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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免费小说_霍泽霍水儿全本阅读

来源:秋雨露  编辑:qiuqiu 时间:2019-10-14 11:10:55 热点:父爱,霍泽,霍水儿

 小说主人公是霍泽霍水儿的书名叫《父爱》,本小说是茯云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游笙哭着扑到身霍泽里,这个傻瓜!傻瓜显然不知道为什么女朋友突然又哭又笑,手忙脚乱的哄着。说到这里,游笙眼底划过一丝黯然,“从此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煎饼果子。”这时,老板将一托盘的串儿放在桌上,香辣味道扑鼻袭来。

 

游笙才想到他回去后,为什么会那么吃。

 

因为便宜,有饱腹感。

 

摊主看到泪水涟涟的游笙,大约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在这个大城市,摊主也见多了这种为生活奔波的年轻人,所以在下次庄凛再来光顾的时候,做了一个加足了料的煎饼果子,说是今晚生意好,可以早点收摊,剩下的就都做给他这个老客了。

 

庄凛喜滋滋的递给游笙,游笙红了眼,吃了三分之一就说饱了。

 

是真的饱了,心里充盈着满满的爱意,其实她一点都不吃也感觉不到饿,想都给庄凛吃。

 

霍泽这个时候总算明白什么叫“有情饮水饱”。

 

“那要不留给你明天做早餐?”

 

庄凛这么说着。

 

早上,他们吃的是庄凛煮的滋味清淡、没加什么料的面。

 

加个鸡蛋也是给游笙,因为庄凛不爱吃。

 

游笙哭着扑到身霍泽里,这个傻瓜!傻瓜显然不知道为什么女朋友突然又哭又笑,手忙脚乱的哄着。

 

说到这里,游笙眼底划过一丝黯然,“从此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煎饼果子。”

 

这时,老板将一托盘的串儿放在桌上,香辣味道扑鼻袭来。

 

游笙挑了一串看起来最辣的烤鱿鱼埋头吃着,她需要味道重的东西来压住心里的酸涩。

 

从那以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女游笙,开始为了庄凛学习厨艺。

 

起初游笙做出的黑暗料理,庄凛也是照单全收,仿佛没有味觉。

 

如今买一个煎饼果子的钱,在那时候,游笙能做出让两个人都吃饱的有荤有素的菜。

 

后来经济状况逐渐好转,游笙的厨艺也越来越好,能做更多的大菜,每晚做好一桌庄凛爱吃的菜,第二天早上起来再做一份放进保温盒,让他带去公司当午餐。

 

然后呢?

 

保温盒里的饭菜慢慢的原封不动的又带了回来,庄凛说中午不用带饭了。

 

没多久,晚上也回得越来越迟,游笙守着一桌菜,热了又热,直到没滋没味。

 

庄凛的解释是应酬越来越多,让游笙自己吃,别等他了。

 

游笙无聊到苦闷。

 

想去工作,庄凛不让,想养个猫狗,不让,想生个孩子,还是被推拒。

 

庄凛的理由都找得很动听,游笙心底还是会冒出隐隐的不安,只能催眠自己,庄凛是例外。

 

可游笙忽略了,有的人能共患难,但无法共富贵。

 

一直做鸵鸟拒绝相信那个人变了,想跟天上的父母证明自己过得不错,没有跟错人啊,呐,是您们看错了。

 

跟着,游笙一直是跟着庄凛的,不是在身边就是在身后。

 

终于有一次,游笙要走在庄凛前面。

 

她擦着眼角的泪,“有点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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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为庄凛落下的,是真的被辣到了。

 

齐巍听着游笙说着煎饼果子的往事,默默的喝着啤酒。

 

他没有过这样青涩的恋爱,听着好像很温暖,互相付出,无可替代。

 

虽然没能敌过时间,面目全非。

 

但至少那一刻,是真挚的,美好的。

 

“我……其实没有谈过恋爱。”

 

齐巍放下易拉罐,坦白道:“我的性格可能也让我不怎么会说甜言蜜语,笙笙,你教我恋爱吧。

 

你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恋爱方式,浪漫的、热烈的、朴实的……我都会尝试。

 

我想让你开心。”

 

以前不觉得有什么,此刻觉得有些丢脸。

 

果不其然看到游笙惊讶的目光。

 

“你这么帅,工作又好,读书的时候也是学霸吧?

 

就算你内向了些,也会有很多女孩前仆后继的追求你吧?

 

你都没遇到喜欢的吗?”

 

齐巍不是第一次被女生这么夸,但绝对是第一次心花怒放。

 

“你能这么看我,我很开心。

 

笙笙,甜言蜜语就是说真话,对吗?”

 

看着齐巍虚心求教的模样,游笙满头黑线,嘴角抽搐,“对,也不对。”

 

她想起自己的女同学,被男生当着很多人的面表白,说的是:“虽然你不是美女,但我还是喜欢你。”

 

气得那姑娘发飙,“你自己长这鬼样子还来说我,滚!”

 

这个反面教材一度成为笑话在校园里流传。

 

齐巍哈哈大笑,看来实话实话还得看人来,有时候要反着说。

 

游笙眼中有着恍然,不自觉的想到,曾经她和庄凛也这么相视大笑过。

 

那时候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面前那个眼里都是你的男人,那喜爱会变成嫌恶,他牵你手,会为了别的女人扬起,狠狠打你的脸。

 

游笙摇摇头,把这些惆怅摇散,看着齐巍泛起笑意。

 

这一幕忠实的被记录下来,发到了庄凛的手机上。

 

他看到游笙在煎饼果子摊前驻足了一下,然后转身走到了一旁的烧烤摊。

 

这段日子庄凛经常想到以前,那么多的美好,在脑海深处藏着,翻出来画面还是很清晰,并没有因为时光黯淡。

 

他怎么会以为那些都被琐碎忙碌的日子给埋没了呢?

 

分明是自己被繁华迷了眼,失了初心。

 

庄凛无力的闭上眼,悔不当初。

 

没了游笙,他站得再高也是枉然,人没有了那个寄托,心就是空的,游笙就是他的寄托,是他的药。

 

没了游笙,庄凛也得了绝症,药石无医。

 

这房子里处处都是游笙的影子,可又没有游笙。

 

庄凛怎么也没想过,有一天要通过找人偷拍这样的方式才能看到游笙。

 

是犯贱吗?

 

九年时间,都没能让他好好珍惜,失去了做这幅样子给谁看?

 

游笙看不到,庄凛也没脸让游笙看到。

 

每次来这个家都是折磨,提醒着他犯了怎样不可饶恕的错,弄丢了游笙。

 

可庄凛却舍不得不来这个房子。

 

他倒了杯红酒,再放两颗安眠药,这样才能睡得着。

 

移植了骨髓后,齐巍仍然很紧张游笙的身体,整天如眼珠子般看护着。

 

因为他知道,游笙两次病情恶化,让骨髓移植根本来不及了。

 

执意要做手术只不过是心理安慰。

 

理智告诉齐巍没什么用了,但他内心还是无数次祈祷出现奇迹。

 

然而奇迹终究没能出现。

 

这天早上,齐巍买了游笙昨晚说想吃的豆浆油条,就去叫游笙起床。

 

敲了几下门就听到里面游笙闷闷的说着自己还没睡够,想再睡一会儿。

 

齐巍当然由着她。

 

此刻游笙正蜷缩在被窝里,小小的一团,脸色白得白得透明,任谁都看得出她正在经历巨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