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故事,主要指男女之间相爱的故事,用故事记录下来,发表在网络或者杂志。以描写男女爱情为基调。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感人爱情故事,欢迎大家分享。盲女一盲女孩,她一无所有,只剩下愿意照顾她的他,他成了她的男朋友,一天
感人爱情故事(通用65篇)
爱情故事,主要指男女之间相爱的故事,用故事记录下来,发表在网络或者杂志。以描写男女爱情为基调。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感人爱情故事,欢迎大家分享。
一盲女孩,她一无所有,只剩下愿意照顾她的他,他成了她的男朋友,一天他问她:“如你眼睛好了,能和我结婚吗?”女孩立刻答应了。
很快,女孩有可移植的`新视角膜了,恢复了视力,但她发现她男友也是盲人。男友向她求婚,女孩拒绝了,最后男孩只说了一句话:“照顾好我的眼睛。”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我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
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明白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期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样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样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最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
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之后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一个男孩从十八岁就爱上了一个女孩。他们是一届,但不是一个班,男孩想,等上了大学他就会表白,因为男孩喜欢女孩笑面如花,喜欢她清纯的声音和细细的丹凤眼,他觉得这个女孩就就应是他的,他想,再等等吧。
他们同时考上了大学。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他也选取了同样的大学,而本来他能够上更好的学校。上大学后女孩开始了缤纷的大学生活,每一天这个社团那个社团的.,男孩看到女孩过得这么快乐就想,再等等吧。于是他仍旧没说。
大二的情人节,他最后鼓足勇气去表白,却发现女孩的窗前已有了一枝红玫瑰,他甚至都没有把藏在夹克中的红玫瑰掏出来。女孩问,有事吗?他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有,我只是想找你开老乡会。女孩失望地看着他,然后给那枝红玫瑰浇了水,说是同班的班长送的。
毕业后女孩结婚了,男孩却一直都没有谈恋爱,他只是一路追随着女孩回到了他们的小城,本来他是有机会留在大都市的,可为了自己爱的女孩他认了。
他对任何人都没有说过自己的心愿,别人为他介绍对象,他总是笑着拒绝,人们都以为他条件太高了太挑剔了,所以渐渐地很少有人再管他的事,他也总是一个人听听音乐看看书,不明白还要把这份感情守多久。有一次同学聚会大家都喝多了,有人开他们俩玩笑,说他近水楼台怎样没得着月,他笑着,什么也没有说,倒是女孩喝多了酒,看着他的眼说:人家看不上我。他愣在那里,想起没有拿出来的那枝红玫瑰,此时已变成了他心底的朱砂痣一般,让他心疼。他本来想告诉她他的爱,但是他想,太晚了,真的太晚了,他不明白女孩的婚姻已发生了变故,她正在办离婚。
等到女孩离完了婚,他想最后能够说了,因为女孩也爱他啊,他不明白他们怎样就错过了呢,本来上天给过他机会,给过他们一段好姻缘,但是为什么偏偏到那里才给他一个结局?
然而不幸的是这还不是结局,在他正要表白的时候他就被查出患了癌症,他不忍心让女孩为他分担痛苦,所以,他仍旧没有说。他想,让他带着这个秘密直到生命的尽头吧。
女孩来看他,表白了能够照顾他,他笑着说,我看不上你,我要看上你早就表白了,何苦等到此刻?女孩的自尊心受了伤害,从此再不来看他。有时候,他会一个人在病床前发呆,看着窗外的树叶渐渐地飘落,他想,他的感情也像这秋天的树叶,正在一片片地落下来,最后埋藏在地下。
有位男孩很爱女孩,把她当宝一样的捧在手里。
下雨时,男孩总是把雨伞尽量撑在女孩身上,而自己身上都湿了却笑得很甜,女孩很感动,也喜欢男孩这样的宠着她。那天,他们一起去散步回来,路过一个工地,突然一块碎石从上面掉了下来。男孩赶紧用身体包住女孩,但是突然地男孩将女孩的身体背转过来,自己倒在了地上。女孩重重的摔在他身上,而石头正好砟在女孩的额头,血慢慢的流了出来女孩哭着跑了回家,她真的很失望……男孩给她打了很多通电话,她没接就把手机关了,把自己关在房间痛哭。
直到被敲门声惊醒,她妈妈告诉她,男孩被一根铁筋刺穿了肺部,失血过多离开了人世……她疯了一样地跑去医院,男孩躺在白色的病床上,手里紧紧地握着手机,上面写着这样一条信息:"亲爱的,当我看到地上的`铁筋时,我已经没有办法为你挡住石头了。亲爱的,痛吗"……女孩抱着男孩的尸体痛哭……好好珍惜你爱的人,不要等失去后才来珍惜。
有一对夫妇去滑雪,不幸的是他们遇到了暴风雪,被困在了山中,天很冷,四周也没有任何生命的痕迹,而他们也没有带食品和御寒的衣物。过了一日暴风雪仍在持续,他们只能躲在山洞中默默的忍受寒冷和饥饿。
丈夫看着身体越来越差的妻子,决定继续到外面去找食物,他明知什么也找不到但还是出去。过了一会他回来,妻子发现他身上血淋淋的,整个左臂都不见了。丈夫忍着痛给妻子说他遇到了一只熊,熊被他打死,但他的一只胳膊也被熊咬断,说着他交给了妻子一个烤的黝黑的东西,说是熊肉,让妻子吃,并说他已经吃过。过了一个星期,救援队找到了他们,妻子得救了,但丈夫已经远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医生发现了那段吃剩的熊肉是一个成年男人的左臂,直到这时,妻子才明白一个星期以来维持着她的生命的食物是她丈夫的左臂。一个救援队员在那个山洞不远处发现了一块沾满了血的石头,和一堆烧过的木炭,原先丈夫并没有遇到什么熊(在这个地区根本就没有熊的存在),他在距山洞不远处用石头敲断他的左臂,然后烤熟交个了他的妻子,他所爱的人。
他放下了自己生存的机会和权利,而把机会留给了他的妻子,留给了他所爱的人。
他们的记忆常常不约而同地回到50年前。
那时,他是城中下乡的知青,在一个偏僻的山村中教孩子们读书。黄昏时,常常在学校后面的山坡上散步,任夕阳将孤单的影子肆意拉长。
那天,当他再次走上山坡时,她的身影便如小鹿般猝不及防地闯进他的视线。她赤着脚,在小河边清洗如瀑的长发,激起一朵朵绽放的浪花。夕阳恰好在她头顶发出万丈光芒,恍惚间,他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个下凡的仙子。
她当然不是仙子,只是山村中一个普通的姑娘,一辈子没走出过大山,不会说普通话,不认识几个字。于是,他自告奋勇做了她的普通话老师,而她也教他说当地的方言。
一日日的接触中,她觉得自己的心中慢慢打了个花骨朵,春风一吹,一瓣瓣地绽放了。这让她兴奋、紧张又不安。还没来得及思索太多,就被有所察觉的父亲关在了家中。
思念让他抛掉矜持,不顾一切地冲到她家。
拦在门口的,是她的父亲。这个看上去粗笨的老人,说出的话,如摔下的汗珠子一样坚硬:你是城中的知识分子,是白天鹅,我女儿只是个癞蛤蟆,配不上你!
他当然理解一个父亲的担忧,信誓旦旦地保证,今生与她携手,不论前路如何,永不相弃。可是,诚恳的`话说了一箩筐,老人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你别害我女儿,她太单纯!
从日出到日落,他就一直站在她家的门口,像一块甩不掉的粘皮糖。老人索性不再理他,锁了门,任由他在那中站着。
夜,慢慢笼罩大地,四周寂静无声,连老天也想赶他离开,忽然狂风大作,轰隆隆的雷声后,一场大雨倾盆而下,豆大的雨珠结实地砸在土地上,啪啪作响。
他没有离开,也没有在屋檐下躲避,任由雨点扫过脸庞,打在身上。这世界若没有她,他还在乎什么?
就在他万念俱灰时,紧锁的房门忽然打开,她冲进雨中,如一只离弦的箭,稳稳地射入他的怀中。几天不见,她瘦了,花容月貌已显苍白,而他,亦憔悴不堪,胡茬长了好长。
心痛,落泪,然后,紧紧相拥。
她的世界已经容下他了,可是,他的世界呢?他的父母会允许他娶一位乡村女孩为妻吗?不,他们当然会反对,以他们的权势与人脉,儿子回城是早晚的事,他应该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城市女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爱情蒙蔽了双眼。
他写信给父母:今生今世,非她不娶!铿锵有力的一句话,挡住了父母所有的责难,快速结束了这场拉锯战。
他们的婚礼简朴而温馨。一间山洞就是他们的婚房,学生采来鲜花,将山洞装饰得如同仙境。她穿着大红的新娘服装,艳丽如清晨的阳光,将整个山洞照亮。
他们在这中结婚,生子,聊天,读书,与许许多多的夫妻一样,过着柴米油盐的平凡生活。只是,很多人这样的平凡会被打破,因为有人回城,过上全新的生活,从而把乡下的日子割舍得一干二净。
那段时间,她也害怕,怕他一去不返,只留她与孩子孤苦无依。可是,他怎么舍得呢?在城中安顿好,就立即接了老婆孩子,一家人重新团聚。
他开始穿光鲜的衣服上班,而她什么都不懂,像一只迷路的蜜蜂,嗡嗡地乱转,却怎么也找不到出口。他教她坐车,教她买菜,教她用煤气做饭,教她为人处世,如教一个刚刚成长的孩子。
不管他多么有耐心,有些东西,她就是永远也学不会。看着她惊惶失措的眼神,他的心狠狠地痛了一下。她本来是山中一朵清香的野菊花啊,只有在山中,才能自由地舞蹈,而他,却将她连根拔起,移植到钢筋水泥的都市,在不适合的土壤中,她只会慢慢地凋谢啊。
他放弃城中的工作,与她携手重新回到山村。
他们在山村中一待就是50年,从青春年少到鬓角斑白,一刻也不曾分离过。似乎,太完美的爱情惹老天嫉妒,居然让他们在晚年时,双双患上失忆症。很多人,很多事,他们都慢慢地不记得了,记不清儿女的脸,记不得吃过的饭,甚至,记不得回家的路。
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却记得彼此。他们每天牵着手在山村小路上漫步,一刻见不到她,他就会拉着旁边的人问个不停;他常常因为忘记身处何处而发脾气,而她总是跟着他一起发脾气;心情烦躁时,只要一看到她,他立即眉开眼笑,叫着她的名字,紧紧拉着她的手;她不吃饭时,他只要一出现,她立即欢天喜地地拿起筷子。
这一幕幕常常看得旁人忍不住落泪。他们什么都不记得了,但两颗相爱的心却紧紧相连,创造了这世间的奇迹。就算忘记全世界,也会把你深深记心中,这是对爱情最好的诠释。
很久以前,有一只小白狼在一个孤僻的山村里,孤独的生活,而狼在人类心目中的地位比较让人讨厌,总会成为猎人枪下猎物。而这里,却有个小女孩很喜欢这只小白狼,整天陪伴着她玩耍,带着它走遍了村子里的每一个角落,游山玩水,小白狼和女孩在一起很快乐,……他们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小白狼受到女孩精心的保护和照顾。
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不幸的事情终于来了,小女孩家要随家人搬到城里去了,小女孩知道自己要走了,没有告诉小白狼,而是陪着它玩了一整天,最后,小白狼累了,睡去了。小女孩用草藤编了一根项链挂在小白狼的脖子上,小白狼醒了,高兴的不得了。
别离在即,小女孩最后看了小白狼一眼,流着泪走了,上了远行的车,小白狼知道发生了什么,它一直追着,可是它怎么追得上车呢?车子渐渐的消失在小白狼的视线里了,小白狼记住了那个车子的方向……
当月光洒在小白狼的身上,小白狼改变了自己的摸样,振作了起来,朝西方佛主居住的方向跑着,躲开了无数个猎人的.枪,躲开了死亡带着忧伤来到了佛主的面前,小白狼跪在佛主的面前,求佛主让它变成人的模样再见一见小女孩,就这样跪着,苦苦的求了很多年,终于感动了佛主。
然而,佛主给他了一张契约,变成人的愿望需要用三生三世的生命来换取,况且变成人之后,你只能拥有一天一夜的生命了。激动的小白浪答应了佛主给的条件,来到了有小女孩的那个城里,然而,七年前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变成如花似玉的大女孩了,小白狼的脖子上带着七年前小女孩给他编那根的草藤项链在城里苦苦寻找,找遍了每一个角落,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条小溪边看到了一个漂亮女孩子在画画,一阵轻风吹来,吹起了女孩子的画,小白狼拣起画的瞬间,流下了眼泪,因为画上正是七年前的自己,那只小白狼。
女孩走过来,正要拿回画的时候,突然看见这个男孩子的脖子上挂着那根草藤项链,男孩告诉了女孩,到了今天这个局面的经过,自己就是那只七年前的小白狼,女孩抱住了男孩哭泣着说:“别离后,我一直苦苦求佛,希望我们会再次见面,这一天,我终于我到了,终于见到你了……”变成了狼人摸样的小白狼拥着女孩坐在月光下,珍惜着眼前的美好,感受着这份爱情的来之不易。男孩在月光下抓了两只萤火虫,想送给女孩做纪念,可是当他放开手时两只萤火虫交织出了一个“心”!他们知道是他们的爱情,感动了上天!!!
一天一夜,很快就过去了,人模样的小白狼和女孩再次来到了佛主的面前,这一次,他们求佛,希望再用几世的生命,来换取今生这一世的情缘,他们讲述着他们的爱情,希望能感动上天。然而,小白狼答应佛主的那个契约到了时辰,他们的尘缘尽了,人模样的小白狼倒了下去……
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小白狼躺在女孩的怀里,对女孩说:“我就要踏过这条奈何桥了,喝了那碗撕心裂肺的梦婆汤之后,恐怕,我们三世也不会相见了,让我最后一次吻一下你的脸好吗?”女孩泪流满脸。人模样的小白狼用尽了最后的力气。轻轻的,一个吻别!人模样的小白狼变回了原形!女孩悲痛欲绝的坐在佛主的面前,小白狼给了女孩刻骨铭心的爱,也给了女孩刻骨锥心的痛,女孩问佛主:“我们还能不能能不能再见面……
女孩喜欢上一个男孩,但他不敢与男孩说,女孩与男孩是同学,因为一次女孩在班级中干活时从高处落下,男孩把她接住了,女孩很感激男孩,在日后的慢慢相处中,女孩发现男孩是个很挑剔也非常的人。女孩看着他一个接一个的更换着女朋友,此时,女孩的心都快碎了,但当女孩看见男孩与他的女朋友分手的时候,都会很高兴,女孩付出的感情是默默的,她想让男孩与她先说:"我们交往吧!"但男孩似乎一直都没有发现女孩对他的感情。
但因为女孩对男孩很好,所以男孩与女孩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几乎的无话不谈的好哥们儿。在男孩给女孩讲述一些有关他与他的女朋友时,女孩都会强忍心痛,静静的听他讲述那些故事,有时,女孩会把自己对男孩的感情想象成男孩给女孩讲述的每一个感人的故事中。
女孩从男孩给她讲的故事中,知道了男孩好多不惟人知的一些事,从男孩的故事中,女孩知道,男孩是一个重感情的人,甚至可以为了朋友去出生入死、两肋插刀。
女孩记得男孩的喜好,如:不吃酸奶冰激凌,爱吃口香糖,女孩知道了男孩这个爱好之后,大笑。男孩不解,问:"为什么笑?"
"没什么。我一直以为只有女孩子才爱吃零食,没想到......哈哈......"
"那有什么好笑的!"男孩说,但他不知道女孩笑不单单是为了一个女孩子与男孩子谁吃零食的问题,女孩笑是因为她又知道了男孩的一个爱好。女孩喜欢男孩,知道男孩的好多资料,身高,体重了解的比自己的还清楚。
女孩的朋友总的问她:"你这样做,值得吗?"
女孩常常会微笑着回答:"没有值不值得,只要跟着自己的心走就好。"
女孩的朋友无语。
一次女孩与男孩单独出去,是陪男孩给家人买东西,无意中聊到感情的问题上。
男孩问女孩:"你为什么还不找男朋友?"
女孩被他问的不知该如何回答,羞涩的说:"我......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男孩一听,表现的特别兴奋,问:"说,是谁,这么有福气啊?"
女孩闭口不答,只是低着头。
男孩看女孩沉默也不说什么。
女孩知道,自己不比别人,没有魔鬼般的身材,没有优异的学习,没有出人的才华,但女孩有一颗任何人都比不了的善良的心。与出众的好脾气。男孩也习惯了女孩对他的好,丝毫没有想别的,其实他一开始就对女孩有好感,但男孩看女孩太天真,不忍心去伤害她,因为自己是个没有一点优点的孩子,不适合善良的她。
男孩想知道女孩到底喜欢的是谁,就问:"我认识他吗?"
女孩点点头。但女孩还是没有说话。
男孩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说:"你知道吗?我以前的女朋友都是先提出与我交往的,所以,我感觉那样的女孩子比较轻浮,不稳重。"女孩听见男孩这么一说,不禁笑出声了,男孩看见女孩笑了,问:"你乐什么啊?我说的是真的啊!"女孩还是保持着迷人的微笑,说:"没看出来啊,那么花心的人会喜欢沉稳的女孩子啊!"
男孩不语。两个人都沉默了。但男孩想调节一下这尴尬的气氛,说:"我一直都只喜欢一个人,你知道吗?"女孩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但心中涌出一股隐隐的酸楚。
就这样谁也没有再说话,但大家都知道彼此一定有什么不快。
第二天,男孩兴冲冲的跑进教室,看见坐在自己前面的女孩,就大喊:你看!又有女孩子给我写"情书"了!"女孩只是哦了一声,就没再说什么。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男孩偷偷的把女孩拉到一个没有太多人的地方,女孩很紧张,猜想男孩会对自己说什么。
男孩开口了。说:"我想买架子鼓了,现在开始攒钱,呵呵!你还不夸奖我一下,我为了省钱,决定先不找女朋友。"
"那你找我来干什么啊?"
"求你点事,为了我以后有少花钱的地方,你冒充我的女朋友。别说不行啊,大家哥们一场,你也不忍心是吧!"男孩很认真、很认真的说,
女孩一直梦想着可以与男孩交往,但她想要的不是冒充。但女孩还是点点头。
打那以后,在校园中就出现了一对令人羡慕的一对情侣,日子还是一天接过,女孩与男孩一起攒钱,一起回家,一起出入在校园中每一个角落,没过多久,男孩与女孩攒够了买架子鼓的钱,在买架子鼓的那天,男孩说他朋友找他有点事,就让女孩自己一个人去了,在去买架子鼓的'路上,女孩的钱包被小偷偷走了,女孩很伤心,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但女孩还是用自己的钱买了架子鼓,那是女孩自己辛苦打工攒下的钱,乐行的老板给女孩一张提货单,女孩转身的时候,眼前慢慢变暗,身子下滑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男孩没看见女孩,心中开始担心,男孩那时知道那不是担心架子鼓,而是担心女孩,男孩给女孩打电话,但女孩的手机一直都是处在关机状态,第三天,一大早老师进来,带着一脸的严肃,告诉大家,女孩在也不会来了,大家都把头转向了女孩的"男友",大家看见男孩的脸上也是带着些许迷茫。
下课,男孩几乎的第一百零一次打电话,但这次电话通了,电话中女孩的声音特别的虚弱。
男孩问:"为什么不来上学?"
"因为......我有病了。我......我想见见你,有时间吗?"
"有,在哪见?"
"我们常去吃冰激凌的地方。"
挂上女孩的电话,男孩在心中就已经知道,他不能失去女孩,因为这两天,男孩的生活完全乱套了,朋友叫上自己去打架的时候也没有人拉着自己,或与自己一起去,以前都是女孩拉着他,不让他去,要不就是自己也跟着去,但现在没有了,原来在男孩心中那个一直喜欢的女孩就是她。只是自己一直都习惯欺骗自己罢了。
女孩老远就看见男孩坐在那,耀眼的阳光洒在男孩帅起的脊背上,就像是一个天使的背影。
女孩走过去。开口:"来了多久了?"
"一会,为什么不来上学?"男孩的口气就像是在质问女孩一样。男孩习惯有女孩在身边的日子,一下子改变还不习惯。
"我生病了,不能再上学了。"男孩看见女孩眼中有泪光闪动。
"现在能告诉我你喜欢的那个人是谁了吗?"
女孩摇摇头。
男孩看见女孩摇头,心中有些失望,他现在多么想女孩说,那个人就是他。
"你最近好像瘦了好多,怎么了?"
