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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玺越的文章笔触细腻,情节不拖沓,《往昔红痕》很棒!陈玺越庄雨眠是本书的主角,《往昔红痕》简介:“我不管你说什么东西,庄雨眠,限你一周之内打掉孩子回来领证,否则你以后就别叫我妈,也别想要一分钱家里的财……
?被死对头嘲笑母胎单身,我气得在脖子上掐出红痕。
“看到没?我男朋友吻的。”
他嗤笑一声:“就你,哪个男人会要啊?”
后来,我在妇产科门口哭,死对头却黑着脸出现:
“那个狗男人是谁?我去揍他。
“别哭了,你和孩子,我要了。”
早上睁开眼时,我发现我跟一个男人躺在一起。
光溜溜地那种躺。
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这男人不是别人,是我的死对头陈玺越。
京圈人人皆知,我们结下的梁子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
昨晚在酒吧喝酒,我们输了骰子被迫接吻。
吻完后,陈玺越懒懒地靠回沙发上,笑得浑不吝:
“庄大**有点生涩啊,看来是初吻?”
我一气之下,偷偷地在脖子上掐出红色痕迹,故意露给他看:
“看见没?这是我男朋友吻得~
“我男朋友他啊,超~顶的!吻技比你好一万倍哦。”
陈玺越当时表情不太好看,冷冷地盯着我身上那个“吻痕”,眸色难辨。
随即嗤笑一声:“庄雨眠,就你,哪个男人会要啊?”
不知道他是不是输给我很不爽,不爱喝酒的他,当晚竟然破天荒地喝醉了。
我送他回家,本想趁机拍下他醉酒出糗的样子。
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我反倒被他“啪”了一整夜。
可恶!
我气恼地咬着下唇,试图从熟睡的陈玺越怀里逃出来。
我刚一动,他就下意识地搂紧了我,俊脸埋在我颈窝里蹭着:
“眠眠,乖,让我再在里面待一会儿……”
绵绵?
好啊,这头还跟我相连着呢,嘴里还在喊白月光名字。
狗东西!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逃下床,脚一沾地,酸软得差点跪下去。
房间一片狼藉,连沙发和阳台上都有可疑的水渍。
昨晚的片段依稀地在脑海中回闪。
我被陈玺越拎着脚踝、掐着腰、抬腿抱,连**都撕烂了……
我正想给自己一巴掌,问问自己为什么不反抗。
眼睛瞥到床上时,手还是顿住了。
这身材,这肌肉,这尺寸。
换谁,谁顶得住啊。
我就当睡了个免费的鸭,还是欧美大小的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