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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金秀瑶族地区殡葬习俗的发展资料

来源:秋雨露  编辑:qiuqiu 时间:2017-04-25 10:22:55 热点:广西,金秀瑶族,殡葬习俗

每个地区都有各自的风俗和文化习惯,就连殡葬习俗也是各不相同,下面就是小编带来的金秀瑶族地区殡葬习俗,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广西金秀瑶族地区殡葬习俗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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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金秀瑶族地区殡葬习俗的发展

  我国于1952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了第一个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之后,陆续成立都安、巴马、大化、富川、恭城等瑶族自治县和龙胜各族自治县。此外,还先后建立48个瑶族乡。

  瑶族与聚居区周边的汉、壮、苗、侗等民族文化交流密切。同时,瑶族支系多,分布地域广,其文化同中有异,多姿多彩。因此,各地瑶族丧葬仪礼有所不同。有火葬、捡骨二次葬、土葬、树葬等。

  火葬:主要流传于金秀大瑶山。

  捡骨二次葬:大多瑶区流传。有三种方式,有的地方埋棺入土四尺,三年掘棺捡骨;有的地方用土块盖棺;有的地方搭茅棚停棺,两三年后,开棺捡骨,装陶坛择地安葬。

  土葬不捡骨:葬后3、7、21、满月、49、71等日都请道公给亡灵“送饭”,送饭之日已嫁的孝女、孝孙女都回来设祭尽孝。过年前烧去灵位。71天孝期满。不捡骨。

  树葬:小孩逝世,用破絮、破衣、棕皮包裹放入竹筐,请师公“开路”,带到山冲挂于树梢。“树葬”与花婆送子信仰习俗有关。民间认为,小孩都是花婆给的,长到5、6岁时必须举行“还花”祭仪酬谢花婆。小孩未经还花而死,树葬让其灵魂尽快回到花婆那里再度投胎。

  金秀是广西成立的第一个瑶族自治县,大瑶山是瑶族主要聚居区与瑶族文化中心区。“大瑶山”之名始见于清朝道光十年(公元1831年)《修仁县志》:“大瑶山在县境正南,离城十余里黄峒山后即瑶族界,皆丛山深菁,宽六七十里,修水自此发源,盖亦山之大而高者。下住瑶人”。大瑶山有5个瑶族支系:盘瑶、茶山瑶、花篮瑶、坳瑶、山子瑶。

  1958年以前,茶山瑶支系中金秀沿河十村和罗梦等村当时保持火葬方式。出殡前两天,逝者的房族亲戚都要为死者采集一束干柴,预先送到火葬场去。这种火葬场,多是在离村一、二里外的山坡上。棺材抬到后,即放置在平铺的干柴堆上,接着由道公作法,把棺盖撬开,再用横木架住它,使棺盖与棺身的中间,留出一条缝隙。道公继续作法,然后把预先准备好一束干竹片 (男逝者36条,女逝者24条,长约6尺)的一端烧燃,再由棺的一端(尸体脚的一端)插入棺内。棺内因装殓时满填白纸、白布,都是易于着火的东西,故火把一插入棺内,立即起火。孝子还要添加一些松脂小柴片入棺,以助燃烧。这时,抬棺的道公和送葬的人各自离去,只留孝子在旁守候,等待烧尽灰冷了,孝子就用高约1尺的陶缶覃一个,将尸体的心胸、头颅、四肢各部的骨灰,各捡一点装入坛内加上盖子,携往墓地安葬。其余的骨灰,则在火葬场附近,掘一小坑,就地掩埋。以前各个血缘亲属是有公共墓地的。安葬骨灰坛的墓式,是把倾斜的山坡,用锄锹把土垂直削平,成为直壁;在把下面的土削平一片,使它成为陈列祭品小平台。最后在垂壁上掘一长方形墓坑安放骨灰坛,坑口用石板封盖。新墓旁竖有木牌、幡布,死者生前一些用具,如碗筷、斗笠、雨伞、背箩、烟筒以及“口粮”酒肉之类,也一起摆放在那里。

  1958年以前,花篮瑶支系中龙华一带成年人用火葬或停棺捡骨葬。火葬的葬式与茶山瑶相同。

  1958年以前,花篮瑶支系中上下古陈两村采用火葬。停棺在棚厂经过四十天到几个月,即用火化。然后捡一部分骨灰装入陶坛,择地安葬;其余骨灰,即在停棺的地方掘一小坑掩埋。

  1958年以前,盘瑶支系已没有火葬,而是采用深埋捡骨葬式。

  1958年以前,山子瑶支系已没有火葬,而是采用深埋捡骨葬式。

  1989年12月以前,茶山瑶支系中仍有传承1958年以前茶山瑶支系中金秀沿河十村和罗梦等村当时的火葬方式。

  2008年8月完成修订的《金秀瑶族自治县概况》记述:“茶山瑶的丧葬,各地有所差异。金秀沿河十村和罗梦一带用火葬,即将死者抬到离村数里外,放置在预先铺设的柴堆上,把棺盖撬开,将松明放入棺内由道公点火,烧尽棺木和尸体,然后由家人将骨灰从脚至头逐一捡入骨坛,携至墓地安葬。

  金秀大瑶山火葬有如下特点:

  (1)设置露天火葬场,没有固体建筑,临时使用土地;

  (2)除死者骨灰(有的是部分骨灰)外,其余焚烧残留物在火葬场附近掘坑就地掩埋,不破坏生态环境;

  (3)有公共墓地集中放置骨灰坛,不留大坟包。

 

瑶族的丧葬因地区和支系不同而异,秋雨露网站和大家分享的广西金秀瑶族地区殡葬习俗的发展资料,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