"我......"自己瘦是因为男孩说过自己胖,所以就努力减肥,所以弄的自己先是患了厌食症,然后在乐行昏倒是因为女孩被查出得了白血病。已经是晚期了,最多活不过下个月初,现在她还能站着完完全全是因为爱。她对男孩的爱。
"怎么了?"男孩看见女孩犹豫了问。
女孩的眼泪掉下来,一滴滴落在自己以前一直不敢穿的百褶裙上,但男孩却感觉那每一滴眼泪都像是一把把尖利的刀刺在自己心中最柔弱的地方,男孩的心前所未有的痛。女孩站起来,转身走了,在桌上留下了那张架子鼓的提货单。
从那次见过女孩以后,男孩就在也没有见过女孩,无论怎么联系她都联系不上。
男孩时常幻想着男孩回来就与她说自己不能失去她,
就在女孩离开的一个月以后,女孩的家人突然给男孩打电话,告诉他女孩在医院,有东西要给他,让他快点来,女孩已经不行了。
还在上课,老师还在讲这不知是什么的内容,男孩的脑子中想的全是女孩,站起来,跑出教室,任凭老师在身后大声的叫自己的名字。
到了医院,男孩看见女孩的家人,手中拿着一个包,男孩认识,那是女孩最喜欢的包。她的家人两眼含泪。男孩接过包,女孩的家人告诉男孩,女孩以已经走了。
男孩听见这句话,心似乎都要被撕开似的。转身飞快的跑出去。男孩跑到一所高楼的天台上,打开女孩留给他的包,中面放着几本书与一本厚厚的笔记本,还有一封信,男孩打开信,女孩熟悉的字迹依稀可见,但女孩却已经离开了。女孩写到:你知道吗?我一直以来都喜欢你一个人,但你似乎都不曾知道,我知道你不喜欢主动的女孩子,认为那样的女孩子轻浮,所以我一直都没有说,也许也是因为我没有这个勇气吧!现在,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随便你在认为我这个喜欢过你的女孩子,我从不曾与你说一句我喜欢你,但我确定我是喜欢你的,你的话我都会记得,你说过我胖,我就去努力减肥,但我的身体却被我弄坏了,我患了白血病,那天去见你,我就知道自己以后在也没有机会看见你了。也没有机会在对你好,你说我瘦,那就是因为我的病引起的,虽然你看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但你也要记的我,不要在打架了,要好好学习了,毕竟你没事才是我最大的安慰。架子鼓的书我也给你买了,怕你看不懂,我都做了笔记,你说我没有才华,那是我没有告诉过你,我的钢琴早就在我10岁的时候达到12级,要努力学习架子鼓!我在天堂听着!还有,就是买架子鼓的钱是我打工攒下的,因为我的钱包被小偷给偷了,所以我就用自己的钱给你买了,记住要仔细的用啊!不然的话,我会心疼的。
男孩在看完女孩给自己的信的时候,泪水悄然落下。那时男孩决定不让女孩失望,男孩的改变令人吃惊。一改往日的恶习。
几年以后,男孩蜕变成一明英俊的美男子,好多地方邀请他去打鼓。即使是男孩要求带上自己的鼓。这么多年,男孩在也没有找其他的女朋友,因为在他看完女孩留给他的信的时候就说过,今生只有你陪我。而那台架子鼓也一直在他的身边,这样,他才会觉得女孩不曾离开。
爱一个人的时候记住,不要进入爱情的时间差中,因为那样,你会失去好多。
有一对老狼夫妻,在黄昏的林子里散步,突然丈夫掉进了猎人挖的陷阱,陷阱很深,丈夫积蓄了所有的力量也窜不出来,它的前爪扒着陷阱四壁的'土,已经是鲜血淋漓。
他的妻子一直在陷阱边守侯,并窜入森林打来猎物,叼到陷阱边甩进去。她柔弱老迈的身体,步履蹒跚,身上伤痕累累,但却始终不曾离开陷阱,因为陷阱中有她的丈夫。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它们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了。母狼每次只能打到一点食物,打来的猎物她全部都给了陷阱中的丈夫。
最后陷阱中的狼被猎人发现了,抓住被关在笼子里,运回了村庄,全村示众,最后被杀死。那只母狼一直跟随到村庄,在公狼被杀死的那个夜晚,人都散尽了,夜里人们听到凄厉地狼嚎。
第二天,人们看到在公狼被杀死的地方,有一只死去的母狼。
斯娜·娃吉原是一个女神,长得很漂亮。她同父亲一起住在天上,但她向往地球上的生活。她看到地面上川流不息的人们,时常叹息,说:“要是我当个凡人多好!”
当父亲到地面同风神打仗时,她要求带她一起去。但父亲——巴打拉·古鲁从来没有答应过。吉斯娜·娃吉对父亲的这种态度很不满,在父亲结束战争回家时,她便噘着嘴,不跟他说话。巴打拉·古鲁看着老是生气的女儿,也生气了。
“吉斯娜·娃吉,我已经无法忍受你任性胡闹了!我可以让你到地面上去过一个凡人的生活。但遗憾的是,这又不可能,因为你已经喝了长生酒,所以你只能嫁给一个神,让他来关心你命运。”
“父亲!”吉斯娜·娃吉激动地说,“我自己已经找到丈夫了!”
“是谁?”巴打拉·古鲁问,“我不希望是风神儿子。你去找我敌人的儿子做丈夫,我是无法忍受的!”
“父亲,不是他,根本不是他!我的`丈夫不在天上,在地上。你只要往下看,就能看见他。他正在那山坡上播种稻谷。”
“但这是人!”巴打拉·古鲁狂怒了,“这是凡人!你是神仙的女儿,不能嫁给他!”
“但是我想当他的妻子!”吉斯娜·娃吉不甘示弱,“我不愿嫁第二个,只有他才是我的丈夫,不管我以后要永远离开天堂,永远当凡人,我都认定了。”
“我再说一遍,你不能嫁给凡人!”巴打拉·古鲁凶狠地说,“如果你不听,我要把你变成一棵稻,你懂吗?”
吉斯娜·娃吉有些害怕了。她的父亲从来没有这样对她生气过。过去他总是满足女儿的要求的。她想到自己的命运要象维湿奴神的妻子捷维·湿丽一样,更是不安。捷维·湿丽就是因为不听丈夫的话,才被丈夫变成一棵稻的。不过吉斯娜·娃吉不象捷维,湿丽那么软弱,她不想使自己成为一棵稻,也不想嫁给神,她只是要做在山坡上播种稻谷的人的妻子!
第二天,当巴打拉·古鲁准备为吉斯娜·娃吉去找丈夫时,传来消息说,风神又来挑衅寻事了。巴打拉·古鲁只得去同风神打仗。出发前,他对吉斯娃·娃吉说:
“我回来时,给你带来冰的丈夫。”
吉斯娃·娃吉恭恭敬敬回答说:“好的,父亲。”
但是她不等父亲回家,就从天上飞下去了。风很高兴地帮助她,一直把她送到那个山坡上。
“现在我可以很好地仔细看看他了。”吉斯娜·娃吉这么想,也希望青年来看看她。
小白兔长大了,开始不只希望有胡萝卜,开始期待爱情……
灰兔子很好,总是把胡萝卜给我吃,可灰兔子真的就是我的爱人么?
小白兔背了很多灰兔子送她的胡萝卜,告别了灰兔子,走进了森林。
小白兔最先遇到大雁,小白兔以为,他们相爱了,可慢慢地,小白兔发现,她永远无法追上大雁的脚步,当大雁飞起来的时候,她只能仰着头不停奔跑。她的脖子很酸,也跑得很累了,小白兔偷偷想到放弃,可是没有说出来。
有一天,大雁告诉小白兔:“我要离开你,因为你不能和我一起飞翔。”
这是小白兔的初恋,她哭红了眼睛,带着剩下的胡萝卜继续向前走。大雁不是我的爱人,我没法和他并肩向前走。
小白兔遇到了大熊,她觉得自己甚至都不喜欢大熊,更谈不上爱情。可是大熊说,森林其实很危险,要陪她一起往前走,直到小白兔遇到她的爱人。
大熊对小白兔很好,会在天气很冷的.晚上把小白兔放进树洞,自己挡在洞口,会在食物很少的时候把自己的晚餐省下来给小白兔做第二天的早餐。
大熊也很好,但是我要怎么告诉他我更需要天冷的时候可以依偎在一起取暖,还有,我不喜欢跟他吃相同的东西?就在这个时候,大熊遇到了狐狸,狐狸很美,她说自己喜欢大熊,想跟大熊在一起。
大熊告诉小白兔:“我只想跟你在一起,我并不爱狐狸。"
可最后,一天早上小白兔醒来的时候,发现树洞口没有大熊的身影,他不告而别了。
小白兔知道,大熊跟着狐狸离开了。小白兔整理背包,想要继续向前走,她突然发现,背包里多了很多胡萝卜。大熊终于想明白我要什么,可还是离开了。他不会回来了吧,也许这样,对我们都很好。
在一个下雨天,小白兔遇到了狼,虽然她很清楚跟狼在一起,最后受伤的只会是自己。可是,小白兔还是不可救药地爱上了狼,每天提心吊胆地跟他在一起。
终于,狼还是在一个下雨天,挥手赶走了已经遍体鳞伤的小白兔说道:"我已经厌倦你了,你快点离开。"
小白兔收拾背包,里面的胡萝卜已经不多了,该不该继续往前走,真的会得到爱情么?她把背包放在树下,看着外面的风雨。我是不是不应该爱上狼,或者,我是不是不应该走进这森林里寻找我都不确定是什么的爱情?小白兔开始想念以前跟灰兔子一起的生活,可是,走了这么远的路,她还走得回去么?
突然,小白兔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回头去看时,一个灰灰的身影在往她的小背包里放胡萝卜——我一直偷偷跟着你,只是怕你会吃不到胡萝卜……
小白兔终于明白爱情是什么,爱情,也许就是两个人可以一起分享胡萝卜。灰兔子,你可以带我回家么?
阳光明媚的海滩上,海蚌经常被海浪一次又一次的推到海边,于是它和这些细沙成了朋友,海蚌经常骄傲的给它们讲述海里那些古老而神秘的故事,它们看它的眼神都是崇拜和羡慕。
可是,它渐渐发现有一粒沙与众不同,总是静静的躲在一边,眼神里流露着骄傲或忧郁,海蚌被它的气质吸引了,便悄悄留意它。发现它总是仰望天空,仿佛有无限的心事,他开始接近她,他要帮她,以为沙在叹息时那种落寞让他心痛。
海蚌说:”沙啊,你为什么总是叹气?“
沙说:”我不想一辈子只做一粒沙,能够得到人的喜爱是我一生的梦想。“
海蚌说:”可不做沙,你会快乐吗?“
沙说:”只要不做沙,能得到人的爱,我就会快乐。“
海蚌感动了,多么遥远而又美好的愿望啊,他困惑了,到底要怎样帮她呢?海蚌想了三天三夜,终于想到了,他来到她身边,将沙裹入自己的怀中。
于是,海蚌没日没夜分分秒秒都在用自己那柔软的肌肤摩挲着沙。沙那分明的.棱角将海蚌划的遍体鳞伤,望着那丝丝血迹,沙哭了。
沙说:”疼吗?“
海蚌说:”疼,但很快乐。“
沙说:”我的泪滴在你血里,以后我们永远不分开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海蚌在逐渐缩减痛苦中感到了沙的变化。
有天,它们来到了相识的沙滩,沙并不知道它的变化,可海蚌知道,沙就要实现她的愿望了。在耀眼的阳光下,海蚌决然打开自己的身体,一道绚烂的光从她身体里射出,沙还没从刺目的阳光中睁开眼睛,就感到自己离开了那熟悉而柔软的包围。
沙睁大眼睛,却只看到海蚌的身体分成了两半,孤零零的躺在沙滩上。
海蚌说:”沙啊,你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沙望着越来越远的海蚌的生命在一点一点的枯萎,眼泪落在那熟悉的沙滩上。
沙说:”如果要你付出代价,我宁愿一辈子就做一粒沙啊!“
火鸡先生家的门锁又坏了,怎么也修不好,他干脆把门钉住了,自己从窗口里飞进飞出。
有一天下午,鹅太太从河边散步回来,路过火鸡先生的家,她想:我走累了,到火鸡先生家歇一会儿去。
鹅太太敲敲门问:“火鸡先生在家吗?您干吗关着门?”
火鸡先生回答:“我门上的锁坏了,只能从旁边的小窗口里进进出出。”
鹅太太只好走到小窗口那儿,她用力爬呀,拼命挤呀,好不容易才进了屋。
“你还没吃点心吧,我请你吃蛋糕、巧克力,还有橙汁。“火鸡先生说。
鹅太太一听高兴地说:“谢谢,我都要吃!”
火鸡先生把东西一样样放在桌子上。
“啊,这么甜美的蛋糕,我还是第一次吃呢。”鹅太太说着把一大块蛋糕塞进嘴里去。
“喂,你也来点儿!”鹅太太帮火鸡先生切了一小块蛋糕,她自己也切了一大块蛋糕。
瞧,鹅太太吃得多香呀!她的'嘴上、鼻子上、眉毛上都沾了奶油,看上去真滑稽。
“嗝,嗝,嗝……”鹅太太打着饱嗝说:“太好吃了,谢谢您,我该走了。”
鹅太太走到小窗口那边,她的头和上半个身子伸到了窗外。可是肚子怎么也出不去了。
“我,我被夹住了,快来救救我,都是蛋糕害了我!”鹅太太卡在小窗户那儿大叫着。
“哇,你像个瓶塞似的把窗口堵住了!”火鸡先生只得从后面的窗户里跳出去救鹅太太。
“哎哟,哎哟,”火鸡先生用力拔着鹅太太的头颈,“呀,这样拉你会吃不消的,我另外想个办法。”
一会儿,火鸡先生拿来肥皂和水,在鹅太太的肚子口抹来抹去,鹅太太觉得痒痒的,笑个不停。
“一、二、三,”火鸡先生拽住鹅太太的上半身,“噗”的一声,鹅太太像塞子一样被拔了出来。
“嗨,总算出来了,其实我的肚子一点也不大,是你的窗口开得太小了。”
“对,对!我马上去换一把门锁,你以后来就不用再从窗口里挤进挤出了。”
鹅太太摸摸自己的肚子,看了看火鸡先生很高兴地回家去了。
其实火鸡先生跟鹅太太都互相喜欢着,就是都太腼腆,只能以这种方式喜欢着。
他和她邂遇在火车上,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当他把画稿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一生所爱。
那年,她做了新娘,就像实现了一个梦想,感觉真好。但是,婚后的生活就像划过的火柴,擦亮之后就再没了光亮。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但是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
她含着泪和他离了婚,但是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和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那些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断地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她都不是在恋爱和婚姻中享受到的,而是在现在。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终于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了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侯他一生。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来自偏远的农村,她来自繁华的都市。他的父亲是农民,她的'父亲是经理。除了这些,没有人不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在她家人的极力反对下,他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
他是定向分配的考生,毕业只能回到预定的单位。她放弃了父亲找好的单位,随他回到他所在的县城。他在局里做着小职员,她在中学教书,过着艰辛而又平静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这样的爱情不亚于好来坞的“经典”。
那天,很冷。她拖着重感冒的身体,在学校给落课的学生补课,她给他打过电话,让他早点回家作饭。可当她又累又饿地回到家时,他不在,屋子里冷锅冷灶,没有一丝人气,她刚要起身做饭,他回来了。她问他去哪了,他说,因为她不能回来做饭,他就出去吃了。她很伤心,含着满眶的泪水走进了卧室。她走过茶几时,裙角刮落了茶几上的花瓶,花瓶掉在地上,碎了。半年后,她离开了县城,回到了繁华的都市。
他和她属于青梅竹马,相互熟悉得连呼吸的频率相似。时间久了,婚姻便有了一种沉闷与压抑。她知道他体贴,知道他心好,可还是感到不满,她问他,你怎么一点情趣都没有,他尴尬地笑笑,怎么才算有情趣?
后来,她想离开他。他问,为什么?她说,我讨厌这种死水样的`生活。他说,那就让老天来决定吧,如果今晚下雨,就是天意让我们在一起。到了晚上,她刚睡下,就听见雨滴打窗的声音,她一惊,真的下雨了?她起身走到窗前,玻璃上正淌着水,望望夜空,却是繁星满天!她爬上楼顶,天啊!他正在楼上一勺一勺地往下浇水。她心里一动,从后面轻轻地把他抱住。
他是个搞设计的工程师,她是中学毕业班的班任老师,两人都错过了恋爱的最佳季节,后来经人介绍而相识。没有惊天动地的过程,平平淡淡地相处,自自然然地结婚。
婚后第三天,他就跑到单位加班,为了赶设计,他甚至可以彻夜拼命,连续几天几夜不回家。她忙于毕业班的管理,经常晚归。为了各自的事业,他们就像两个陀螺,在各自的轨道上高速旋转着。
送走了毕业班,清闲了的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审视自己的婚姻,她开始迷茫,不知道自己在他心里有多重,她似乎不记得他说过爱他。一天,她问他是不是爱她,他说当然爱,不然怎么会结婚,她问他怎么不说爱,他说不知道怎么说。她拿出写好的离婚协议,他愣了,说,那我们去旅游吧,结婚的蜜月我都没陪你,我亏欠你太多。
他们去了奇峰异石的张家界。飘雨的天气和他们阴郁的心情一样,走在盘旋的山道上,她发现他总是走在外侧,她问他为什么,他说路太滑,他怕外侧的栅栏不牢,怕她万一不小心跌倒。她的心忽然感到了温暖,回家就把那份离婚协议撕掉了。
楼下住着一对老夫妻,男的是离休的处级干部,女的退休前是一家大医院的主任医师,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是某局里的中层干部,一个在国外读书。
入秋的一个傍晚,我看见那老夫人在翻晒萝卜,我很奇怪,像她这样的家庭,还用自己淹菜吃吗?我问她,张阿姨,你家还淹咸菜吗?那老夫人很有丰韵,笑起来一脸的幸福,她说你王伯就爱吃我做的萝卜咸菜,吃了一辈子都不腻,过去工作再忙,都要给他晾菜,何况现在退休了,有的是时间。
望着翻菜的`老人,忽然就想起林语堂先生的名言:爱一个人,从他肚子起。对那些走过几十载风风雨雨的婚姻来说,爱可能真的就落在碗里,落在“萝卜干”上了。
和许多家庭一样,他们曾经那么热烈地相爱过,但是随着岁月的流失,他开始变得冷漠了,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审美疲劳”吧,激情越来越少,心开始了漂移。
他开始上网,聊QQ,在虚拟中寻找新鲜的感觉。一日,他在一个网站看到一个署名“飘落的枫叶”所写的短文,写的是一个女子对婚姻对生活的失望。那优美的文字和文字间流溢的淡淡忧伤,深深打动了他。他不明白,一个感情这样细腻、丰富的女子,她的'丈夫怎会不知道珍惜?他禁不住翻阅了那女子的注册资料,却发现那注册的信箱竟是妻子的姓名全拼,他猛地释然了,妻子的名字不正是“枫”吗,自己怎么就忘了,
妻子曾是大学里的文学社团主席呢,只是婚姻让她淡忘了许多爱好。
他走进厨房,用手从后面环住妻子的腰:我们吃完饭出去散步吧。妻子肩头微微一颤: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不上网了?他转过妻子的身,看着那其实很好看的脸说,我以后天天陪你散步。
他和她都是小工人,薪水不高,但是足够生活。丈夫很普通,妻子却很漂亮,也很伶俐。
因为彼此都很有时间,他们每个月或是出去看场电影,或是去逛逛公园,间或出去吃顿晚餐。只要妻子想,丈夫就陪着。什么事都顺着妻子,只要妻子高兴,只要条件允许,从来不说半个“不”字,好像从来就没有自己的想法。一次,他们出去吃晚饭,妻子让丈夫点菜,丈夫说,点你爱吃的吧,妻子有点生气,你就没一点自己的主见!是不是有点窝囊!丈夫楞了,叹了口气: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不能给你宽敞的住房和漂亮的汽车,我只想在自己"能"的范围内,给你最好的'"
曾经的叶子从未想过离开,她默默的守在大树的旁边,似乎自己是树的一部分,可是大树却从来不曾想过她的感受。大树觉得这一切是理所当然。
突然有一天刮了一场大风,就这样叶子和风遇见了。风对叶子一见钟情,所以他不停的在叶子身边出现。叶子每次都望向大树,希望他能用树干来为她挡住风的百般追求。可是大树依旧纹丝不动的站着,似乎这不关他的事情。
叶子很伤心,叶子哭了,泪珠不停的.落了下来,风来了,风轻轻的捧起叶子的脸温柔的吹着,像是在呵护一件无价的宝贝。叶子第一感觉到原来被疼爱是这样温暖。
从那开始叶子不拒绝风的接近,风带来了霏霏的细雨,叶子喜欢这样的天气,她在雨中快乐的舞动,肆意的挥舞着那象征着生命的绿色。风对叶子说,你是个精灵,如果我说喜欢你,你相信么。叶子含羞的低下了头。可她依旧用余光看着大树,希望他能愤怒,希望他能有一丝醋意。大树还是笔直的站着,甚至没有看她一眼。
叶子绝望了,叶子答应了风的求婚,就这样叶子慢慢的从树枝上脱落了下来,随着风开始飞翔,叶子在这刻依然希望大树能开口挽留自己。突然大树说话了,他说,叶子你还是这么任性。叶子问,这是挽留么。大树说,不,不是。
叶子看着大树,问自己这是我一直爱着的大树么,曾经的爱原来在他眼里这样的微不足道。叶子留下了最后一句话,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曾挽留?叶子不知道,叶子只知道风才是我今生的归宿。
她是一个事业小有成就的女子。和所有美丽优秀的女人一样,她的身边不乏各种精品男人。但是,她一直没有找到可以互托终身的另一半。
一次聚会上偶遇,她身边赫然多了个亲密无间的男人——不算英俊的外貌,不是绝对优雅的举止。他和光彩照人的她在一起,有一点不协调。她却丝毫不觉,万千喜悦掩藏不住。
席间,清淡的食物吃得让人有些索然无味时,终于端上来一盘红红辣辣的大虾。一桌人顿时来了精神,在座的男士很绅士地帮身边的异性剥虾,白嫩嫩的肉蘸了醋放进小碟子里,看着对方小心翼翼地吃完,露出会心的微笑。
她没有举筷,似在等着他剥虾给她。他剥了,却没有送进她的碟子里,而是送进自己嘴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她终于忍不住看准一个大虾夹下去,他却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筷子,重重地放在餐桌上,还很不客气地瞪她一眼。众目睽睽之下,她没有恼羞成怒,却微微一笑,至此不再举筷,只慢慢地饮一杯茶水。
我惊讶:如此雷厉风行的女子,怎能容忍这样的男人?错过那么多优雅的男人,和这个有些粗鄙的男人在一起,她真能得到幸福吗?
