟打架弹吉他,姜九笙没有一个不在行的,分明外表是个天仙,行事却极致又热烈,厉冉冉撇撇嘴,放下了酒杯,她还是很听主唱的话。

  张耐坐在沙发的另一端,低头看手机,一言不发。

  莫冰问他:“柳絮呢?”

  他抬头,而是看向姜九笙:“她有点不舒服,晚点到。”

  姜九笙没有多问,倒是莫冰拧了拧眉头,却也没再说什么。

  不过,厉冉冉是个直肠子,不爽就会闹,十分没好气:“特么的架子摆得比笙笙还大,怎么,要我们去列队欢迎?”

  张耐脸色不太好看。

  靳方林把厉冉冉拉到身边,低声说她:“少说两句。”

  厉冉冉哼了一声,拉着靳方林跳舞去了。

  约摸四十分钟后,姜九笙半瓶威士忌都见了底,张耐才起身,说:“小絮她到了,我去接她。”

  姜九笙点头,没说什么,她酒兴正好,自顾喝着。

  张耐喜欢柳絮,从大学开始,乐队里的成员都知道,暧昧亲近了快四年了,情侣间该做的都做了,柳絮却从未在公开场合承认过张耐是她男朋友。

  厉冉冉每次都说柳絮这是鱼塘管理,张耐这备胎一备就是四年,厉冉冉和柳絮不对付,乐队里很早便有了矛盾。

  TheNine的前身是校园乐团,最开始并不叫TheNine,天宇传媒同意姜九笙以乐团人身份出道的条件便是让乐队冠了她的名字,将TheOne更名成了如今的TheNine,当然,自然有人不服,表现得很明显的便是队里的键盘手柳絮。

  当然,柳絮自然也有她的道理,TheOne是靳方林一手成立,张耐与柳絮是最早的成员,甚至连年纪最小的厉冉冉也比姜九笙早入团,在出道前,姜九笙刚加入乐团不过两个月的时间,不是主唱,而是以节奏吉他手的身份加入,原来的主唱是靳方林同系的师姐,因为私人原因临时退了团,姜九笙便由节奏吉他转了主唱,柳絮的嗓子好,只是音域不够宽,唱摇滚力度不够,靳方林便两相比较最后选了姜九笙。

  初始关系还不算太僵,如今姜九笙在歌坛的地位步步高升,网上各种diss乐团成员的键盘侠接踵而来,姜九笙三千万笙粉各个以一敌十,其他四位成员粉丝量加起来也不及她一半,这一人独大的局面太鲜明,两人的关系便越发僵硬了。

  趁包间里无他人,莫冰端了杯酒坐到姜九笙旁边:“你还是没有单飞的打算?”

  她没有犹豫就摇头:“没有。”

  “你没有,可架不住别人有。”莫冰话里有话。

  姜九笙抿了一口洋酒,抬眸看她。

  莫冰放下酒杯:“柳絮前几天见了好几个音乐制作人。”

  双膝自然并拢,双腿侧放,交叠成小“v”字型,半靠着沙发,姿势闲适舒服,神色慵懒了几分,姜九笙不咸不淡地回了声:“哦。”

  “没了?”莫冰挑眉觑她,“不感慨一下?”

  毫不夸张地说,姜九笙才是TheNine的衣食父母,柳絮充其量是个白眼狼,而今这白眼狼还想另立门户。

  “随她吧。”

  莫冰无语,皇帝不急太监急。

  姜九笙晃了晃手里的红酒杯,全然一副旁观者的淡然:“人呢,总要撞到头破血流才知道适可而止。”

  莫冰嗯了一声,不提那个白眼狼了,她入行这么多年,多少看得出来,柳絮有那个心,可到底没事还不够。

  厉冉冉玩够了,拉着靳方林回了包间,这时张耐也领着柳絮进来了。

  “你迟到了一个小时。”厉冉冉口吻很不客气。

  柳絮放下包,化了精致的妆,拂了拂月白色的连衣裙,面不改色地坐下:“路上碰到了狗仔,绕了几条街。”

  厉冉冉撇了她一眼,皮笑肉不笑地拿话讽她:“现在的狗仔真敬业,为了拍笙笙都跟到你那去了。”她穿得宽松随意,二郎腿一翘,“看来我以后也得跟你学着点,出门化个妆戴了墨镜凹凹造型什么的。”

  厉冉冉和柳絮素来不和,一个心直口快,一个口蜜腹剑,要相安无事,自然不太容易。

  柳絮不跟她斗嘴,冷着一张漂亮柔弱的小脸。

  张耐哄她,给她端了杯颜色好看的酒:“先喝点东西。”

  “我不喝酒,伤嗓子。”柳絮有些不耐,反复撩了撩直长的黑发。

  分明一副刻薄相,还装什么白莲花!

  厉冉冉只觉得刺眼得紧,她不爽,偏偏笑得跟个没事人一样,对姜九笙说:“主唱,听到没?别喝了,伤嗓子。”眯眯眼,瞥了柳絮一眼,含沙射影,“不然搞的你不是主唱似的。”

  “厉冉冉,你够了没!”柳絮气急败坏了。

  对方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耸耸肩:“没够。”

  她就是看不惯柳絮她丫一个键盘手成天端着主唱的架子。

  “你——”

  不装白莲花了?咆哮了吧!

  厉冉冉笑盈盈地打断,洋洋得意地嘚瑟着:“记者呢,来了没?赶紧拍,把她这张牙舞爪的样子拍下来,我也好借借TheNine小仙女的人气上个热搜什么的。”

  柳絮素来以温婉大气的小仙女形象示人,厉冉冉就看不得她这凹人设的虚伪样。

  果然,‘小仙女’忍气吞声了,抓了包出去:“我去趟洗手间。”

  柳絮踩着十公分的高跟出去了。

  张耐跟着起身,略带歉意:“笙笙,别生气,她就这脾气。”说完,他跟上去。

  “哼,作不死她!”厉冉冉头一甩,柳絮碍眼,张耐也不顺眼,分明是个有颜有身材的花美男,偏偏在柳絮面前是只忍者神龟,一副被勾了魂的昏庸书生样。

  姜九笙无奈,好笑地看着厉冉冉炸毛的样子,前一秒还炸毛的某人吐吐舌头,作无辜状。

  将杯中酒饮尽,拿了烟盒,姜九笙起身。

  “我出去抽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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