以后时常遇到他们,总是同样的情节上演。他会毫不客气地倒掉她面前热气腾腾的咖啡,没理由地阻止她吃很多美味的食物,甚至有时会夺下她吃了一半的饭。我简直愤怒,认为他们一个不可理喻,一个无可救药,等着看他们分手的大好结局,但他们居然一直没有分开,而且打算结婚。
她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满面生辉,像个小女孩,喋喋不休地讲述着相爱的点滴,生怕错过哪一个甜蜜的细节。
原来,她的胃一直不太好,稍微吃多一点就会很难受,但是控制饮食需要超常的毅力和耐心,而她常常禁不住诱惑,不自觉地就多吃了。和她交往的那些男人,虽然被她再三告知肠胃不好、希望能督促她节食,可他们却无一例外地鼓励她多吃,只顾她吃得开心,不顾她吃完后胃里的翻江倒海。直到遇見他,尽心尽责地督促她的饮食。她的胃病,再也没有犯过。
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不只在乎她一时的喜悦,更关心她身体的长久舒适。
玻璃是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盒,他用来装那些美丽的东西。在这些美丽的饰品中有一个非常精致,而且小巧的镜子。她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吸引人。玻璃被她深深的吸引了,他的'心被打动了。他深深的爱上了镜子,可镜子却不加理睬,总是摆出高傲的样子。就算这样玻璃还是执着地爱着她。
每天,镜子都会被主人取出来,来映照美的事物。虽然她喜爱美,但每天的工作总是让她疲惫不堪。所以,每每当她躺在玻璃怀中时,总能体会到玻璃的真心。就这样镜子也渐渐的开始转变了。她与玻璃慢慢的相恋了,他们过的很幸福。可是这样的日子不久就被打破了。玻璃的身边突然出现了光芒万丈的贵族———钻石。他那贵族般的气质和英俊的外表一下子把镜子的所以眼光都吸引了过去,钻石透国镜子看自己,他觉得无比的自豪。于是,他高傲,孤僻。不把任何东西放在眼里。镜子就算再怎么努力还是没有结果。看着镜子这样。玻璃伤心的哭了,但他那爱她的心却始终没有改变。
灾难的一天终于降临了,主人一不小心将镜子和钻石都碰掉了。这时主人紧张的将钻石接住了,并小心的看了看。钻石再次雍容华贵的出现在人们面前。可镜子呢?她却再也没有这样。因为她被摔碎了,不再那么美丽了。所以,她只是静静的躺在地上。到了晚上镜子依旧被冷冷的放在地上。她在那望着玻璃的方向哭了。她从没有如此伤心过。玻璃好象也感受到了,他也不自觉的流出了眼泪。第二天,玻璃看不到镜子。玻璃像丢了魂一样四处的寻找。最终他在桌边的纸篓中看到了他心爱的镜子,不过,她已经奄奄一息了。因为她碎了!
看着纸篓中的镜子,玻璃疯了!疯狂的用自己去撞一切,他想死,想去找镜子。最后他拼尽了全力将自己向桌边移去,他跳下去了,真的,跳下去了没有一丝的犹豫。因为他爱她!
最后,他们终于在纸篓中再次相遇了,虽然他们都不再美丽!
一个男孩很喜欢一个女孩,男孩对女孩说:“我爱你。”
女孩只回答了一句:“我知道。”
男孩闷闷地走开了,过了一段时间男孩对那女孩说:“我现在不爱你了。”
女孩还是只说了一句:“我知道。”
男孩走开了。
过了好一段时间,男孩又对女孩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一直爱得都是你,我爱你。”
女孩还是回答他:“我知道。”男孩终于按捺不住了,问道:“为什么每次你的`回答都是我知道,你真的知道什么?”
女孩淡淡的说道“我知道,我爱你。”
男孩和女孩初恋的时候,男孩为女孩折了一千只纸鹤,挂在女孩的房间里。男孩对女孩说,这一千只纸鹤,代表我一千份心意。那时候,男孩和女孩分分秒秒都在感受着恋爱的甜蜜和幸福。后来女孩渐渐疏远了男孩。女孩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巴黎。
女孩和男孩分手的时候,对男孩说,我们都必须正视现实,是第二次投胎,我必须抓牢一切机会,你太穷,我难以想象我们结合在一起的日子......男孩在女孩去了法国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项工作他都努力去做。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他有钱了,可他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女孩。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的黑色奥迪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男孩认出那是女孩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他要让他们看看自己不但拥有了小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让他们知道他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男孩一路开慢车跟着他们。
雨不停地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斜雨淋湿了。到了目的地,男孩呆了,这是一处公墓。他看到了女孩,墓碑的瓷像中女孩正对着他甜甜地笑。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的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
女孩的父母告诉男孩,女孩没有去巴黎,女孩患的是癌症,女孩去了天堂。女孩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暖的家,所以女孩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说她了解男孩,一定会成功的。女孩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几只纸鹤。男孩跪下去,跪在女孩的墓前,泪流满面。
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男孩想起了许多年前女孩纯真的笑脸,男孩看的心就开始一滴滴往下淌血。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不远处,奥迪的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都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
晚餐时,在柔和的灯光下,我和妻子两人在家中面对面而坐,吃得津津有味时,妻子抬头看着我,突然冒出一句话:“这个世界上你最爱的人是谁?”这么唐突的问话差点让我喷饭,因为这句话问得太“蹊跷”和太“见外”了。我俩是自由恋爱,结婚已快30年,儿子都已经是二十七八岁的人了,自己也已一把年纪,还问“最爱”,不是“太矫情”又是什么?
我知道她话里有话,便实事求是地回答说:“最爱父母!”她听了若有所思,之后又问我:“想知道我最爱的是谁吗?”我猜想肯定是“我”或是她的父母。沉默了一分钟,她说:“我最爱的是儿子!”语气很笃定,丝毫不容置疑。我有些意外,有些惊喜,还有些失落。
我们都没有把“最爱”给对方,更没有把“最爱”给自己,而是把一个“最爱”给了赐予我们生命的父母,把另一个“最爱”给了传承我们血脉的下一代。
我们都没有把对方摆到“最爱”的绝对中心位置,还刻意地告诉对方,但是,这种选择是善意的,可以接受的,分别蕴含和标示着人伦中两种美好的纬度:一个懂得孝悌、回报父母养育之恩的人,也蕴藏着爱妻子、爱儿女的情愫,非常重视家庭伦理亲情,爱得博大而深沉;一个懂得最爱自己子女的人,也会钟爱子女的血脉纽带和一切上下传承的.关系,爱得细腻而专注。
本该最爱爱情,这是很多人年轻时的选擇。在时间的过滤和岁月的打磨中,爱情成了亲情的一部分。
这世上,无论是爱父母还是爱妻子或丈夫或儿女,都是应该的,“最爱”也是理所当然的,他(她)们都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最亲的人。“最爱”虽有程度区分,但爱从来没有设限和篱笆。
在人世间,怕就怕那些只爱自己的人。这种人既不追溯自己生命的来源,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又不厚爱延续自己血脉的人,善待他们,感谢他们的陪伴,只顾自己在身强力壮之时,过着吃喝玩乐的生活,罔顾年迈的父母,撇下嗷嗷待哺的子女,极度自私到失去人伦温情和爱意。这种人薄情寡义,不懂珍惜人间“最爱”之情,实际上是枉来世上走一遭了。这种人,要远离。
我常常想,在“亲情”的字典里,“最爱”就是一种孝悌的付出、默默的奉献、勇敢的担当、勤劳勤俭的濡染、懿言善行的表现……唯有如此,一切“最爱”才会大放异彩,精彩无比,在人世间留下温馨而美好的记忆。
那一年,她和他正青涩,一个是17岁的长发女子,一个是正长出青胡须的18岁少年。他是来青海度假的上海男孩,而她是美丽精致的本土女子,突然就那样相遇,彼此喜欢了。
约了她在樱花树下,他给她一张小小的粉色纸条,上面写着他家的地址,多少条多少路多少门牌号,附有一句话:“我会等你。你来,是我生命的花树绽开;你不来,我青春里满是雨季的水滴。”
那是她读过的.最好的情话。
然后他回上海读大学,她还有一年才高考。那一年,两人鸿雁传书。很多信,她是在寒冷的冬天趴在床上写的,点着蜡烛。因为初恋,那个冬天并不寒冷。每日黄昏,她去学校门口等着邮递员,等着她的幸福心事。
一个少女朦胧的爱情和牵挂,全与上海有关。那张粉色纸条,因为有了他的地址而变成珍宝,她东藏西藏,生怕弄丢。
那是十年前的情景了。
十年后,他在上海有自己的公司,有娇妻爱子。但不是她,他们早已断了联系。当年她忽然不再回信,也从没来上海找过他,他痛苦地写信一次次追问,信却全部退了回来,盖着“查无此人”的红章。他想,少时的初恋,只是一段过眼云烟吧。
那么漂亮的女孩,学习成绩又如此优秀,肯定考了名牌大学,身边多是优秀男人追求,她怎么还会千里迢迢来找他?
虽然时过境迁,可他留着那些旧信。甚至,他常常喝醉酒后读那些旧信,虽没有山盟海誓,可那一字字一句句全是真情啊。如果仔细看,还能看出上面的眼泪,是的,那是她当年的相思泪!
十年后的一天,他在青海设立了分公司,亲自去青海剪彩。
坐上飞机的刹那,他想起十年前坐火车来青海,想起走时她的眼泪,心里软软地疼着,惆怅不已。
秘书问他,来过青海?他答:不仅仅是来过。
终于找到了她,她也过得很好,嫁了一个中学老师。见面之后,两个人竟然出奇地平静,风过云海,雾散天晴,原来,以为的刻骨铭心,不过是心清心明。
她真是老了,不如以前好看了,脸有些微黑,特别是左侧。
他们一起说着孩子,说着自己过的日子。她在一家造纸厂当工人,并没有上大学。他没问原因,她也没说。
临走时,他忍不住淡淡地问,“当年,我曾给过你一个地址?粉红色的?”
她平静地起身,拉开一个抽屉,拿出一个蓝色的日记本,里面就夹着那张粉色的纸条。如天崩地裂,他晃了一晃,他以为她早就忘记了,没想到她如此珍藏着。
当年,为什么不来找我?他问。
她半晌无语,不肯回答。他却执意要一个答案。
那年他走后,她夜夜给他写信,有一次写累了,睡着了,蜡烛竟然点燃了被子,所有的书都被烧光,她被烧坏了脸。
那年,她高考落榜,只好去一个偏僻山区教小学,后来遇到现在的先生,做了整容手术,结婚生子,也与他失去了联系。
为什么不告诉我?他责问着。
因为——爱。她答。
是的,因为爱,因为不想让他承担,她独自一人默默饮着这杯苦酒。总会过来的,看,现在不是很好?
回来的飞机上,他一直握着那张粉色的纸条,那是他给她最初的爱情路径,她宁肯错过也不连累他,却又一直珍藏。
空中小姐来收垃圾的时候,他把那张粉色纸条放在了里面。他想,如果她知道,她会同意的。来时的路已经没有,他们再也回不去当初。隔着青春岁月,他们都将那个地址放在心里,在心里,始终有一条通向彼此的路径。
像许多年轻的恋人一样,他们生气、吵架、和好、生气、吵架……最后,他们分手了。
多年以后,她成了著名的作家,经历了很多的人和事,她跌宕起伏的感情生活比她的作品更为人瞩目。
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自杀了。一夜间,大报小刊,争先刊发她的新闻。她生前的作品,更是被重印了一次又一次,一时洛阳纸贵。
人们惋惜之余,不免好奇,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走上了不归路?
所有的揣测不约而同,一定是因为感情!
狗仔队闻风而动,开始追踪。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人想起了她年轻时的那场初恋,据说他们相爱了整整10年,彼此书信往来多达数千封,还有大量的相片和信物。
此时,他正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城,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他穷困潦倒,妻离子散。
有人出了很高的'价钱,想从他手中买下那些发黄的书信。
回应这些人的是他的沉默和拒绝。
人们出的价钱一天比一天高。
又过了很多天,他终于答应,让大家来一趟。
当着众人的面,他打开了一个尘封的大纸箱,一件件往外拿:有她亲手做的心形卡;有他俩亲密的合影;有她送给他的小礼物;更多的,是一封封编了号的书信……
他的双手一直在颤抖。
人群骚动起来,议论着他会开什么样的价。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把所有的东西淋上汽油,烧掉了!
火光冲起的一刹那,他的脸上,滚落了两颗泪珠。
场内一片寂静。
有人走过去,向他伸出手,并致以深深的鞠躬。
从此,再没人提起过这事。
天使尚且如此,人间该如何相爱呢?相信这个短小的故事,足以回答这个复杂的问题。
从前,一位天使路过山涧的时候,遇到一位女孩。他们相爱了,就在山上建造了爱的小屋。
天使每天都要飞来飞去,但他真的很爱这位女孩,得空的时候都来陪伴她。
一天,天使带着心爱的女孩,在山间散步。忽然,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我会离开你。因为没有爱的日子,我活不下去。那时候,我就会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
女孩看了天使一会儿,坚定地说:“我永远爱你!”
他们的日子过得挺幸福。但是,每当女孩想起天使的那句话,就开始烦躁不安了。她总觉得天使说不定哪一天就会离开她,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了。于是,一天晚上,女孩趁着天使熟睡的时候,把天使的翅膀藏了起来。
天亮以后,天使生气地说:“把我的翅膀还给我!为什么要这样?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
“我没有,我还是爱你的!我没有藏你的翅膀,真的,相信我好吗?”
“你骗人,你说谎,我不相信你了,我感觉你不爱我了!”
当他从柜子里找出翅膀后,就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女孩很难过,也很怀念那段美好的生活。她后悔了,就独自坐到山头的风口上,默默地忏悔:“纵然我爱你爱得发狂,也不能剥夺你自由飞翔的权利,是吗?我应该给你足够的自由,让彼此有喘息的.空间。我现在真的懂了,你还能回来吗?……”
忽然间,天使出现了。他温柔地说:“我回来了,亲爱的!”
“你真的不走了,真的还爱着我?”
天使微笑着说:“我感觉到,你还是爱我的,对吗?只要你还爱着我,我就一直爱着你,直到你又不再爱我的时候。”
生活中有些人,就像那个女孩一样,用爱当作借口,约束着对方。这样的爱情不但苦了自己,也苦了对方。时刻都不要忘了:爱情只能拥有,不可占有。不管你如何如何地爱一个人,也不能阻碍他自由飞翔的权利。
冬日,寒风呼啸的街头,他在礼品店外徘徊。她的生日即将来临,他多么想给心仪的女孩买个礼物,表明他暗恋她的心迹啊!他终于鼓足勇气,迈进了那家装饰精美的小店。看着柜台里时尚的礼品,又看看数目不菲的价格,囊中羞涩的他只能竖起衣领尴尬离开。
“买个青草娃娃吧,只要两元。”一位中年妇女迎面走过来。他看到她的篮子里满是青草娃娃,用各色的花布和橡皮筋扎成娃娃的样子,面部还缝了黑黑的眼睛、红红的嘴巴,很可爱。花布里面包着泥土,最顶上撒着花籽草种。
“你每天给它浇水,大约半个月以后,种子就会发芽,长出青青的草,很逗女孩子喜欢的。”妇女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一个劲儿地怂恿他。他想,她的年龄足够做他的母亲了,应该不会骗他吧,于是他拿出攥了很久的钱,数了两个1元的硬币给她。
回到宿舍,他把青草娃娃放在窗台上。每天用自己的茶杯浇水时,他都怀着虔诚的心祈祷:快点儿发芽吧,快点儿长出一片青草吧。是啊,在这灰暗的严冬,他送她一片绿色的春意,这样别致的礼物,肯定能打动她的心,然后,他们将甜蜜相爱……
在她的'生日party上,她的追求者们送来了许多礼物,有生日蛋糕,有高档时装,有芬芳的鲜花,甚至有人送了昂贵的首饰,摆在桌上,琳琅满目。
他也来了,两手空空地来了,他的青草娃娃没有发芽。她满怀期待地望着他,她其实早已注意到他灼热的目光,而且他的才学、他的气质都令她怦然心动。她等待着今天晚上他当众向她表白,她就可以幸福地挽住他的手臂,谢绝其他人的追求。然而,他不敢迎接她的目光,在这一大堆豪华的礼物面前,他自惭形秽,如坐针毡,躲到了最阴暗的角落。终于,晚会还未结束,他就离开了。他甚至没有告别,起身就匆匆地来到门口,当然,他也没有看见她暗藏的幽怨和伤心。
他心灰意冷,再也没给青草娃娃浇水。
紧接着就要期末考试,他忙于复习功课,把每天的时间都排得满满的,压抑自己不去想她。他暗暗发誓:等他将来有钱了,一定要给她买最昂贵的礼物。
放寒假了,大家都收拾行囊,准备回家。他突然发现窗台上有一片绿,仔细一看,青草娃娃的头上竟然真的长出了一片嫩绿的青草!压抑很久的思念,突然像这些青草一样蓬勃起来。自从那天晚上起,他一直没去找她。他把青草娃娃揣在怀里,飞也似的跑去找她。
他顾不上等车和坐电梯,一路飞跑,当他大汗淋漓地跑进她的宿舍,已经人去楼空!她的老师告诉他,学校已于前天放假,她和男朋友一起走的。
他只觉得心里一下空荡荡的,一直等待着欣赏青草娃娃的好时机,与所爱的女孩儿共赏这生命最甜美的一场盛宴。然而,好不容易等到青草娃娃发芽了,心爱的人却已去了远方。早知如此,应该在生日那天就送给她,两人一起浇灌这爱情的幼芽。
爱恋中的人总免不了许多莫名的顾忌,以为还有时间可供挥霍,还有机会可以重来。因为自己还不够好,不够富有或者有势,在自卑里悄悄逃避着对方的眼睛,一味认定未来才是最佳时机……生活存在多少变数,等到所有的期待都成空,才明白,幸福当初离得那么近,等你终于有勇气正视,幸福早已从你怯弱的指缝间溜走……
他参军时,她将自己亲手做的鞋送给了他。那年,她脸上浮着十几岁的羞涩。
三年后,一个军人送回了当年她送给他的鞋。他让你不必等他!军人说。她什么也没有说,静得像一颗水珠;她也没有哭,连露珠大的一滴泪都没有。她只是平静地接过鞋,狠狠地剁碎,然后抛向天空,任那些碎屑像秋天的叶子一样飘满了她的天空。
随后,她就嫁人了。丈夫是一个瘫子。然而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她用她自己的勤劳和气力让一个破碎的家重新生机勃勃。
当她儿子三岁时,他回来了。她也同别人一样坦然地去看他,并领着很体面的'儿子,这时她家已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富户了。然而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她多年的平静都在那如雨一样的泪珠中破碎了……
他无言,山野的风吹荡着他那空空的裤管,吹着那坐在轮椅上的人……
五年前他们上高三的时候就认识了,后来他们考上同一所大学,大学四年后他要去日本留学。他买了生平第一枚戒指,一枚只有8元的戒指戴在她的手上。虽然只有8元,但那一刻她还是感觉神圣无比。
临别,他对她说,明年春节他回来看她,如果愿意见他,2月14日那天,在学院路的那棵法国梧桐树下等他。他说别丢了那枚戒指,不见不散。
秋天的时候,她失去了他送的那枚戒指。
她答应过他一直会戴着它的。她是个追求完美的人,第二年的2月14日,她失约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她却没有勇气去赴约,但她忍不住,让好友去看他。好友回来说,看见一位穿风衣的男孩站在树下等他,手里拿着一枝红玫瑰。
第二个情人节,她仍然没去赴约。她想第一个情人节她没有赴约,他肯定不会再来了。她就想一个人出去走走。于是她就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傍晚的时候,她竟然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学院路,远远的她看到那棵法国梧桐树下,斜斜的站着一位男孩,她的`心狂跳起来,是他。这回她没有躲避,她朝他走过去,站在了他的身边。他把手里的红玫瑰递到她的面前,他说:“我知道今年一定会等到你的!”
她问:“如果我不来呢?”他微笑着回答:“那么我明年再来。”
他们就那样站着聊天,一共聊了几个小时,这其中他好几次递玫瑰给她,但她始终没有接过他的玫瑰。
最后她转身离开时听到他在背后问:“那只戒指,你,还留着吗?”“对不起,我把它弄丢了。”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她不敢看他的表情,她怕自己会流泪。
过了几年,她得知他结婚的消息,那一晚,她一个人在学院路整整走了一晚。她哭了无数次。
“我爱你!”这句话在她心头搁了几年,只是她一直都没有说出口。那年秋天,在那台实习的机床上,她失去的不仅仅是一只戒指,还有她的整只左手。
他总在醉酒以后,给她打电话。
那么难记的十一位的号码,在他喝醉的时候,却突然清晰得像是刻印在手心的掌纹。电话拨出去,不管多晚,铃声响过三遍,便会传出她柔柔的应答,那样宁静的声音,有一点沙哑,在纸醉金迷的喧嚣里,一下子,就凝住了夜。
他断续地诉说着生活,快乐与委屈,愤怒与不平,工作上的,朋友间的,絮絮叨叨一连串混乱的话语,他自己都不知所云,但她总是懂的,而且,从不打断,耐心地听他说完。
听到她柔软的声音道再见,他才满足地挂断。
他是喜欢她的,他想。
他奇怪,清醒时打电话给她,总需要查找手机存储。可是,晚上,他喝醉的时候,却总会念念不忘地、清晰地想起她的号码。
他的手机,如同他逐渐发达的事业,从诺基亚到三星,从普通的到彩屏和弦,一样样地换,她的号码总是最先一个储存进去。
在手指按向键盘的瞬间,他仿佛感到她暖暖的声音拂面而来,心瞬时湿润了。
她也是喜欢他的吧,他想。
可是,她一直是那样淡然的,保持着高贵的矜持,看不出欢喜。
只有在天旋地转的醉酒的夜晚,她那清朗的或迷糊的声音,让他感到一点宽慰。
终是没有了耐性,他娶了另外的女子。
那个娇笑连连的'小女人,会在深夜的电话中,撒娇地说,想他。
喝酒的日子,开始被恋爱的甜蜜所占据。不再通话,便很容易淡忘了她。
只是偶尔,在翻找别人的电话时,那熟悉的号码一闪而逝。他的心念微动,而她的名字,却已湮没在匆匆而过的漫长名单中。
他的生意越做越大,烂醉如泥的应酬也渐渐地多了。他的太太,终于没有了温雅的关心和问候,到不闻不问,到厌恶指责。
渐渐地,他习惯了冰冷黑暗的家,和没完没了的争吵尖叫。
只是,那一天,在和客户喝完酒,摇晃着向外走时,他听见同去的他的一个年轻助手,给女朋友打电话:“呃,亲爱的,我喝多了……”
刹那,所有关于她的记忆如岩浆穿透地壳的裂缝一般,汹涌出来。
他颤抖地摸出手机,有多久了,他依然记得她的号码,隐隐约约的十一个数,他打了过去。“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他一惊,怎么可能呢?是记错了么?
他从手机存储中找到她的号码,再打过去。
还是空号。
在霓虹纷乱的马路上,他一遍遍拨打着这个号码,每拨一次,心就冰冷一寸。而那空号的声音,仿佛是在提醒这号码从没有在他的生命中存在过。
辗转了很多人,他终于打听到她家的电话。
他满怀期待地打过去,很长时间,才有人接起。
是她,虽然,朦朦胧胧的,他还是一下子听出了她的声音。
他说,我,喝醉了,想起了你。
她还是那样沉静地回应,好久不见了,还好么?
终是生分了,不知该说些什么。
他问:原先的那个号码,为什么不用了呢?
在电话的那头,她幽幽地叹息:其实,我一直都有两个手机,一个白天工作用,而另一个,二十四小时开着,虽然那号码只有一个人知道,但我希望,那个人醉酒的时候,能第一时间找到我。
空气在刹那间冻结,周身的血液瞬间凝住,他的胸腔像被尖利的匕首划开,剧烈地疼痛。
她挂断了电话。
他突然蹲下身子,不可抑制地呕吐起来。
手中,显示着她名字的手机屏幕忽地暗了下去,那些曾经的记忆,一下子沉入到无边的黑暗的寂静中。
终于知道了,那个号码是真的存在过,而且,曾为他一个人而存在。
他的父母都是有名的园艺师,种得一手好玫瑰。他从小种花,喜欢玫瑰。大学读的是园艺专业,后来拥有全市最美丽的花店。
遇见她,是在一家叫夜来香的迪厅。她是迪厅的领舞,穿性感的衣服,眼神专注。他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站起来欲走。突然一阵喧闹,一位被酒精撩拨得失态的客人突然跳上迪台抱住了她。她顿时花容失色。迪厅有些混乱,迷乱的笑声尖叫声充斥着……
事情过后,她不忘礼貌地向大家鞠躬,但眼角有未擦干净的泪珠。一阵从未有过的心痛突然涌上他的心头,他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安慰她。看到桌上,摆着一束玫瑰,于是从中抽出一枝,微笑着递给她。她显然有些吃惊。但还是接过了玫瑰。突然,她“哎哟”轻叫一声,手指被枝杆上的刺扎着了,血从白皙的指上流出。他不知所措,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她把手指放到嘴里轻吮了几下,淡淡地摇了摇头。
他爱上了她,凌晨一两点,她下班,他会带她去吃宵夜,送她一束玫瑰,并且事先把每一株玫瑰上的刺全部清除干净。她接过他的玫瑰,幽幽呢喃:“其实没有必要拔掉玫瑰的刺,拔了刺的玫瑰已经不是玫瑰……”
认识半年多,他带她去见父母,他的父母很喜欢她。他的母亲问她的工作,他抢着说她是办公室白领,母亲满意地笑了。
再后来,他要她辞职,说他完全可以养她。她不愿意,告诉他自己喜欢这个工作,喜欢花自己挣的`钱。他第一次向她发火。她不闹了,盯着他看了好久,转身出门。
她再也没有回来。一年后,他收到她的E-mail:……每一朵玫瑰都有刺,正如每个人的性格中都会有别人不能接受的部分,爱护一朵玫瑰并不是要把它的刺全部根除,而是应该学会如何不被玫瑰的刺刺伤……
自己爱了这么久的玫瑰,却没有懂玫瑰。他突然捂着脸,放声大哭……
她爱上他鬓边的微霜,是白净草原上的风,带来风、尘及野事的诱惑,她甘愿飞马前去。他感触到她白衣黑裙的装束下,隐了一颗不羁的心。他不知是该欢喜还是恐惧。
周六叫她加班,电话打到她家,半晌,她才接过话筒。“喂?”声音里,满是睡意。一个字腻中带涩,袅袅娜娜,青蛇般钻入他耳孔。他迟疑一下,“是我。”只听她一声大叫,电话掉了。何谓近情情怯,他如何能不懂。
一晚跟客户吃饭,宾主尽欢后,他们最后离开。无意一瞥,见她穿一件净白衬衫,只袖口有一团银灰荆棘,越发衬得她脸容微熏,桃花也似,无端端动人魂魄。借了三分酒意,他随口道:“为什么总穿得这么素?”她直直看他,似一只决定不再逃亡的小兽,看向猎人黑洞洞的枪口。“为了与你相配。”他从来只穿黑、白、灰三色。汗将她的发粘在额上,如浓墨点碎的梅,一种天真的妖娆。反而使他心虚,掉开眼眸。
他大她一轮,自是不敢造次,却还是渐渐起了传言。
不知是否与传言有关,他太太忽然上写字楼来,温婉地笑:“带了你喜欢的.菠菜牛肉饼,新烤的。”盒盖一开,香气四溢,办公室“哇哇”一片叫声。他慷慨地召来年轻人们同享,人人吃得十指流油,却猛地看见她,坐在电脑前,背如一堵执拗的墙。有人招呼她,她不理。再招呼,她道:“减肥。”声音古怪,仿佛喉里哽了一道呜咽。
他突然恼火起来,却无能为力。一向他视若珍宝的家庭,原来也像一块咬不烂的牛筋在他牙缝间,剔不掉。
他没说什么,下月她却收到调令,外派她去广州,职位升了一级。同事纷纷向她道贺,她一言不发,只向他投来质疑目光:是你?
他一直躲,却在内部网上收到E-mail:“……明天,你能来机场送我吗?”
窗外有雨,雷声隐隐传来。是他心中的震跳,越来越巨大,越出心室,充斥穹庐。
这样看见她。雨如细小白莲,一瓣一瓣落地。人人躲在候机厅里,唯有她,孤零零站在门前雨地里,黑裙透湿贴身。行李无多,只一提一背,分明不是一个牵牵绊绊的女子。
他在车里,车在停车场里,停车场在雨里。隔窗看见她裸露的双臂,那么幼弱,刹那间,有抱她入怀的冲动。
手伸向门把手,却滞住。
天地这样空静,机场也可以如旷野,惟她伫立如祭坛女子,她的爱,便是她和盘托出的祭祀品。
他的手,把门柄握得越来越紧。只要轻轻一扭,人生或许就此改观,有命运,在极凶猛地敲门,有白衣的六翼天使在轻飞。雨渐渐下得紧了,一滴滴都是焦灼的吻,她像一只被浇得透湿、失去飞翔能力的小麻雀,等待救援。
他缓缓放开手。拉上帘,扭开音响,建筑一个有声有色的小小堡垒来对抗她的存在。无意间,拂落了硬币盒,弯身捡拾的时候,分明感到自己的肚腩,妨碍着。
他是她的蒹葭四月,她终究要走过,他却不敢,赔上自己的一生。
人生左手是月亮,右手是六便士;连六便士,他都捡得有些吃力,而月亮,月亮不见了。
单身的他刚拿到驾照,驾驶水平自然不高,买了一辆二手车来开。公司里的单身女孩儿,常常三五成群地跟着他起哄,要搭他的车,只是她们都不放心他的驾驶水平,人再多,也全都挤在后排座上,只有她是个例外。
她第一次被她们拉来坐他的车,就主动选择了副驾驶的位置。他笑着对她说:“你到后面坐吧,我是新手上路,后面安全。”
她也笑,歪歪脑袋说:“是吗?可是我晕车,坐车最怕坐后面。算了,我还是委屈一下,坐在你右边吧。”然后,她给自己系好安全带。
他不好再说什么,发动了车子。那是他买车以来,副驾驶座上第一次坐人。他竟然有些不太习惯,开得越发小心,惹得后座的女孩儿们不断取笑。只有她不笑,帮他认真地看着路,偶尔声音柔和地提醒他那边有障碍,往那边靠一点……
或者因为她的提醒,即使一个人开车,他也非常守规矩,从不抢道不超速,从新手到老手,竟然从来没有出过任何碰撞、摩擦等大部分新手都会出的小事故,也从没有接过罚单。
时机成熟,他换了新车,外观很酷的吉普,配上他的帅气,最初常坐他车的几个女孩子,开始旗帜鲜明地追求他。
也有例外,还是她。
她依然像是临时乘客,上车,坐在他的右边,和他保持着半米的距离,从不说别的,只有温柔的提醒。下车,便只是寻常的同事,从没有任何亲昵的言语和举动。
他游离在几个女孩子中间,不知道为什么拿不定主意,她们都很可爱,可是似乎总是少一点儿什么,就一点点,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
“五一”假期,大家吵着坐他的车去自助游,定好了时间,一大早出发。
她也参加了,习惯地选择了他右边的位置,另外三个女孩儿坐在了后面。
路途很热闹,后面的女孩子们依然唧唧喳喳,她也依然沉静,已经很少再提醒他什么,所以话更加少了。
午后,女孩子们终于说累了,一个个东倒西歪地睡去了。他说:“你也睡会儿吧。”她摇头说:“我不困,平常也没有睡午觉的习惯。”然后,她又说:“我倒觉得你该找个地方停下车休息半个小时,打个盹儿也成。”
他也摇头说:“不用,放心吧,我精神好着呢。”
两个人就不再说话,车子在低低的音乐声中前行。
意外还是险些发生。那是他第一次开长途,他以为自己年轻,精力旺盛,不会疲乏,却不料真的打了瞌睡,握着方向盘,神情渐渐恍惚起来。
并不宽敞的乡村公路,只能容下并排的两辆车,就在他打瞌睡的瞬间,对面一辆货车也正越来越近。
她在这个时候喊了他一声,声音不大,像平常那些温柔的提醒,他却一下清醒过来,看着逼近的大货车,本能地调整了方向,货车擦着车身而过,他出了一身冷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没事的,”她说,“别紧张,到前面合适的.地方休息一下吧。”
后座上的女孩儿们还在睡着,丝毫不知刚刚发生的危险。
后面的路途,他再没有出现类似的状况,倒是她笑他:“不用那么紧张,我帮你看着呢。”
这句话,让他的心就那么温柔地一动,好像,她真的是他另外的眼睛,有她在旁边,他是心安的。
那次回来之后,他向她示爱。其实,在常常坐他车的女孩子中,她并不是最出色的,她不够漂亮,个子还有点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一下子就喜欢了。
他们做了恋人。他才知道,她也喜欢他。
那天,他跟她去见家人,无意中说起她晕车的事,她的母亲疑惑地否定:“不会吧?她晕车?她坐宇宙飞船都不会晕,从小就爱坐车,倒着坐都行……”
这下,是他疑惑了,转头看她。她只笑不语。剩了两个人的时候,他追问她:“为什么撒谎?”
她歪歪脑袋说:“因为,我想坐在你的右边啊。”
“你真是够胆大,那时候,谁敢坐那个位子啊?我开车水平那么差。”
“就是因为你的水平差,才要坐在你的旁边。这样不管发生什么,我们都会一起承担。”
他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来,只是伸出手紧紧地把她拥在了怀里。
他和她在一起,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彼此都到了适婚年龄,于是相亲,家世、长相、工作都称得上门当户对,谁都会说这是一桩良缘。
他们彼此都是有故事的人——他与前女友的爱情在大学里开始和结束;她亦与别人十指紧扣过,但是两个人从未向对方提起前恋人的点滴。他并不强求知道她曾经的故事,只要当下的她和他在一起很快乐,其余的事便不重要了。
倒是他的母亲好奇心重,忍不住问说媒的介绍人:“小雅那么好的.女孩,怎么前一段感情会没有结果?”媒人面露难色的样子让他母亲起了疑心,脸色随之沉重。只有他,云淡风轻地说:“没事,但说无妨。”
在媒人絮絮叨叨的讲述中,他知道了她的前男友死于癌症。在男友生命的最后阶段,她日夜照顾;男友死后,她痛不欲生。媒人不停地夸她坚强、贤惠,他的母亲亦频频点头。他在心底暗暗发誓:今后,自己要更加怜爱这个好女子。
某日,她慌乱地打电话来,无措地告诉他:“客厅里的灯忽然坏了。”他急急赶赴她的住处,搬了梯子准备换灯泡。拆下灯罩后,他发现天花板上似乎有一团东西,他以为是灰尘,便让她去厨房拿抹布。
没想到,那团东西竟然擦不掉,他没辙了,干脆换了灯泡再说。待客厅恢复光亮时,他听到她发自内心的欢呼声,让他甚是喜悦。但是,当他重新装上灯罩时,才看清那团东西竟是几行字!
他揉揉眼睛,凑近一看,是刚劲的钢笔字:
“嘿,比我幸运的兄弟:我和你一样,深深爱着小雅。我曾想过和她相守一生一世,但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为她换灯泡了。当你看到这些字时,也是我为你和小雅祝福的时候。请你好好珍惜她,她值得你珍惜。请告诉小雅——我爱她。”
他怔在原地,双目湿润。
她仰头唤他:“发什么呆呀?快下来!”
他对她暖暖一笑,轻声道:“亲爱的,我念一篇写在天花板上的爱给你听……”
遇到他那一年,她只有2l岁,大学还没有毕业。
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
缘分只因一回眸,她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根本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她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来得及回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他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她洗脚。听别人说她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
她曾写下这样一段话:爱情即是一首优美的歌曲,但也是艰难迈着沉重的步伐、踏着人生的旅途。何时有我的幸福,何地是我的归宿?仰望茫茫苍天不禁掉下我悲伤的泪珠。幸福就像玫瑰花,你想得到它就必须辛勤劳动。用汗水谱的乐章、难弹的琴,我想这就是爱情的全部含义。
他们曾非常相爱。
他们订婚了。虽然他的家人都很反对。
后来他很久没去找过她。她本该怨他的,怨他的沉默、怨他的软弱。可她仍是爱他。有人说他正在追求另一个姑娘,她不信,始终不信。
她的生活过得很苦,家里兄弟姐妹多,矛盾也多。她跟着四哥四嫂过日子,母亲年纪大了,却还要为她的事操心。
生活是一条长河,而命运就是其中的分流,它充满着迂回曲折、急流恶浪、险滩漩涡,它在捉弄每一个活着的人。虽然很苦,但坚强如她,穷困、潦倒、疾病、烦忧,生活的一切都不能击垮她。她只是忍受着思念的煎熬,承受着别人的闲言碎语,坚守着对他的爱恋。她是那种人,认定了就不轻易改变。
后来的两个多月里,他都没有找过她。她想到了退婚。是的,她不愿意这么朦胧地相处下去,也不愿意被他的家人那般瞧不起。她不怕等,但她要一个交代!
朋友帮她约他出来。两个多月不见,他瘦了,显得有些沧桑了。他不愿和她说心里话,他说即使说了她也不会相信,也帮不上忙,他说现在他很穷。
她气了,问他是否愿意退婚。
他答,你愿意,我就愿意。
她觉得也许他们真该分道扬镳了。
一晃几个月又过去了。她病了。医生说是神经衰弱、精神忧郁、睡眠不足引起的。她头痛得厉害,却只能一个人去看病。她不知道心里的悲和苦,能和谁倾吐。
她气他怨他,可终究忘不了他。其实她心里清楚,她的爱已经没有退路。总会有意无意地想起他,关心他的近况,会为他的孤单彷徨感到难过,会心疼他的苦,想成为他的力量。
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日复一日的孤单思念,一直到,新的一年又开始。这些日子里,尽管对命运的残酷有过憎恶,但她始终没放弃自己的坚持。因为生活很长,她有她的希望。她忘不了那个北风天,他们见了面说了许多话,她知道他仍像以前一样爱她。他们一起去看电影,他们幸福地牵手、拥抱。
他送她回家,却执意不肯进家门,于是他们就在菜地边上,聊了两个多小时。他要走的时候,她心疼这么冷的天他要走那么远的.路回家。
后来他们结婚了,虽然他的家人还是反对,虽然他们甚至没有一场像样的婚礼,但她仍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她是我的母亲,他是我的父亲。当我吧他们的故事告诉我的朋友,朋友说,“爱情美如玫瑰,玫瑰虽有刺,但并不妨碍人们对它的喜爱,因为它真的很美。我愿我的热泪化作晶莹的露珠挂在玫瑰花瓣上,让它永葆美丽。”
也许岁月终究会改变爱人的模样,可是爱情的美,就像那盛开的玫瑰,永远有着美的灵魂,所以纵然疼痛,人们还是忍不住去触碰。
广阔的大海涌起无数的浪花,轻轻地拍打着海岸,潮起潮落已经成了周而复始的固定旋律,一波波的浪冲上岸来,吻着前来踏浪的无数脚丫。有一朵小小的浪花,跟着兄弟姐妹们与人群欢快的嬉戏着。
突然,眼前闪过一对洁白的小脚丫,小浪花从来没见过这么白,这么美的脚丫,就像是一对无暇的白玉,因水的滋润更显得莹润光滑,小浪花迷上了这对小脚丫,追随着它们不离不弃,终于,在奋力一击下,小浪花如愿以偿地抚上了这对小脚丫;好细致,好嫩滑,如丝般的感觉让小浪花再也不愿离去,它就围绕着这对小脚丫轻轻地漾着,亲吻它的每一寸肌肤,灵动的小脚趾、圆润的脚背、丰盈的脚踝。小脚丫感受到了小浪花的亲密接触,痒痒地感觉好舒适惬意,小脚丫开心地和小浪花玩耍着;小浪花从没这么满足过,它用尽一切力量,发挥浑身解数只为了博得小脚丫的短暂停留。
可该走的终究会走,怎么留也留不住,小脚丫很快就被岸边美丽的贝壳吸引了,它飞速地奔上了海岸,奔向那些美丽的贝壳。小浪花有些失落,可它还是静静地等着,盼着小脚丫能再重新回到它的怀抱,哪怕只有一秒;它也想冲上岸去,一直跟随着那对小脚丫,可它是小浪花,注定它只能停留在大海的.怀中,如果离开了大海,它将不复存在;小浪花痛苦地挣扎着,它就眼睁睁地看着那对小脚丫快乐地在岸边轻盈地飞舞着;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真的让它倍感痛苦。
终于,小浪花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笃定而坚毅的决定;它决定要用自己的剩余生命赌上一把,赌小脚丫会跟着它回到大海中;就这样,它一次次地努力,可又一次次地失败;可它却愈挫愈勇,义无反顾;最终,小浪花如愿以偿地冲到了所有浪花的前面,轻轻地碰到了那对关注已久的小脚丫;可小脚丫似乎对小浪花的到来没有太大的感触;可能小脚丫并没有留意到小浪花要冲上岸来需要花费它的毕生精力;也并不了解小浪花要冲上岸来需要下多大的决心;小脚丫就这样飞速地向前奔走了,留下那搁浅在沙岸上再也无法回归的小浪花。
小浪花的心碎了,化作滴滴水珠铺满了沙岸;那甜蜜的梦,在阳光的照射下升腾、蒸发;只留下一个不为人知的美丽神话!
大学最后一年前,入秋时节,他和她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迷惘。他和她就在一个城里的两所大学,一次联谊会让他们认识了,后来彼此觉得还好,就一直交往着。她喜欢他,他好像不知道,或许是知道却无法言语。她多么想他可以主动表白啊,那样理所当然地她可以爱上他啊!那下午,她和他相约在公园的小亭,他们互相凝视着对方,纵有千言万语却在此刻静默着,静得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她甚至是想要主动握住他的手,但女孩本性的矜持打消了她的念头,她不能那样做。
夜幕已沉,他们不得不往回走。
“买一盆铃兰吧,白色的,只要5元。”准备打烊的花店老板冲他们喊。她有些诧异,摆在店里的那盆铃兰只是一盆黑泥,花盆却擦得程亮,仿古的花纹。
“花盆里刚刚埋下了白铃兰的种子,只要花些心思浇水,它很快就会发芽的,还会开花。”老板觉得他们是一对热恋的情侣,一个劲地推销着他所谓的花。她想,就让这盆铃兰决定他们的爱情吧。于是,她怂恿他买下了那盆‘花’。
他似乎意识到什么,回到宿舍,他小心地呵护着花盆,每天清晨都提醒自己记得浇水,心里祈祷着:快些发芽吧,快些开花吧。是啊,只有趁着这个秋天,天还暖,种子发芽了,来年才会开花。白色的铃兰娇艳欲滴,花虽无语,但其中的涵义他是知道的——幸福即将到来!
后来,她有意无意地减少了和他的相约,直到来年春天,她随学校老师去南方实习,要去实习的同学召开一个party,她邀请了他。
但他们的铃兰花还没有发芽,他一时间不知所措。最后,他还是来了,心里忐忑着。前来参加party的同学很多,大家都互相交换了告别礼物。他早已注意到她那热切的眼光,此时,他却无法挽起她的胳膊轻舞一曲,更没有勇气当众表白。在他的心里,他们的爱情是一定要等到铃兰发芽、花开。他不敢凝视她,躲在黑暗的舞池角落里,任由她被人邀请着,一曲又一曲。Party散开的那一会,他连握手告别的举动都没有就匆匆离去了。
他沮丧极了,放弃了他们之间的爱情。他把那盆黑土从宿舍里取出来,摆在了宿舍阳台上。
即将毕业的他每天为学业和工作奔波着,他忙碌着,他还想将来一定还可以遇到更好的`女孩子。
等他考完最后一门功课的时候,他回宿舍收拾东西,却看到窗台上几片修长的绿叶茁壮生长着,顶端挤出了一个花苞。埋藏了几年的爱情突然疯狂的生长起来,他的爱情即将开花。
他飞奔着冲向她所在的学校。他完全看不见路边那些异样的眼神。
他的心被爱情塞得满满的,他一口气冲进了她的宿舍。看门的阿姨告诉他,她刚刚走了,可能还在学校停车场。
停车场里,她挽着一个男孩的胳膊挤进了远行的大巴。
他愕然了。早知如此,他就应该在买下铃兰花盆之前就应该买下一朵粉色蔷薇送给她,因为那是爱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爱情就是这样,明明相爱的人,却往往阴差阳错,像是隔住了一道无形的高墙,等你翻过那堵墙的时候,对方已经不在那边。有多少爱经得起等待,又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幸福不需要等待,爱情不需要胆怯,爱就要大声说出来…
这个冬天有些冷。为了一份更加像样的生活,丈夫作了一个改变人生的举动,离开祖辈留下的几亩薄田,住进了农民工的窝棚里。这里到处霓虹闪耀,高楼林立,但他们的窝棚只能用寒酸来形容,尤其是们的穿着,除了几件工衣还像样外,其它的衣服都是旧得都已经掉了色。但是妻子从来没有抱怨这些,她知道,只要夫妻共同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就像当初她嫁给他的时候那样,义无反顾地全身心地嫁给他。
丈夫每天在建筑工地挑砖、运沙,她在工地给大伙做饭。每天收工后,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努力学习一些建筑知识,她则在昏暗的白炽灯下缝补工衣,一针一线地在工衣上留下一个个整洁的补丁。她想,即使是件粗糙的'工衣也要爱惜些,毕竟寒风里,丈夫还靠这件工衣遮风挡雨。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他因为勤奋好学被提拔为工头,不久后当上了经理,日子在一天天地好转。他在城里买了一套60平米的小户型,也不再需要打着补丁的工衣。
勤奋好学的他,还拿到了建筑资格证,自己对外承包工程,腰包越来越鼓,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他总说他很忙。有一天,他告诉她,他不再爱她了,然后扬长而去……
一年,再一年……直到他的钱在一个工程中赔光了,他才回到那60平米的小屋。他从此一蹶不振。
“你知道吗,要想人生之路走得更远更久,就得学会在人生之路上修修补补,及时给那些被撕裂的口子打上补丁,即使那些补丁不那么好看,但可以为你遮风挡雨,让你感觉人生之路还是完整的,就和这件工衣一样。”她拿着一件他当初的工衣对他说。
他恍然大悟,再次骨气勇气面对生活,渐渐地有了些起色。
她决定离开他,他苦苦挽留。她说:“其实,人生可以有补丁,但爱情就不行,撕裂了就是撕裂了,即使伤口愈合了,结了疤,但每一次触碰都会疼痛不已,甚至会再次流血……如果你一定要给爱情一个补丁,那么每缝下一针一线都会撕开一个新的伤口。”
不错,不是每一个样东西都可以有补丁。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欢城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
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有那样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他们非常的相爱。
有一天女孩要搬家到遥远的城市去了,男孩非常的伤心,却不敢留她。
另一个城市里有她的父母,有她很好的生活环境,而男孩什么都没有,男孩不敢留她,怕留下她,她会跟着他吃苦。
所以他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而女孩一直在等他开口说不要走,她等啊等,一直等到上飞机,他都没有说。
上飞机前,女孩递给男孩一个可爱的小毛猪,女孩说:想我了,就摸它一下吧。
然后,女孩就上了飞机,她没有回头。
晴朗的天突然下起了雨,男孩含着眼泪看着飞机升空,就在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他竟然没有问女孩在新城市里的地址和电话!
于是,从此他开始等待,每一天每一天的守着电话不敢离开,他想女孩一定会打电话来的。
但是没有,一直都没有。
他想念女孩的时候,就摸一下那个小毛猪的头,他摸了一次又一次,只让自己更加想念。
他等了整整三个月,后来他绝望了。
他觉得女孩一定是放弃了他,他甚至开始恨那个女孩了。
后来,男孩走出了自己的屋子,从这一刻开始,他决定忘记这段感情,他要重新开始。
于是,他抱起那个小毛猪,想了想,狠心将它仍出了窗外。
扔掉了关于女孩的一切回忆,男孩从此再也不回头了。
第二天一早,有个饿清洁工到楼下打扫卫生,她看到了那个小毛猪。
她把小毛猪抱了起来,摸了一下它的头,再摸了一下,突然,小毛猪动了。
小毛猪的`嘴巴慢慢张开,吐出了一张字条。
字条上,是女孩在新城市的地址和电话。
小毛猪是女孩专门跑到一个玩具厂找人定做的,费了很大的心思。
如果摸了猪头一百下,小猪就会吐出她写在里面的字条来,她已暗暗决定,只要接到了男孩的电话。
她就不顾一切的赶回来,再也不和他分开。
但是,男孩最终只摸了九十八下。
清洁工想:多么好玩的小猪呀,带回去给儿子玩吧。她抱走了小猪,扔掉了字条。男孩和女孩从此错过了一生。
有一条鱼生活在一片海域里,它每天就是不停地游来游去。一天,有一只迷途的鸟儿飞过这片海域的上空,它很疲倦,低下头寻找海中的一片陆地。水里的鱼觉得水面的光线有些昏暗,就抬头望向天空。孤独的鱼和迷途的飞鸟深深地彼此吸引了对方。
飞鸟给鱼讲辽阔的'天空,讲广袤的大地…鱼给飞鸟讲深邃的海洋…它们为彼此打开了一扇未知却又丰富多彩的窗。
它们还有好多共同的话题:每个早晨的朝霞、每个傍晚的落日、每个夜晚的星空、每分钟空气里的味道。树木的、土地的、海水的。春天的、夏天的、秋天的、冬天的…他们彼此深深地爱慕着对方,这样过了好久,它们以为此生就这样厮守。飞鸟可以忘却飞翔的天空,鱼可以忘却深潜过的海底。
谁说鱼和飞鸟就不能在一起?
一天,飞鸟看见别的鸟飞过,它想起了天空。它问鱼是否愿意和它一起感受风从身边擦过的自由。鱼看着自己的鳍没有说话;又是一天,鱼为了躲避暴风雨深深潜入水中,在太阳重现的时候,它兴奋的问飞鸟是否能看见水中珊瑚的灿烂。飞鸟只能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苦笑。
他们知道了飞鸟与鱼是不可以在一起的,虽然彼此相爱,但是鱼终归是水里的鱼,飞鸟终归是天上的飞鸟。飞鸟离开了那片海域,再也没有回来。它并不知道,鱼亦再也没有游回这片海域。它们都在小心翼翼地躲避那段往事,那段飞鸟与鱼的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
女孩很伤心。
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
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
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
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
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一只癞蛤蟆爱上了天鹅,这是真的,不是寓言。
当天鹅还是一只丑小鸭的时,没有谁知道她是天鹅。她没有和其他鸭子一起去游泳、觅食。她长着一身和大伙儿并不协调的羽毛,不懂得像其他鸭子那样迈着四平八稳的八字步,早就成了所有人的笑柄。
“嗨,你好。”
天鹅回过头。却什么也没看见。她茫然应了一声:“嗨你在哪儿?”
“我在这里。”草丛里跳出一只癞蛤蟆。
天鹅看看他。虽然这会儿心情不太好。但她还是忍不住笑了。他简直就是一个小丑,比她个头小,皮肤上长着一个又一个疙瘩,眼睛凸鼓着,似乎要挣出眼眶,而且好象是长在脑袋后面一样。她没有见过比他更难看的动物,甚至比不上一只青蛙,青蛙还有一身光滑如锻的皮肤呢。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不和你的姐妹一起玩呢?”他看向不远处。那里,鸭子们正在愉快地戏水,拍打着翅膀,洋溢着欢快的笑声,激起阵阵水花。
天鹅低下头,眼泪流出来:“我只是一只丑小鸭,不会八字步,也没有他们那样扁平的嘴巴和光滑的羽毛。”他尝试着走八字步,却笨拙的摔了一跤。
“其实,你走的步子比他们漂亮多了。”癞蛤蟆眨了眨眼睛,望着天鹅,“你会唱歌吗?”
“不会。”她轻轻应了声。她不敢张口唱歌。每次其他鸭子愉快地“嘎嘎”叫着时,她都只能躲在一边。她的声音和他们不一样。她的声音高亢而尖锐,不像其他鸭子那样沙哑而低沉。
“你不必害怕。”癞蛤蟆毫不在意,“别人都说我唱的不好听,可这并不能阻止我高歌;别人都说我长的丑,可这并不能阻止我快乐。”他鼓足气,唱了起来。
天鹅看着他,突然觉得他蛮有意思。他长得丑,声音也不好听,可他就是比自己强,因为他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她的心跳了一下,莫名其妙的喜欢他。
“你也来一个吧。”唱完,癞蛤蟆咧咧嘴,像个明星般摇晃了一下没有头发的脑袋,两只大眼睛如同灯泡一样望着她。
“我不会。”她忧心冲冲地望了望远处,鸭子们还在“嘎嘎”叫着。
“不要管他们。其实,你的歌声比他们好听多了。”癞蛤蟆鼓励着。
“哦,是吗?你什么时候听过?”天鹅诧异地低头问。
“奥奥……”癞蛤蟆低下头,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局促地的不知说什么好。看着他受窘的摸样天鹅忍不住笑了,心情从来没有这样舒畅过。
“你要是不意思的话,可以晚上来,对着月亮唱是没有人笑话你的',那感觉好极了。”癞蛤蟆鼓足勇气说。
于是,他们天天晚上在一起。在万物收敛激情的傍晚,天鹅对着月亮,对着那一池湖水,自由地歌唱。她的声音很高,常常飘到远处的山间,回音袅袅。癞蛤蟆总是用动情的眼光看着她,眼中有一丝悸动、一丝犹豫和颤动。
天鹅没有留意到,和癞蛤蟆在一起的时间,她学会了歌唱。在湖边,她有时回兴奋地舞蹈。虽然没有观众,只有蛤蟆、天上的明月和静静的湖水,她还是饶有兴致地歌着舞着,自由而欢畅。
日子平淡而静谧,但是有一天,这种平静被打破。
打破他们的平静的是一群远徒者。那是一群天鹅,纤细而修长的脖颈散着雍容华贵的气质。他们高歌时,山谷林间也会回响动听歌声的余韵;他们舞蹈时,水面上如同飘来凌空飞渡的仙女。鸭子们屏息静气,充满敬慕地看着他们。
朋友告诉他,说她很喜欢他。她是沙坪坝三峡广场火车站附近某医院的一名护士,看上去柔柔弱弱的样子,极惹人怜爱。他性格沉稳,没有十足把握不轻易决定做一件事。尽管也喜欢她,但他担心朋友是在开玩笑,万一她不喜欢他,而他去表白了,岂不要大大出丑。
在他犹豫时,一帮朋友利用周末时间出去玩,她也在其中。他们是步行前往景点的。路上,他突然觉得大脚趾很疼,走路一瘸一拐起来。这时,大家都很累,几乎没人注意到他的瘸相。她出现在他身旁,关切地问:“累了吗?”她的关切,让他心里一热。
晚上,他们下榻在一个“农家乐”。在一行朋友聊天时,他悄悄地脱下鞋子,发现大脚趾戳破了袜子,且破了皮,血迹斑斑。他脱下破了洞的袜子,准备再穿上鞋子时,她说:“鞋子上细菌多,你破皮的地方需要消毒处理,否则容易感染!”不待他回答,她便从随身小包里拿出医用消毒剂,和一块防水胶布。她将他的脚轻轻放到小凳子上,而后开始消毒。
她细致认真的样子,让他心里涌起一股幸福感:“你好专业哦!”她笑着说:“你忘了我是爱德华医院的一名护士吗?”他摇摇头说:“怎么会忘呢?以后我会常去爱德华医院看病!”她嗔怪地说:“乌鸦嘴,哪个要你经常去看病啊!”
在给他磨破皮的大脚趾缠上胶布后,她说:“把袜子给我!”他不好意思地说:“谢谢!我的袜子太臭了,不要吧!”
她不由分说地从他手里拿过袜子,而后找“农家乐”的老板借来针线。他心里一阵感动,知道她想做什么。他说:“不补了吧,明天回去扔了得了。”她看着他说:“明天还有走那么多路,破了洞的袜子穿着不舒服。”
她慢慢地展开破了洞的袜子,小心地缝补着。他的眼睛潮潮地看着她补袜子的样子。她补得很认真,一双在灯光下明亮的眼睛看着双手,眉毛微微上翘,嘴唇紧紧抿着,对其他人的挤眉弄眼不闻不问。他心想:“你见过多少会补袜子的女孩!还犹豫什么呢?”遐想间,她把袜子还给了他。他把袜子拿在手里,细细一看,很精巧的手工。看着缝补得很好的袜子,他心里突然间增加了很大的`勇气。他决定,无论有没有把握,他都要勇敢地爱会补袜子的女孩!
几天后,他正式向她表白了心声。她没有拒绝,开心地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拥有着会补袜子的她做女友,他觉得她补袜子的那个样子真是迷人极了。他在心里突然很感谢起来那天袜子破了个洞,是它鼓足了他的勇气……
他出身名门贵族,而她只是平常百姓之女,如果不是因为爱情,他和她怕很难被联系在一起。
最初,他的父亲对他们的交往与相爱是欣然接受的。这让他十分兴奋和安慰。事业上他更加自信、果断、敏锐,而只要稍有时间,他们就会耳鬓厮磨的缠绵在一起,享受着爱情的春暖花开。
一切都风轻云淡。然而,就在他和她即将携手教堂,迎接爱情的瓜熟蒂落时,风云突变。
原来,他的父亲不知道从哪里听到,娇媚甜美的她曾和某名流传出过绯闻。他的家族举足轻重,他的父亲无法容忍家族的威信被玷污。父亲找到他,开诚布公的告诉他,无法接受她做儿媳,让他和她一刀两断。他并没有惊讶,他早就从她那里了解过她过往的一切,在他的心里,他在意的不是她的.过去,而是她现在对他的爱。他试图说服父亲,但父亲却态度坚决:要么和她分手,要么断绝父子关系。
一边是痴爱的恋人,一边是亲亲父亲。爱情与亲情针锋相对。
他知道,如果离开了她,他将无异一个失去魂魄的走肉;而和父亲断绝父子关系,他不仅会伤害对他寄托厚望的父亲,还将失去他在家族企业的所有财富和未来光辉灿烂的前程。他尝试着说服父亲,但父亲的态度坚定:只要他离开她,这个家族的一切财富都是他的,否则,他将一无所有。
当他意识到,任何的努力都无法改变父亲的决定后,他不再困惑,他问她:“你愿意跟我过清苦的日子吗?”她眼里含泪,一字一字的回答他:“我爱,我宁愿离开你,我不想你因为我失去父亲、失去前程、失去风光。”他将她揽抱在怀里,泪水盈满双眼,动情而坚定地说:“你是我最大的财富和风光。”她的泪滚出眼眶,连连点头:“我要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什么也别想分开我们。”
接下来的一切近乎悲壮。
他先后将他所持有的、价值亿万的家族公司股票,以及住宅物业等都归还给了父亲。他所做的这一切舍弃,只为了一件事情,他要迎娶她做自己的新娘。
他的名字叫张国炜,他的父亲是曾以13亿美元身家登上美国《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排行榜的台湾运输业大王,长荣集用总裁张荣发,让张国炜毅然舍弃亿万身家的女子名叫叶淑汶,一名普通的空姐。
很快,他们的爱情被媒体披露出来,有人将张国炜归还给其父亲的股票以及房产简单统计了一下,大约20亿新台币,最重要的是,张国炜失去的还有早已经被父亲钦点的“长荣王国”的“国王”位置。
一个人可以得尽天下,但不一定能够得到爱情;而如果得到了爱情,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2006年9月,狂风暴雨中,张国炜迎娶了叶淑汶。婚礼简朴,但两人却笑的特别灿烂。张国炜给叶淑汶戴上了订婚戒指,同时向世人宣布着:“没有这个我所爱恋的女人的帮助和支持,我将无法生活。”叶淑汶流着泪对她伟大的爱人承诺:“和我在—起,你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爱情的信念,都有一把衡量爱情的标尺。张国炜却用他的行为为他的爱情标出了一个最低价20亿新台币,以及长荣集团的江山。
能够被心灵朝拜的,不是财富,不是权势,是爱。
烛光晚餐桌两边,坐了男人和女人。
"我喜欢你。"女人一边摆弄着手里的酒杯,一边淡淡的说着。
"我有老婆。"男人摸着自己的手上的戒指。
"我不在乎,我只想明白,你的感觉。你,喜欢我嘛?"
意料中的答案。男人抬起头,打量着对面的女人。
24岁,年轻,有朝气,相当不错的年纪。
白皙的皮肤,充满活力的身体,一双明亮的,会说话的眼睛。
真是不错的女人啊,可惜。
"如果你也喜欢我,我不介意作你的情人。"女人最后等不下去,追加了一句。
"我爱我妻子。"男人坚定的回答。
"你爱她?爱她什么?此刻的她,就应已经年老色衰,见不得人了吧。
否则,公司的晚宴,怎样从来不见你带她来…………"
女人还想继续,可接触到男人冷冷的目光后,打消了念头。
静…………
"你喜欢我什么?"男人开口了。
"成熟,稳重,动作举止很有男人味,懂得关心人,很多很多。反正,和我之前见过的人不同。你很个性。"
"你明白三年前的我,什么样貌?"男人点了颗烟。
"不明白。我不在乎,即使你坐过牢。"
"三年前,我就是你此刻眼里的`那些普通男人。"男人没理会女人,继续说。
"普通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心,整天喝酒,发脾气。对女孩子爱理不理。"
"那怎样?"女人有了兴趣,想明白是什么,让男人转变的。"因为她?"
"嗯。"
"她那个人,好像总能很容易就能看到事情的内在。教我很多东西,让我别太计较得失;别太在乎眼前的事;让我尽量待人和善。那时的我在她面前,就像少不更事的孩子。
也许那感觉,就和此刻你对我的感觉差不多。那时真的很奇怪,倔脾气的我,只是听她的话。按照她说的,理解现实,明白自己没用,就努力工作。那年年底,工作上,稍微有了起色,我们结婚了。"
男人弹了弹烟灰,继续说着。
"那时,真是苦日子。两个人,一张床,家里的家具,也少的可怜。明白吗?结婚一年,我才给她买了第一颗钻戒,存了大半年的钱呢。当然,是背着她存的。若她明白了,是肯定不让的。""那阵子,烟酒弄得身体不好。大冬天的,她每一天晚上睡前还要给我熬汤喝。那味道,也只有她做得出。"
男人沉醉于那回忆里,忘记了时间,只是不停的讲述着往事。
而女人,也丝毫没有打扰的意思,就静静地听着。
等男人注意到时间,已经晚上10点了。
"啊,对不起,没注意时间,已经这么晚了。"男人歉意的笑了笑。
"此刻,你能够理解嘛?我不可能,也不会,作对不起她的事。"
"啊,明白了。输给这样貌的人,心服口服咯。"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但是我到了她的年纪,会更棒的。"
"嗯。那就能够找到更好的男人。不是吗?
很晚了,家里的汤要冷了,我送你回去。"男人站起身,想送女人。
"不了,我自己回去能够了。"女人摆了摆手。"回去吧,别让她等急了。"
男人会心的笑了笑,转身要走。
"她漂亮嘛?"
"……嗯,很美。"
男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留下女人,对着蜡烛。发呆。
男人回到家,推开门,径直走到卧室,打开了台灯。
沿着床边,坐了下来。
"老婆,已经第四个了。干吗让我变成这么好,好多人喜欢我呀。搞不好,我会变心。干吗把我变成这么好,自己却先走了?我,我一个人,好孤单呀。"
男人哽咽的说着,最后泣不成声。
眼泪,一滴滴的从男人的脸颊流下,打在手心里的相框上。昏暗的灯光中,旧照片里,弥漫着的,是已逝女子,淡淡的温柔!
她决定和他分手。
其实,她心里很清楚,他非常爱她。"为了你,即便献出生命,我也在所不惜?"这是他对她的誓言。她从未怀疑他的爱情,觉得自己似乎也爱他。但她还是决定和他分手,她越来越觉得生活仅有爱情是不够的。
他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每月两千来元工资。当初他向她求爱时,她心里正渴求一份纯真爱情,所以…………他对她好极了,她微微的皱眉,小小的咳嗽,都会引来他特别的关心。他每天都会送给她一朵鲜艳的玫瑰,说希望她每天都有玫瑰一样的好心情。一段时间里,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具体是哪一天,她记不清楚。那天,她和他一起在商场漫步,不经意到了首饰专柜。她没打算买首饰,但柜台里一枚亮晶晶的钻戒还是吸引住了她。在导购小姐极力游说下,她试戴了,钻戒让她小巧的手顿添华贵。她知道他卖不起,依依不舍地把钻戒取了下来。离开柜台时,偶然扭头,她看见了导购小姐不屑的眼神。
她突然想起他们恋爱以来,他未给她卖过一件名牌服饰…………她和女友们在一起时,总是听到她们说男友又为她们卖了什么。过去,她对此不屑一顾,因为她渴求的是纯真的爱情。但自此后,导购小姐不屑的眼神一直晃荡在她眼前,让她的心里负担越来越重。她觉得,生活中除了纯真的爱情外,还有很多其它不能缺少的东西。而他,似乎很难满足。于是,她决定和他分手,因为她的一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她说出了要和他分手的想法。他看着她。她不敢和他对视。他叹了口气,侧头看见街对面巨大的爱德华医院招牌下,一位卖花者正慢慢走过。他心中一动说:"能让我最后再送你一朵玫瑰吗?"
对此,她无法拒绝。他担心卖花者走远,不顾车来车往,在她的心惊胆颤中有惊无险地穿过了斑马线。她等待着。片刻后,他出现在了她的视野里,手中拿着一朵鲜艳的玫瑰。她看看红绿灯记时牌,离红灯亮还有10秒钟。他走上了斑马线。她抬头看看天空,太阳有些耀眼,刺得她的眼睛生疼。她闭上了眼睛。在闭上眼睛一刹那,她听见了刺耳的刹车声……
睁开眼睛时,她看见斑马线上倒着的他……在人们的尖叫声中,他被紧急送到了近旁的爱德华医院。在医生对他施行抢救时,他手里紧紧地拽着那朵沾有点点血迹更加艳红的玫瑰,无论医生怎么用劲也无法撬开他的手拿走玫瑰。一番紧急抢救后,医生得出结论:他只是被汽车擦身而摔倒在坚硬的.沥青路面上,以至头破血流短暂昏迷。听过医生的话,她揪着的心才彻底放松下来。看着她依旧拽得紧紧的那朵玫瑰,她突然觉得自己要和他分手的想法多么可笑。
经过简单治疗后,他可以离开医院了。走出医院大门,搀扶他的她回过头,医院名称里的那个"爱"字映入了眼帘。看着"爱"字,她的心里有了决定。
此后,过斑马线时,她总是要情不自禁地拽紧身旁的他,眼睛要情不自禁看向计时牌。因为她知道,10秒钟,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她不想失去。
小林喜欢偷偷看同桌的小敏,每天上课他都用课本遮住脸,挡住老师的视线,专心的看着她,看着她的一瞥一笑,看着她专心学习的样子。
小林觉得小敏很笨,怎么就没发现自己一直对她的偷窥。小敏其实不是没注意,同桌之间的距离早就让她小敏感的心灵多了一份悸动。不过小敏不敢转头去看他,只能装作专心听课,心无旁骛。
小林下课时喜欢哼哼歌,每天都哼唱哪首《同桌的你》。这歌声中的音符就像一个个小魔鬼钻进小敏的心里,让她浑身不自在。每次她听到一半她都会逃出班级,找个无人的角落扶着自己狂跳的心…………
如今,小林和小敏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事业。一次同学聚会,他们重逢了,四目相对,似乎有些东西在眼睛里燃烧着。
酒过三巡,小敏微显醉态,起身躲进天台,遥望着天边的繁星,那一闪闪的亮光多像小林的双眼。这一次小敏没有逃避,勇敢的迎向那些星辰,仿佛和小林的目光相视。
"小敏,过的好吗?"
小敏惊恐的回头,小林双手插兜拘束的站在她面前。"我…………我…………我挺好的,嗯…………你过的怎么样?"小敏的口吃暴露了她的紧张。
小林笑着说:"嗯!还好。"
小敏沉默了。
"还记得我们上学的时候,每天晚上放学天都黑透了,我怕你有危险,偷偷的跟在你后面,你似乎都没有发现过。"小林说。
小敏一愣,不加思索地说道,"开始我还以为是有坏人跟着我,后来我才发现是你,所以我才安心的走在你前面。"
又是一阵尴尬。
小林鼓着勇气说:"那时候我每天都偷偷的看你,看你的脸在阳光下,光彩夺目,可你从来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小敏低着头,轻轻地说:"我知道,可是我没敢回头,我怕一回头,我的眼再也放不开,可我也知道,那时不是我们可以相恋的年纪…………"
他们沉默,许久后小林伤感的说道:"我们最终错过了彼此,有时候我真后悔,如果毕业后我能勇敢的向你表白,我们的结局是否就会重写?"
小敏笑了,笑的有些坦然,她说"我们并没有错过,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我们给彼此留下了一段青涩的记忆,这种记忆可以在寂寞的一生中成为最美丽的回忆,多美好呀!"
小敏的话让小林久久的仰视着夜空,他在这个夜空里发现两颗闪亮的星星,彼此遥遥相对,却相隔万里。
有同学发现了他们俩个消失,笑闹着跑过来拉他们回去,他们又重新回到酒桌,继续喝酒颜笑,直到酒精麻醉了意识。
因为醉了所以没有握手告别,因为醉了所以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因为醉了这一天成为了他们的心底永久的怀念。
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红色的指甲
他脑海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又开始不停的琢磨她
为什么涂红色?为什么单单一个手指?
慢慢的,他开始对她感兴趣,一点一点接触着她
她的.特别充斥着自己满满的好奇心,一来一往他们在一起了。
结婚那天,她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
他很诚实,告诉了她那个红色指甲的事情
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傻瓜,那是朋友买指甲油我帮忙试用而已。”
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她说,“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
那只最初的纸玫瑰,就这样拉开了我们相爱的序幕……
第一朵玫瑰
我第一次遇见许安的时候,很伤心。那天下着大雨,我一头冲到那家小小的音像店。在伤心的人,怎么意识得到自己的狼狈和卑微?水不断从我发间脸上落下,落得我视线模糊,其实很难分清是雨还是泪。
在六月荷花开的时候,阿略轻轻牵起了我的手。他说,他久远前已恋上那个一路疯跑的女孩,他说他爱微微脸上的阳光。于是我脸上的阳光更炽。
我以为这是生命里深刻的爱情,夹杂着命运不可阻挡的来势。可是就在今天,我亲耳听见那个会腼腆笑着露出淡淡酒窝的男子,用极其轻浮的口吻向电话那一端索要赌赢的MP4。赌约的内容——是我。
再美的琉璃,碎了,也只得一地的狼藉。
音像店里流转的是蔡琴波澜不惊,低回婉转的歌声:“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我无意识地拿起眼前的碟,是岩井俊二的《情书》。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在我哭得最伤心的时候,一枝花悄无声息地递到了我的眼前。我刚想迁怒,却意外地发现那支同真花几乎一模一样的玫瑰竟然只是用纸叠成的。绿色的茎细细地撑着繁复的花瓣,斜斜里伸出片叶子托着那欲开的苞,没来由的我竟觉得连空气也芬芳起来。我不由自主接过,也留意到递花的手纤细修长,洁白干净。但一抬眼,却只看见一个同样挺秀的男生的背影。
玻璃橱柜里是张红肿的,失意的脸,脸上的泪还没干,哪里还看得见半分的阳光。我微微一怔,终于对自己说:我要好起来,我一定会好起来。
那枝纸玫瑰被我摆在了床头的花插上。
你看你看许安的脸
那段时光我变的很沉默,每天死力地加紧背各种法律条文,准备迎接即将而来的司法考试。只是时时会无意间转到那日那间小小的音像店。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但离开时却总会带走一两盘CD和自己的怅然若失。
再次遇见许安时我并不知道自己遇见过他,那是九月,司法考试刚刚过去不久,我最好的死党小叶撺掇着非拉我去参加她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那个朋友其实是她暗恋已久的男生,像所有青春年华的秘密一样,既需要一个守秘者又需要一个同盟军。
小叶的笑像银铃一样又清脆又快速,纷纷扬扬地洒落在碧绿的湖上。游船是小叶包的',游船里大大的生日蛋糕是小叶买的,上好的翅膀是小叶亲手卤的,连那微酸的葡萄酒也是小叶酿了很久的。这样像月光一样透明的女孩子的心事其实我不信那个叫许安的看不出端倪。
但,他只是笑,他笑时清秀的脸庞上也是距离。
拿出生日礼物时,小叶的是条很好看很温暖的围巾,我知道她为了挑这个颜色的线就跑了十七家毛线店,她织了很久,一针一线织进的都是她的情和她的梦。但许安如同接其他人的礼物一样只是彬彬有礼地说声谢谢,并没像小叶所期待那样立即戴上。
我之前根本就不认识许安,他的生日又来得仓促,我带来的不过是日日里对着那枝纸玫瑰揣摩的自己无聊练手的折花。七八枝同样的花摇曳不同风情斜斜插在花插里送过去,合做蛮漂亮的一束。
本不曾多看过我一眼的许安接过那束纸玫瑰时,突然抬眼看向我很久很久,我不由诧异望向他,他的脸竟然悄悄地红了。
突如其来的吻
游完湖吃了饭,有人一声提议,集体去了唱K。小叶的情绪显然受了下午的影响,收敛了笑,一直唱歌最好听的竟推说嗓子疼,坐在角落里,一声也不肯出。许安则远远坐着,手里拿着一张纸,不知在做什么。直到朋友圈里有人起哄要寿星唱歌,他才随手搁下。
许安的歌声飘入我耳朵,我不由得愣了愣。“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渐渐地,回升出我心坎……”是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我的眼光悄悄地落在他刚才坐的沙发前的茶几上。那是一朵玫瑰的雏形,比我折得更流畅更优美,连叶子的末端微微地向外折的那道圆弧也似曾相识。
那只握话筒的手纤细修长,洁白干净。我的心突然地像被谁猛然撞击了一下,抬眼却正对上许安晶亮的眼神。
我去洗手间想稳定下自己的情绪。我刚开门出来突然被斜里一只手拉过,是许安。我愣愣地看着他还来不及反应,他的唇吻上我的。开始时我还推他,但渐渐不由自主勾上他脖子,心像春水一样化了,直吻得彼此面红耳赤,直吻得我两腿发软。直到听到一声哭音,我们迅速分开,看见的是同样来上洗手间的小叶。
是我先回的KTV包厢,小叶已经先走了。许安再进来时,若无其事地远远隔着人群坐在原来的位置上。我也不去看他,我的心很乱,很乱。
那间小小的音像店
回了家才发现自己没有许安的联系方式,许安也没问过我的。那个吻什么也不代表,而我和小叶从此却做不成朋友。我懊丧得直想掐死自己。
日子还得一天一天地过,意外接到阿略的电话,他问最近好不好。如果换了是一星期以前,我想我还会哭得唏哩哗啦,可如今,我的心里不是他。
我镇定地寒暄,淡淡地说近况,淡淡地挂了电话,并没有反问一句他最近如何?那一场赌约,他可有解释?爱情和伤痛一样是有时效的。我定定地望着床头上那支最初的纸玫瑰,突然决定去把蔡琴那张被遗忘的时光买回来。
那家店虽在闹市却同往常一样永远有岁月静好远隔烟尘的感觉。我刚一进店就怔住,看见许安,掉头就走。刚走出没多远,一只手已执住我的。
“我天天在这等你呢!”他的眼睛里仿佛有星光,他说他第一次在这里看见那个傻傻的,从雨幕中冲进来一直在哭的女孩,他就暗暗对自己说他希望让她再不会哭泣。他说他送我纸玫瑰是希望我最不开心的时候知道这世界还是有惊喜,有人爱有人关注有人祝福。
他说那个吻……他说着说着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又轻轻吻住了我。我仿佛听见心儿也在歌唱,仿佛百花在这瞬间全都绽开。
你是小叶我是花
我和许安正式恋爱,他待我如珍宝,我心内却总有一角不肯向他打开。我们对此都有所觉,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更加倍用心地对我,我有些微的不安。但这不安在不久后小叶的电话里化为灰烬。
小叶电话里的声音极冷,只是告诉了我一个时间一个地点。果然我在那间咖啡屋看见了许安,他和小叶头挨着头肩并着肩,状甚亲密。直到他们离去,我还呆呆地在那远远地可以看见他们的角落的位置上,一动不能动。
我出了咖啡屋就买了张火车票,当晚去了深圳,从此不再和任何人联系。
一个人在深圳的日子极苦,我怀揣着我屡屡跌碎的爱情和悲伤的青春,再也不肯接受任何人叫我微微。直到悄悄在同学录上看见小叶结婚的消息。
我辗转打听到小叶婚礼的地点,远远隔着一条街我迎风等着美丽的新娘,心疼的话也说不出。我还可以再见你一眼么许安?
花车来得很慢,新娘是一脸甜蜜的小叶,新郎却不是许安。原来当日许安是想向我求婚,他找小叶是希望小叶可以解开心结,作为我们的伴娘。我望着小叶愧疚的脸,一句话也没说。游魂般回到我们当初的家。
其实隔了那么多年,再深的爱也早应化了烟尘,我来做什么?我也不知道。屋子的钥匙我虽没扔,可锁还是原来那把吗?我怔怔地站在门口。迟疑了好久,掏出了当初的钥匙。
门竟然应手而开。扑面而来的是——满屋的玫瑰花。各种色彩的娇艳的纸玫瑰,那玫瑰就堆在正中的地板上,摆成两个字:微微。
我随手抽起一支,绿色的叶子上写的是:微微我爱你,2007。07。12。我细细一看,每支纸玫瑰上都有同样的话,不同的日期,我的眼泪不断地掉下来。
有人从门外奔过来,看见我,同我一起怔住,然后猛然一把抱住了我。我轻轻地闭上眼,许安。
那一场四人转的单恋啊,记载了我所有的青春年华,记载了我无法忘记的过去……
大一,我穿纯白小棉裙、走路迈莲花步,会对自己喜欢的男生含蓄的笑。好友小兰冷不防踢我一脚,你笑什么,神经病啊?
四人转的单恋我把目光恋恋不舍的从一男生身上移开,我没有神经,我只是陷入了情网。
你爱的是武生吗?小兰真是我的影子,一针见血的猜中了我的心思。这又有什么呢,我们是穿一条裤子还嫌胖的朋友。
小兰告诉我,她暗恋的男孩是佳明,佳明有一双细细的眼,笑起来弯成月牙儿,很可爱的样子。
小兰说,佳明多帅呀、佳明多聪明呀,佳明多懂事呀。我真没看出佳明的好,我认为武生才是班里最亮的星,才是最酷的一个。
我在小兰面前唠叨武生的好,小兰总是嘲讽似的撇撇嘴。轮到她一脸幸福的夸奖佳明时,我也学她撇了撇嘴。她先是抗议,然后是哈哈大笑,后来,她就与我商量怎样追自己喜欢的男生了。
不是说女追男,隔层纸吗?我们把那张纸捅破,不就得了?这就是聪明的小兰给的答案,我差点拿一块砖头拍向了她,这是什么鬼点子,这是任何人用脚指头都可以想出来的破招啊,没什么稀罕的。
你不稀罕,我稀罕,我就用这招会会他。小兰说干就干,开始绞尽脑汁的为佳明写信。
我成了小兰倒霉的传信使者,却装成一副乐此不疲的样子。我把代表小兰火热的一颗心的情书,偷偷递给了佳明。佳明接过信,手抖得差点把信扔了。
我纳闷,一封信而已,何至于激动得这么厉害?真是太阳掉进了深井里,一出奇事接着一出的。
人家小兰行动了,我也不能落后,我也比葫芦画瓢的为武生写了信,希望能捅破那层纸。
小兰就成了我的传信使者,她乐颠颠的去了,我们这是互相利用,当然要露出愉悦的表情。半斤对八两,谁也不能笑话谁。
送过信,我们抱了臂等着一场好戏出台。这场戏,就交给武生与佳明,不知舞台上的他们,会如何表演?
没过几天,我就收到了佳明的信。他在信里的开头说,他暗恋的对象是我。得,这是哪出跟哪出啊,怎么会这样?我揉皱了信,不敢告诉小兰,怕她伤心。
那么,武生会喜欢谁呢?想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了一下,天,他不会喜欢的是小兰吧?
我偷偷观察小兰的反应,发现她心思重重的。过了很久,她问我,佳明没有回信吗?我赶忙打岔,武生呢,武生来信了吗?
小兰慢腾腾的拿出了一封揉皱的信,一副豁出去的样子。我也拿出了那封信,好不容易抹平,把它交给了小兰。
我们都忐忑不安的读信,无奈的发出叹息。生活真是太搞笑了,武生喜欢的是小兰,佳明喜欢的是我。这和我们的暗恋背道而驰,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我们该怎么办呢?
这是一道复杂的几何题,我都被搞晕了。暗恋不是物品,可以拿来交换。不能交换,这意味着我与小兰出师未捷身先死,我的心,分明的痛起来。
学校放假三天,小兰约我去动物园游玩。远远的,我看到了武生和佳明,他们本来就是一对铁哥们,但我没想到他们也会来此游玩。这也太巧了,小兰眼睛亮晶晶的,是我约的他们啊。
你想干什么?我做气愤状。我不想让自己的单恋见光死。小兰幽幽的回答,我无奈的叹气,这能行吗?
小兰穿了增高鞋,这使她走起路来像跳舞,她的样子很滑稽,我却不敢笑,怕她恼。一个趔趄,她竟摔倒了,蹲在地上流泪。
武生几乎和我同时把她扶起,他离我这样近,我闻到了他衣服上的香皂味,心里的情感就一波一波的荡漾起来。
武生看小兰的眼神,充满了心疼,我像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悄悄转过了头。于是,我就看到了佳明。佳明调侃道,多泪的娃娃,你哭了吗?
我是觉得小兰摔疼了,才会哭。小兰破涕为笑,我都不哭了,你哭的啥?武生搀扶她,小心翼翼的走。我后悔自己没穿高跟鞋,不能让武生搀扶。
小兰果断的说,让佳明搀扶我吧,风舞有点重,你去搀扶她,武生。武生磨磨蹭蹭的过来,佳明也极不情愿的走到小兰身边。这好像是对的,遂了我们的心愿,但我看出了他们的忧伤。对于他们,这就是错的。我开始明白,简单的生活为什么复杂化?是因为我们的情感,让它变得复杂。
一路沉默,这是一场无人喝彩的蹩脚戏,我想很快逃离。小兰也觉得尴尬,那场游玩失去了乐趣,我们各怀心思,不欢而散。
小兰去问武生,你喜欢我什么?喜欢你开朗的性格、长发飘飘,清脆的笑声。那么,用脚指头我就可以知道,佳明喜欢我的是什么。他一定喜欢我内敛的品行、迈着的莲花步,笑不露齿的`模样。我与小兰是不相同的人,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友谊。
怎么办呢?我们不能改变别人,那只能改变自己了。我与小兰串通一气,我要学习她的行为习惯,而她,决定要拥有如我一样的性格。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谁都知道这句话,我们偏不信,我们要创造新的人生名言。
小兰学习我迈着的莲花步,笑的时候很快闭了嘴,穿纯白的衣裙。她的一头长发剪了很短,露出清纯的模样。我问她,感觉如何?感觉再不好,也要走下去,我还希望抱着梦人归呢。小兰无奈的耸耸肩。
我只好也咬牙改变自己。蓄很长的头发,笑得露出粉红色牙龈,与同学大声说笑,活泼的不能自已。有时我会揽镜自问,这是我吗?怎么连面部表情都这样的陌生?
我们的改变被武生和佳明一点点的看在眼里,他们两个几乎同时说,你们是不是撞了邪,怎么变得怪模怪样的?
武生和佳明不知道我们的改变是因为什么,这使我很泄气。我与小兰那样的努力,是为了自己的单恋能尽其所愿的成双成对,而这两个迟钝的家伙,还在问为什么?
小兰真想踹他们一脚,但为了保持自己的战果,只好忍了又忍。
我大大咧咧的邀武生去打球,他做出一副牺牲的样子陪我去了。我夸张的甩动长发,发出自认为很好听的笑声,我的乒乓球打得很臭,我看到武生皱了皱眉头。他没有我预想的热情,这使我很沮丧。
小兰在耐心的织一件毛衣,那是织给佳明的。也真难为了她,那么一个活泼好动的人,为了那件毛衣,躲在寝室里,半天不露面。
她编织的毛衣很好看,藏蓝色,线脚匀称结实。织好后,小兰手上起了大大的泡,她迈着莲花步为佳明送毛衣了,她走路时,白裙一飘一飘的,摇曳多姿,我都看得出了神。
在寝室里,我转了一圈又一圈,焦急的等小兰回来。寝室里的其他姑娘们,都忙着约会去了。只有我愣在那里,快站成了一棵树。
小兰终于回来,咣当一声关上门,原形毕露。佳明有何表现,他被感动了吗?小兰大声嚷嚷,感动个球呀,他要掏出钱给我,白白牺牲了我的脑细胞,我简直被他气得想抽他一耳光。
我委顿下去,豪爽的小兰竟哭了,我们这是干什么呢?自找罪受。
戏还要不要演下去?小兰和我咬了半天耳朵,决定把这场戏延续下去,中途撤离,真能见到胜利的曙光?可一直坚持下去,就能风雨过后见彩虹吗?我们心里都没有底。
武生和佳明找我们的次数越来越少。看来,女追男,并不是捅破一张纸就行了。没有感觉是不能勉强的,就像我对佳明,小兰对武生。
我与小兰慌了,觉得手里的风筝越飞越高,我们有点控制不住。为了单恋能够美梦成真,我们再次向着目标火线进攻。
一场与外校的篮球赛,武生是队里的主将。他一个漂亮的投篮,我把巴掌都拍红了,我大声的喊,武生,好样的,好样的。响亮的声音让旁边的人捂住了耳朵。我却不管不顾的,艳丽的衣裙夸张的飞扬。
中途,他们歇息。我拿了雪碧乐颠颠的向武生跑去。其他队员喝的是矿泉水,这个发现使我很高兴。我相信,武生一定会被我感动的。
哪知,武生并不领情,他冷冷的说,我喜欢喝矿泉水,雪碧你拿去喝了吧。我像一个被当众逮着的小偷,尴尬的掩面逃跑,喉咙里有隐忍的哭泣。
小兰看我垂头丧气的模样,她说,为了爱情,让我去碰壁吧。希望碰的不是一面壁,而是漂亮的玫瑰花。
小兰去约了佳明,并带上她费了好大心思买的一双耐克鞋,她听人说,佳明特别喜欢耐克鞋。小兰就买了决定送给他。
我希望小兰能打动佳明,这样,会让我看到丁点的希望。有希望才有可能,不是吗?
小兰乐颠颠的回来,一副大功告成的样子。我心里酸酸的,看来这个家伙有戏,但为什么我就没戏呢?唉!
小兰唾沫横飞的给我讲耐克鞋的故事,她说,佳明二话不说的收下了鞋子,并露出很感激的眼神。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除非人家不是外人,看来佳明没把她当外人。怪不得小兰花了一大笔钱,还要乐滋滋的,这就是情感的力量吧。
当我与小兰手挽手去食堂打饭时,武生拦住了小兰。他深情款款的对小兰说,谢谢你给我买的鞋子,为了报答你,我请你们吃饭。切,那双鞋子,他穿了还真合适。这就是小兰没碰壁的下场,我眼睁睁的看着她,摇摇晃晃的,好像要倒下去。
武生要去搀扶她,小兰打掉他的手,大步离开食堂,她忘了走她的莲花步。
小兰说了粗话,妈的,我这是干什么?见鬼去吧,该死的单恋。我们的戏真的要结束了,我们真的很伤感。这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小兰也不知道她是谁。
小兰恢复了她的本性,她又活蹦乱跳的,走路迈特大的步子。她高兴的说,我解放了。我开始细声细气的说话,笑不露齿,穿纯白棉裙。原来做回自己,真的这样美。看来,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我仍旧爱武生,无可救药的爱。小兰仍旧爱佳明,真心真意的爱。佳明开始拼命的追我,武生也开始拼命的追小兰。难不成,他们也是商量好的?
我无法接受,不爱就是不爱,勉强不得。小兰的想法与我保持一致。我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朋友。小兰很伤感,爱情是这样累,也这样无奈。
我的伤感不亚于她,我们只能放手,让单恋的马车渐行渐远。
武生后来有了自己的女朋友,她是小兰的翻版。她留直直的长发,笑容甜美。她看武生的时候,眼里有浓厚的深情。
随着时间的淘洗,我没了忧伤。爱情就是爱情,是独一无二的,不能复制,也无可更改。唯一的选择,就是放弃。
佳明去了国外,他说,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如莲的姑娘,如果可能,他愿意等我。
就这样的,武生与佳明淡出了我们的视线,他们终于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我与小兰好多年还是孤孤单单一人,我们都是执著的人,不愿意因为世俗,而让爱情向生活妥协。
后来,我与小兰终于找到了自己理想中的那一半。在每一个阴凉的秋后,我们都会回忆起大学里那场轰轰烈烈的单恋。
原来,这场单恋一直在我们心中的某个角落躺着,不曾离开。每当想起,我的心里就五味杂陈,万般情绪涌上心头,不知所终。
那一场四人转的单恋啊,你真能让我忘记?你记载了我所有的青春年华,记载了我丰富的情感,记载了我无法忘记的过去。于是,在时间的长河里,这种感情变得愈加清澈,像透明的白玉,定格在那永远难忘的青春岁月里。
她和他不是一类人,只是恰巧被安排在一间容易充满暧昧气氛的小间办公室里。
心像塞满了棉花
出差一回来,小琳就听说了小沈要辞职的消息。
她捧着一束新鲜的桔梗,愣了一会儿,在门外调匀呼吸才进去。小沈依旧像之前一样端坐在办公桌前,见她进来对她笑笑。
那笑,是最普通的同事之间的笑,可小琳却能从这普通里觉察出一丝属于她的特别。她给花瓶换了水,把桔梗插进去,又回到自己的位置。
小琳从进公司开始就跟小沈同一个办公室,其实就是杂物间改造成的,狭小得只摆得下一张桌子,他们各占一边,中间是一个陶瓷花瓶。
刚来时,花瓶是空的,小琳抬起头就对着小沈的脸。然后,她开始买花,每周一束,隔着花枝间隙,她看他的时候反而理直气壮了。
小沈是公司的财务,她是辅助他工作的出纳。小琳经常想,他们现在的沉默寡言,大概是因为初次见面的尴尬吧。那时,她头一天来上班,正跟他请教一些问题,放在一边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他们俩都下意识地看过去。Hello kitty的锁屏上某女性APP的推送:大姨妈倒计时1天。然后,小琳抓起手机的那一瞬间,脸红的像窗外的晚霞。小琳装作不经意,但小沈却放在了心上。
第二天,在她来上班之前,他准备了一大杯温开水,小琳的谢谢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毕竟女性的生理周期,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来说多少有点私密。
后来,一到这天小沈就会备好温开水,小琳什么也不说,照单全收。他们虽然同在一间办公室,但是小沈是那种不爱说话的人,小琳也不能像个话唠,所以在她几次挑起话题他却只是嗯嗯哦哦之后,她也就不再说话了。
一开始还有些尴尬,从第三个月时自如起来,每次眼神掠过不同花瓣抵达他脸上时,她甚至会有莫名的悸动。她以为他们之间已经变得不同了,可现在,他竟然就要辞职了,甚至提前没有告诉她一声。小琳的心像是塞满了一团棉花后,又被泼了一盆水,沉重又失落。
他们不是一类人
小沈辞职申请已经批准,在职时间只剩下十六天。小琳赌气不提这事,暗自跟小沈较劲,不跟他一起出去吃饭,不一起下班乘电梯,到了那天他的温开水也不喝了。小沈有一个27岁男生的温情,但也有一个财务的木讷,他不懂小琳这些反常。几天后桔梗枯萎了,小琳破天荒没有买花。
小沈吃完午饭回来,带了一束粉色扶郎花。小琳也不起身帮忙换水,只手指狠狠敲键盘,余光不时扫他一眼。小沈并不是帅气的那一类,但是看着舒服,像高岗上的一棵树,风吹一下就动动叶子,没有风的时候像睡着了。
有一回小沈不在,她遇上问题不得不去找他,可是他竟然在医院刚做完手术。小琳买了一篮水果去看他。护士说是阑尾炎手术,他是一个人来的,住院两天了也没人来看过他。
据小琳从同事那里打听,小沈从小就在这座城市长大,父母姐妹都健在。如果没有人来看他,一定是他谁也没讲。小琳打心里冒出一丝心疼,然后在医院陪他直到出院。这期间,小沈也只说了两句谢谢,回到公司也没对她多说几句话。
从那时起,小琳就知道她跟他不是一类人,只是恰巧被安排在一间容易充满暧昧气氛的小间办公室里。
不敢露出爱意的马脚
小琳已经不指望小沈会提前告诉她了,只等下个月她来上班的时候,发现只剩她一个人,她再也不必买花来缓解眼神碰触时的尴尬,再也不必跟其他同事抱怨他是个闷葫芦。可想到这些,小琳觉得有些鼻酸。
她突然有些后悔,上个月人事Miss黄告诉她外面大厅腾出了一个座位问她要不要搬去时,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Miss黄打趣她是不是习惯了小沈,她脸倏地红成煮熟的虾球。其实小琳早就察觉了自己对小沈的爱慕之心,只是她又明白他们不是一类人,所以她不敢露出爱意的马脚。
快下班时,小沈的键盘声突然停下来,他探出头透过扶郎花说:“小唐,30号晚上你有安排吗?没有。那我们一起吃个便饭吧。”
“好。”对话戛然而止,小沈的键盘声又温柔地响起,她却心烦意乱起来,账单上那些数字都像学会了魔术,在她眼前晃来晃去看不清楚,好不容易才熬到下班。
小沈先走了,小琳才深深地呼了口气,她嗅了嗅,空气里还有他衣服洗涤剂的香味。小琳在公司待到最后一个离开,然后把那束扶郎花拿去了窗台。
只剩三天了,但有两天是周末,也就是说她跟小沈的`时间只有最后一天了。她不想再躲在那束花后看他了,她想正大光明地看他一天。
喝下去的酒都变成眼泪
30号如期而至,小琳破天荒来得比小沈早。那束扶郎花已经枯萎,小琳怀揣着小心思放了一束紫色勿忘我,小沈也注意到花瓶被移到了窗台,但是并没说什么。
中午的时候,小沈已经做完了交接的资料,小琳听Miss黄说新的财务大概会在1号上班,会坐在小沈的位置。
“小唐,你忙完了吗?”小沈突然问她。小琳点点头,又听见他说:“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公司上班,跟你共事的六个月,很开心。”小琳心中一动,他竟然记得他们一起工作了六个月。接下来,小沈破天荒说了很多话,像告别一样,弄得小琳心里怪难受的。
傍晚他们一起下班,去提前订好的餐厅吃饭。是一家很高档的餐厅,巨幅落地窗,浅紫色的窗帘被挂钩勾起来,小琳点了菜,要了一瓶红酒。她想起四个月前,有一次宿醉后来上班,他诧异她竟然会喝酒,然后给她冲泡了一杯浓茶醒酒。
晚饭结束时,小琳如愿以偿地喝醉了,两个人面对面开始显得局促起来,她大概是想趁醉酒的时候跟他表个白,就算知道会被拒绝也没关系,可是真的在他面前,酒精也没能拯救她。在沉默的小沈面前,小琳最终失去了所有的勇气。
小沈送她回公寓,两人在楼下站了一会儿,她的酒已经醒了,小沈温柔地说了再见。小琳看着他的背影,喝下去的酒都变成了眼泪,流得悄无声息。
再没有一杯三十度的温开水
办公室里来了一个新的财务,一个四十多岁的已婚男人,能够跟漂亮年轻的女下属单独坐在一起,他脸上总挂着春风得意的笑。小琳把放在窗台上的花瓶拿回桌上,把老男人的目光挡得严严实实。
老男人的头顶俨然是荒凉的地中海,但是看小琳的眼神,总是色眯眯的。小琳不爱跟他说话,面对他的提问,能用点头就绝对不开口。她隐约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小沈。她忽然想,之前小沈的沉默寡言是不是因为不喜欢她呢?这样想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块伤心的海绵,往看不见的地方滴答着带咸味儿的水。
花瓶里的勿忘我变成了干花,但依然好看,小琳决定不再买花了。老男人这样问过她,他说:“小唐啊,这花都萎掉了,我拿去窗台摆着吧。”小琳不说话,第二天等老男人来的时候,花又放回了桌上。那以后,老男人也不再说了。
小琳生理期到了,也再没有一大杯三十度的温开水等她,有时候宿醉后来上班,老男人的两只眼睛看着她松开的领口都会放光。小琳狠狠瞪他一眼,小腹的疼不算什么,但心里的想念却蔓延到每个神经末梢。小沈走后,她才想起来,共事六个月她竟然没有他的任何联系方式。
秋天时,Miss黄看小琳被老男人欺负得像一朵萎掉的蔷薇花,腾出一个办公桌让她搬过去。新的办公桌靠窗,勿忘我放在窗台上,她透着勿忘我仿佛能看见小沈。
每一条推送都别有用心
小琳在星湖路的街上遇见小沈时,是十月了。他们在路旁的小咖啡馆坐下,算是重逢的仪式。小琳注意到他金丝框的眼镜换成了木质框的,头发被风吹乱,看起来不那么呆板,但还是惜字如金。
小琳没有了小办公室的拘谨,反而自如起来,吐槽了一下新来的老男人,还说她搬去了外面敞亮的大厅。小琳问他怎么样,他只说两个字,挺好。傍晚时,两人起身相互说了句再见。小琳看着他离开,街灯亮起来,她才想起又忘了要他的电话。
春节期间,有一款女性APP突然火起来,Miss黄在办公室里跟每个姑娘推荐,走到小琳面前,她才想起来Miss黄说的那款APP,她很早前就在用了。
三月的某一天,Miss黄突然跑来小琳的位置前,一脸震惊地告诉她。开发这个女性APP的人,竟然是小沈跟一个朋友做的,而且这就是小沈辞职的原因。小琳这才想起来,自从上次那个APP推送尴尬事件后,她就取消了推送。小琳匆忙点开那个粉色的APP,一百多条未推送的消息瞬间爆出来,只是这些消息跟其他人的都不同,这是小沈为她特意编程的推送,每一条都别有用心。
小沈把那些不敢当面说的话,全都写在推送里了。小琳一条不落地看完后,感动到泪如雨下。她看着那盆勿忘我,决定做勇敢的那一个。
有一对情侣,男的十分懦弱,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让女友先试。
女友对此十分不满。一次,两人出海,返航时,飓风将小艇摧毁,幸亏女友抓住了一块木板才保住了两人的性命。女友问男友:"你怕吗?"男友从怀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说:怕,但有鲨鱼来,我就用这个对付它。"女友只是摇头苦笑。不久,一艘货轮发现了他们,正当他们欣喜若狂时,一群鲨鱼出现了,女友大叫:我们一起用力游,会没事的`!"男友却突然用力将女友推进海里,扒着木板朝货轮了,并喊道:"这次我先试!"女友惊呆了,望着男友的背影,感到十分绝望。鲨鱼正在靠近,可对女友不感兴趣而径直向男友游去,男友被鲨鱼凶猛地撕咬着,他发疯似地冲女友喊道:"我爱你!"女友获救了,甲板上的人都在默哀,船长坐到女友身边说:"小姐,他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我们为他祈祷!"不,他是个胆小鬼。"女友冷冷地说。
"您怎样这样说呢?刚才我一直用望远镜观察你们,我清楚地看到他把你推开后用刀子割破了自己的手腕。鲨鱼对血腥味很敏感,如果他不这样做来争取时间,恐怕你永远不会出现在这艘船上……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来自偏远的农村,她来自繁华的都市。他的父亲是农民,她的父亲是经理。除了这些,没有人不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在她家人的极力反对下,他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
他是定向分配的考生,毕业只能回到预定的单位。她放弃了父亲找好的单位,随他回到他所在的县城。他在局里做着小职员,她在中学教书,过着艰辛而又平静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这样的爱情不亚于好来坞的`"经典"。那天,很冷。她拖着重感冒的身体,在学校给落课的学生补课,她给他打过电话,让他早点回家作饭。可当她又累又饿地回到家时,他不在,屋子里冷锅冷灶,没有一丝人气,她刚要起身做饭,他回来了。她问他去哪了,他说,因为她不能回来做饭,他就出去吃了。她很伤心,含着满眶的泪水走进了卧室。她走过茶几时,裙角刮落了茶几上的花瓶,花瓶掉在地上,碎了。半年后,她离开了县城,回到了繁华的都市。
这便是婚姻,坚强而又脆弱。如同漂亮的花瓶,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可以经受得住岁月的风化,但是只要轻轻一碰,掉在地上,就可能会变成无数的碎片。
那天晚上,参加了一个聚会的安妮很晚才回家。半路上突然钻出个酒鬼,拦住了安妮的去路。酒鬼正调戏安妮要动手动脚的时候,比尔出现了。比尔上前一把抓住酒鬼,大吼一声:“你想干什么?给我滚!”然后踹了酒鬼一脚。酒鬼一个趔趄,酒也醒了,赶紧爬起来就跑了。
因为比尔救了安妮,安妮感激比尔,就请比尔去喝咖啡。两人聊天聊得很开心,比尔十分健谈,总是逗得安妮笑个不停。咖啡厅里的人都不时地瞧瞧他们,在大家看来,他们是一对幸福的情侣。很晚了,比尔才送安妮回家。这一晚,安妮失眠了,她的脑子里满是比尔的身影。安妮知道,自己对比尔是一见钟情了。
其实,比尔的“英雄救美”都是他一手导演的,比尔看上了安妮的美貌,更在乎的是安妮家的财产。安妮的父亲开了一家大公司,有着数亿的资产。
第二天,安妮和比尔约会了。他们玩了一整天。 从此之后,安妮和比尔频繁约会,安妮越来越喜欢比尔了,一刻不见比尔她就闷得慌。
这一切,终于被安妮的`母亲知道了。安妮的母亲还打听到比尔是个混混,成天游手好闲,打架斗殴,顿时紧张起来。她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混混,那样会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也会毁了这个家。于是她阻止安妮跟比尔来往,叫安妮放弃。可是正在热恋中的安妮,哪能说放弃就放弃呢。没办法,安妮的母亲只好把她关在别墅里,整天都不让她出门。好几次比尔来找安妮,总是不见安妮,便在外面叫安妮的名字。安妮听见了,但她却不能出来。安妮的母亲走出来,把比尔赶走了。
一连几天,比尔都没见着安妮,他真担心自己的努力就此失败了。于是,他又一次来找安妮。在别墅的大门口,比尔不停地叫着:“安妮,我爱你!安妮,我爱你……”安妮听见了比尔的喊声,却出不去,流着眼泪说:“比尔,我也爱你!”安妮的母亲听了很不是滋味,她知道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于是她走出去对比尔说:“你别喊了,我不会把我的女儿嫁给你的!我给你一笔钱,你离开她,行吗?”
比尔笑了。他追求安妮,在乎的就是她家的财产,现在就能得到一大笔钱,有什么不好呢?况且纠缠下去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于是比尔爽快地说:“行!”安妮的母亲还让比尔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他以后不再来找安妮,然后,给了比尔一大笔钱,足够比尔一生吃喝。比尔拿着钱,高高兴兴地离开了。
比尔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了另一座城市,靠着那笔钱过着快乐的生活。
比尔走了,安妮自由了,可是她却快乐不起来。她想比尔,四处找比尔,四处打听比尔的消息,却一无所获。最后,安妮还在报纸上打了广告寻找比尔,希望他回来,回到她身边,她需要他,她爱他。
比尔在另一个城市得知此事,忍不住好笑,看来这个安妮是对他动了心呀!而比尔对安妮根本就没有一点感情,他当然没有回去,他甚至又搬到更远的另一座城市去了。他担心安妮找到他,给他带来麻烦。
比尔想,过一段时间,安妮就会放弃。可是,他错了。安妮没有放弃。安妮开始写信了,一封封地写给比尔。安妮不知道比尔在哪里,她就把那些信登在了报纸上。每一封信,安妮都倾吐着自己对比尔的思念。安妮还在信中告诉比尔说,有许多富家公子想娶她,但她都没答应,她一直在等他,她知道他没有钱,但她不会嫌弃他。安妮还说比尔一年不回来,她就等一年;十年不回来,她就等十年。看到安妮的信的许许多多人都感动了,都骂比尔还是不是个男人。比尔看了安妮的信,也深深地感动了。
终于,比尔回去了,他悄悄地去看安妮。现在的安妮比以前瘦多了,一张脸上写满了忧伤。比尔见了安妮心里一震,他只知道为自己的幸福着想,却忽视了安妮的感情。他终于忍不住走出去跟安妮相见,真诚地说:“安妮,对不起!”安妮看到比尔,欢喜地叫着:“比尔,你可回来啦!”她一头扑在比尔的怀里,幸福得掉下了眼泪。
比尔把一切都告诉了安妮,安妮这才知道比尔并不爱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家的财产。但她并没有生比尔的气,问他:“你为什么又回来了呢?”比尔说:“你坚持寻找我、等我,我知道你很爱很爱我,所以我就回来了。我发现我也爱上你了。以前我跟你在一起,是为了你家的财产,但现在我不会在乎那些财产了,我在乎的是你!”安妮幸福地笑了,她说:“为了你,我也愿意放弃一切财产。”
比尔和安妮一起去她家,准备收拾安妮的东西然后离开,但是安妮的母亲却不让安妮走。她说:“安妮是我唯一的孩子,我不能让她离开我!”比尔和安妮一惊,他们相互看一眼,心想不该回来就对了。比尔把剩余的钱都拿出来交给安妮的母亲,说:“这些钱都还给你,今天,我一定要带安妮走!”安妮的母亲说:“小伙子,安妮不能走,你也不用走啦,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现在我相信你是真心爱安妮的,我把她交给你了!”比尔和安妮一听高兴得跳了起来,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他们知道,他们的幸福从此开始了。
“呼,呼……”秋风带来了美丽的画笔给大地重新粉饰了一遍。她还给人们带来了甜美的梦。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呼,呼……”秋风一路吹来,把那些依恋大树的金黄色的叶子吹落下来。那些叶子如同蝴蝶一样在空中翩翩起舞。有的叶子就像那飞机一样载着乘客——小昆虫,飞快地滑行下来;有的'叶子仿佛让秋风耍弄了一番,翻着跟头,简直翻得有点头昏脑胀般的落到了地上……秋风吹开了害羞的菊花。花朵迎风招展,宛如微笑服务的迎宾小姐。它们在欢迎四方来宾。秋风来到田野,它仿佛变成了一个顽皮的野孩子,一会儿吹落了蒲公英妈妈的孩子,让它们随着自己浪迹天涯;一会儿又吹散了光着脚丫在拾稻穗的的头发;一会儿,它又卷着夜来香的种子,飞上了高空,立刻又把这一些种子扔到了泥土上面。秋风还跟天空开起了玩笑,一会儿把天空吹得没有一丝云彩,一会儿又吹来了一些乌云。秋风又来到了一个新建的草棚,它探着身子向里面张望。里面有一群小巧可爱,身上穿着黄色毛衣,走起路来摇摇摆摆,活像一个威武的大将军似的鸭子。秋风便欢快地与鸭子们一起玩了起来。玩了一会儿,它又不耐烦了,它又动身继续向前走了。它吹过了一群黑瓦白墙的仿古建筑群。吹得边上的树木发出了“吱吱”的响声,似乎在向游人们介绍这里的地方是那么古老,那么美丽动人……
“呼,呼……”秋风还在不停地讲述着。你看见了秋风给你描绘的迷人景色了吗?我相信你一定像我一样看见了!
他们结婚三十多年了,既没有经历过年轻时一若花朵般灿烂而热烈的爱情,也没有如韩剧里起伏波折大喜大悲的人生经历,生活于他们而言,就是一出平淡得有些安静,安静得有些乏 味的肥皂剧,就像一只嚼在嘴里的口香糖,越嚼,便越不是滋味。
他承认她不算是一个特别好的妻子,没有大多数男子期待的贤良淑德,她说话不会温言软语,而且特别啰嗦。有时候可以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在他面前叉腰大声数落他的不是。完全是一副泼妇加恐龙的姿态。更似乎是提早进入了更年期。男子觉得,她是鸡蛋里挑骨头:家里哪个角落里落头发丝了,剃须刀没有擦干净了,应酬时酒喝多了,回家晚了,感冒了,她都不会放过在他面前数落他一番的好机会。有时候看着妻子一副咬牙切齿的表情和她标准的水桶腰体型,他越来越觉得生活把他带进了一场悲剧。他甚至在想,当初怎么会娶这样一个老土到掉牙的黄脸婆。凭他的资本,完全可以找一个漂亮而善解人意的小姐陪他度过下半生。不用说风花雪月,至少能够不再听她没完没了的数落,不用再看她难看的欧巴桑形象。他开始悄悄地筹备起离婚的计划。
可是计划没到一半,他被老板炒了鱿鱼。原以为稳打稳算的铁饭碗,因为他在老板面前的口出狂言和诸多意见,得罪了人。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家,妻子铁青着脸又是一阵大骂,骂他没用,骂他没担当。他摔门准备出去,妻子拉住他,说,请你们老板来家里吃顿饭吧,有诚意地道个歉。他犹豫了,妻子叹了口气,放心,我不会不给你台阶下的。
老板好不容易请来了,妻子在厨房里进进出出,锅碗瓢盆碰得叮当响,却没有讲一句话,他明白,这是妻子先前约好的沉默。他在客厅小心翼翼地跟老板道歉。七八个菜上了桌,妻子走到老板面前用围腰抹抹手,以异于常日的温柔的语气说,我是个女人家,大道理不知道几个,我只知道我家这个是真心喜欢这份工作,真心对待你这个老板,才会说出冒犯的话来。他这个人总是不长记性,平时在家我骂他骂的多了,你要是看他不顺眼,尽量骂,骂多了,记性也就慢慢长起来了。他在一旁呆呆地站着,看着她眼里慢慢渗出泪水。
妻子说完这些,默默地又进了厨房,厨房很安静。让他有些不能适应。
他突然有些明白,原来,他在妻子眼中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不堪。剃须刀脏了,她会在他上班后偷偷拆下,擦洗得雪亮;喝酒喝到烂醉如泥的时候,是她披起衣裳,下厨房为他做热乎乎的醒酒汤;感冒了,她会准时打电话提醒他,按时吃药。他记得自己花花绿绿的领带都被妻子分好类放进衣柜,她甚至能够清清楚楚地记得哪条领带放在哪个柜子,哪条领带该配哪件衣服。她的唠叨虽多,却都是为他而讲。她怕他不长记性,记不住。
唠叨的话虽然多,但每个字都饱含了她对他真切的爱,这种爱或许不再有年轻时的饱含激情,用词也不那么华丽和雅观,却是真真切切的,只是他一直在被这细微的爱包围着,以至于没有发现。
结婚这么多年,他一直在听她从几乎未间断过的他觉得没用的`废话,在她的“废话”中,他开始慢慢失去耐性,婚姻更是由一张空洞的白纸,变得皱皱巴巴,破旧不堪。而她,却开始为他慢慢变老,变难看。
他不记得当初娶她是出于怎样的冲动,他不想再追究他曾经是否对她有爱,从现在开始,他决定要好好爱她,好好珍惜她。一个女人为自己付出了她可贵的青春,而他,再也不忍心那么自私,无动于衷。他要把自己的爱分给妻子一半,不,或者全部。他总算明白,所谓的夫妻,就是能够相互扶持,过一辈子的人。她一直在给他庇佑,如今,他不能让她单独付出了。
送老板出门,老板拍拍他的肩,说,好好爱你的妻子,她很爱你。
那年,她和他一起读研。两人家里都不富裕,过得自然是比较清苦的生活。但是他总能给她一些小小的惊喜,比如亲手为她做一个头花,或是画一张漂亮的生日贺卡。他是那种细心而体贴的男子。在相爱之后,她更感觉出这个男子的情感很细腻。
一起去吃饭时,他总爱点一个菜——苦菊。
那是一个非常便宜的菜,只要三四块钱,嫩嫩的绿,洒上点味精、盐、香油、蒜泥就行了,凉拌苦菊。
他说那是他家乡的菜,有时去山里可以采一些。现在都是人工种植的。苦菊可以败火、清热。现在读书和工作压力这么大。他喜欢吃苦菊。
他给她要的菜多是她爱吃的。腰果虾仁,每次他都点,因为她爱吃,虽然价格不低。
两个菜,一个凉拌苦菊,一个腰果虾仁。再要两碗面,一碗放肉,一碗不放肉。放肉的是她的,不放肉的'是他的。
他说自己不喜欢吃肉。
两年了,他们一直是这么吃饭,在他过生日或她过生日时。
她一直不喜欢吃苦菊,只尝过一次,那涩涩的苦味让她无法忍受。她说:“你怎么喜欢吃这种东西?”
两年之后,他们研究生毕业了。她留在一家台资的大公司里。他却非要当什么志愿者。
他们吵了很多次。她说:“你要去可以,我们分手吧。”话说得很绝情。她并不知道,他是那个小村里惟一的研究生,是全村人的骄傲,父母双亡,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说自己不能不回去。
那时,她又认识了一个男人。是个海归派。带她到“名典咖啡”吃五十块钱一个的冰淇淋,还夹杂着英语和她说欧洲的种种浪漫。
分手,是在一个雨天,他们又去了常去的那个小饭店。点的还是那两个菜。
她却连腰果虾仁都不屑于吃了,她说:“这种高热量的东西是垃圾食品,谁还要吃。”
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吃饭,他吃光了自己面前的凉拌苦菊。照样给她要了一碗肉丝面,自己要了一碗素面。
多年以后,他们各自都结婚了。他成了小城里的教育局长,经常出席全国的教育工作会议。自他上任后,小城的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还是爱吃苦菊,当年吃苦菊是因为它是饭店里最便宜的莱。还因为它真的能清热败火,可当时他并不真的爱吃苦菊。但后来,他真的爱上了苦菊,那是一种先苦后香的菜,也是他初恋的菜。
她却离了婚。海归的人总有新潮的思想。要丁克,要找情人,她无法接受。于是只有一个人过下去。
她常常一个人去吃饭。当看到菜单上有凉拌苦菊时,愣了一下。好多年过去了,她还记得他爱点的这个菜。而当时,自己只吃过一次,就嚷嚷着苦。如今,那个吃苦菊的人在哪里?那个给她要一盘很贵的腰果虾仁的男子还记得她吗?
她要了一盘凉拌苦菊,吃了一口,当然还是淡淡的苦,再回味,那味道里居然有了清香,唇齿之间的香让她忽然想流泪。当初她为什么就没有等到唇齿间回荡出香气就吐了它呢?
后来,她爱上了这道叫“凉拌苦菊”的菜,去饭店和朋友吃饭时,她常常会点这个菜。朋友说:“这个菜便宜呢。”她想起当年的他,自己吃一盘苦菊,而为她要的菜却是苦菊价格的十几倍。那一盘凉拌苦菊里,不是别的,是爱情啊。
苦菊,苦菊,那苦的后面,是淡淡的香和淡淡的甜啊!在历经了沧海桑田之后,那苦菊终于占满了她的心。
今天也是非常想你的一天呀!
自从和小兔子谈起了恋爱以后,原来一向高冷沉默寡言的小狐狸也变得啰啰嗦嗦起来。
每天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事情都要给小兔子汇报。
这天小兔子不过是和小松鼠出去玩上一两天,小狐狸也要拜托会飞的小蝴蝶把自己今天的经历全部汇报给小兔子。
“今天我又给门口的胡萝卜浇了水,它们好像又长高了不少,等你回来就差不多可以吃到新鲜的胡萝卜了。”
“还有你上次种的玫瑰花也开了,真的很好看呢。”
“我上街的时候遇到了小刺猬,他还邀请我们参加他的生日舞会,你说我们应该给他准备什么生日礼物呢?”
“对了,还有森林新开了一家蛋糕店,里面有新口味的胡萝卜蛋糕,听说很好吃,等你回来了我就带你来吃。”
“你呢,今天有没有遇到什么开心的.事呢?”
小蝴蝶叽叽喳喳的说完这些话以后都快要喘不上气了,足足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过神来。
小松鼠笑着说:“你这哪里是谈恋爱呀,明明是养了个小孩子嘛。”
旁边的小蝴蝶也跟着说:“就是就是。”
小兔子被笑的有些不好意思,想着回家以后得和小狐狸好好谈一谈了。
晚上小狐狸回家时看到了小兔子回来了,兴致勃勃的又开始说起他一整天遇到的事情。
“我今天去了那家新开的蛋糕店,但是我去晚了,他们的胡萝卜蛋糕卖完了。不过我买了一些草莓布丁。”
小兔子正在收拾东西呢,听到小狐狸喋喋不休的说着琐碎的小事,心里就更烦躁了。
只好把行李放到一边,耐着性子温柔地对小狐狸说:“亲爱的,以后可不可以讲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你不用什么事都给我说的。 ”
小狐狸听完愣了一下,然后挠了挠头有些害羞的说道:“那我就汇报一下我今天做了什么吧。”
“想你、想你、想你,还有想你。”
这是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这场雪下地可真大呀,一脚踩上去吱吱作响,能没及小腿。
院子外的湖面上,一个女孩在不停地堆着雪人。天很冷,女孩不时搓搓双手,但是女孩还是乐此不疲。
雪人堆到一半的时候,女孩突然停住说:“我给你安上一颗心吧,我要你有一颗健康的心,不要象我一样。”说着进了院子。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颗熟透的石榴果,红彤彤的,真的像一颗跳动的心。"
女孩把石榴埋进雪堆里,继续堆着雪人。一下,两下,三下…………雪人终于在女孩的手下诞生了,他悄悄睁开了眼睛,第一眼便看到了站在他面前的女孩,她正面带微笑看着他呢,腮边还带着淡淡的红潮。
“这个女孩真美呀!”雪人想道。
“雪人,你冷吗?我给你围上一条围巾吧。”女孩解下自己身上的围巾围在了雪人身上。
雪人看着女孩给自己围围巾,幸福得要晕过去了。雪人想,自己一定是爱上这个女孩了。
夜幕降临了,女孩走进了院子,雪人看不到她了,很伤心。
夜深了,雪人做了一个梦,梦到上帝来到了他的身边,他要求上帝把他变成一个真正的人。上帝答应了,但要雪人答应他两个条件,一是他永远不可以告诉别人他是雪人变来的;二是他不可以流泪,因为他是雪做的,泪水会浸湿自己的身体,会让自己的身体融化。但是只要过了这个冬天,他就可以变成一个真正的人了。
第二天清晨,雪人醒来发现自己真的变成了一个小伙子。雪人很高兴,他迫不及待得跑进院子去找女孩。
雪人走进了女孩的房间,看见女孩正在熟睡,就坐到了女孩的床边,呆呆地看着女孩。女孩脸上的红潮已经退去了,脸色有些苍白,但是仍掩饰不住她的美丽。
女孩醒来了,发现有应该很帅的小伙子坐在她身边,惊讶地问:“你是谁?怎么在这里?”
雪人有些慌乱,忙回答:“我是雪人,我是来看你的。”
女孩微微笑了笑:“你的名字好奇怪呀。你很喜欢雪吗?”
“是的。”雪人回答。
女孩说:“我也是很喜欢雪,你就叫我雪儿吧。”
雪人点了点头:“你知道吗,我从看到你的第一眼起就爱上你了,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只要一颗爱你的心。”
女孩说:“这已经足够了,你还有一颗爱人的心,可是我连可以爱的心都没有了。医生说我的了心脏病,只能活几个月了。”
雪人的心痛了一下,他没有想到他一见钟情的女孩不久就要离开人世了,但是他没有退缩,他要给女孩最后的快乐。
女孩似乎有些累了,又闭上眼睛睡去了,雪人悄悄退出房间。
第二天,雪人来的时候听到了一阵悠扬的口琴声,他走进女孩的房间,看见女孩正在专注地吹着口琴。
女孩看见雪人进来,停下来问:“好听吗?”
雪人点了点头:“好听。这是什么曲子?”
“这是梁山泊与祝英台,这支曲子的后面有一个感人的故事,你听过吗?”
雪人摇了摇头。
“那我讲给你听吧。祝英台是一豪门贵族的小姐,由于很顽皮就被父母逼着去学堂念书,在学堂里她认识了梁山泊。梁山泊善于弹琴,他们就经常在一起弹唱,天长地久就彼此产生了感情。后来梁山泊做了县令,就去祝英台家提亲,但是祝英台的父母不同意他们的婚事,就不让他们见面,把祝英台关了起来,还把梁山泊打了一顿,赶出了祝家。梁山泊从此一病不起,不久就去世了。祝英台的母亲逼着她嫁给了一个富家子弟,可就在祝英台成亲那天突然电闪雷鸣风雨大作,刮倒的树木把出嫁的道路堵死了,娇夫们只好改走经过梁山泊坟墓的小路。当他们走过梁山泊墓的时候,祝英台跳出了轿子跑到了坟墓前,此时天空中响过一声炸雷,梁山泊的坟列开了,祝英台纵身跳了进去。后来梁山泊与祝英台变长仍了两只蝴蝶,飞舞在花丛间,从此再不分离。”
雪人说:“这个故事真美,你能再吹一遍这个曲子给我听吗?
女孩说:“好呀,如果你愿意听,我天天吹给你听。”
雪人听着优美而忧伤的旋律,心中对女孩说:“如果能换回你的'健康,我情愿变成一只蝴蝶——待来年春天吧,那时我会给你一颗健康的心。”
自此,雪人每天来陪女孩的时候,都要女孩吹一遍《梁山泊与祝英台》给他听,天长日久,雪人也会吹了,就不再让女孩吹,而是他吹给女孩听。
一个晴朗的日子,冬日的阳光暖暖得照着大地,雪人对女孩说:“我陪你出去走走吧,你好久没有出这个屋子了。”女孩答应了。
他们来到了湖边,女孩说:“记得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堆了一个雪人,现在早已经融化了。”
雪人笑了笑说:“那也不一定呀,说不定他复活了呢?”
女孩睁大了眼睛看着雪人,雪人怎么能复活呢?但是她只是微笑了一下,没有反驳他。
湖水已经结成一层厚厚的冰,雪人说:“我们到湖面上滑冰吧?”
女孩摇了摇头:“不行,医生不让我做剧烈的运动。”
“那我就给你跳一支舞吧。”
女孩点了点头。
雪人轻盈地滑上湖面中心舞了起来,他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娴熟而自如,就像在空中飞舞的一片雪花。
女孩忘情地看着雪人,情不自禁地向湖里走去,想和雪人一起滑翔。可是刚走到湖边就脚下一滑,身体向湖面倒去。这时雪人一个健步划过来一把抱住了女孩,女孩偎依在雪人的怀里,幸福得闭上了眼睛,两朵红晕飞上她的脸颊。
快乐的日子总是美丽而短暂的,这个冬天很快就要过去了。
这天清晨,雪人走进女孩的房间,看见一屋子的人在嘤嘤哭泣,女孩的床上盖上了白色的床单。雪人一看就明白了,他的心如刀绞般疼痛着。他怕眼泪掉出来,就退出了房间——他是不能哭的。
下午,女孩入葬了,雪人来到女孩的坟墓前,从怀中取出口琴——女孩留给他的唯一遗物,轻轻地吹起了熟悉而忧伤的曲子。
和女孩在一起的每一个时刻在雪人的眼前浮现,苍白的脸庞,瘦弱的身资,还有充满期待的眼神,雪人知道,这些将会是他一生不会磨灭的痛。
泪在雪人的眼里打转,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眼泪像开启的闸门,任她恣意流淌,流淌,而此时他的身体在一点一点融化,融化……
第二天,新春的第一屡阳光照在了女孩的坟上,坟边躺着一支口琴和一个石榴果。
雪人又来到了上帝前,上帝问:“你再坚持几个时辰就到了春天了,你为什么没有坚持呢?”
雪人说:“爱一个人就要用一生来追随。”
几年后,女孩的坟边长出了一片石榴树,树上结满了石榴果,红彤彤的,像一颗颗跳动的心。
人说,女人是水做的。但是,在小镇,小衣是桃花做的。小衣的脸红红白白像桃花;上身一件桃红裙子,把个胸部衬得鼓蓬蓬的,像两个硕大的桃一样,最主要的,是她有一双桃花眼。桃花眼,外地叫狐媚眼,小镇人不,叫桃花眼,很有创意的。
桃花眼,勾人魂,让人忘了上午和早晨。这是小镇俗语,什么意思?大概是说桃花眼勾人,让人神魂颠倒。这话大概不错。
小衣在前面走,经常的,有小伙子在后面偷偷地跟,不是一两个,是一群。我是其中的一个。
一次,我刚出小巷,就遇见小衣。我的眼睛就直了,就在后面一眨不眨地瞄看小衣最丰盈的地方,感到心里有一只蚂蚁在爬,很难受,又很舒服。
小衣感觉到了,回过头一笑,一片风轻云白,问,望啥呢?贼眼灼灼的'。
我红了脸,张口结舌,说我在看云呢,飘啊飘的。说完,指着天上看,一不小心,撞在电杆上,头上立马起了一个鼓鼓的包,惶惶地夹着尾巴逃了。身后,传来小衣亮汪汪的笑声,泼洒一地,骂声,虚伪!骂得我脸红心跳。
以后,我再偷看小衣,就尽量隐蔽些,如果让她发现了,我就赶紧扬起头,装作没看见她似的,径直走过去。
果然。这方法奏效,既饱了眼福,也避免了嘲笑。
一次,是一个小雨初晴天,在小镇的河边,看见小衣,在河边洗衣,细细的腰肢一袅一袅的,白白一截露在外面,很让人眼馋。我在桥上走,可眼睛却粘在了那截细腰上。突然,一声水光急溅声,我才回过、神,发现自己落到了河里。好在水不深,我忙几下扒拉到岸上。小衣在岸上,笑得花枝乱颤。
我回到家,喷嚏连天,足足感冒三天。我妈说,被那狐媚子勾了魂,小命都不要了,大秋天的,落到水里去了,回来不担心自己,却说那么冷的天,小衣咋还洗衣服啊。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到了夏天,小镇是女孩子们的天地,更是小衣的天地。
小衣一条窄裙,把个身子包裹得水蜜桃一样,冒汁儿。一双尖而细的高跟鞋,在石板小巷中敲出一路清脆,也在小镇小伙子们的心中敲出一溜火花。在夏天的黄昏,小衣就到镇外的湖边洗澡。
镇外的湖,叫月亮湖,弯而长,秀秀气气的,如少女的眼睛。湖边,是密匝匝的芦苇,如眼睛的睫毛。
小衣在湖里游水,桃红泳衣,让人眼睛放光。
这时,我就会偷偷地跟去。一个女孩子,在湖里游泳,遇见色狼还了得,我得保护她,不行的话,可以来个英雄救美,或许还能抱得美人归呢。另外,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看小衣那白条条的身子,虽被泳衣包裹着,可仍让人目眩神摇。
每次去,我都偷偷躲在苇丛中。大气也不敢出。
小衣在湖里蛙泳,仰泳,然后唱歌,学小鸟叫,一双桃花眼里,灌满晚霞,让我有点迷失。突然小衣不唱了,扑腾着,喊了一声救命,沉到水中,又扑腾着,浮上来。然后落下去,没了人影。
我吓坏了,也不管自己游泳技术怎么样,扑入了水中。
猛地,我的腿被抓住。沉入水中,狠狠灌了两口水。一双纤纤的手把我拉出水面,—双桃花眼望着我,似笑非笑,道,坏蛋’叫你再偷看。原来,这是一个圈套,待我醒悟,已是入套的小鸟。
以后还偷看不?还跟在我后面不?她问。做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一双桃花眼眨也不眨,望着我。
我魂飞魄散,想说不,可无论怎么也说不出口,干脆闭了眼,什么也不说。听天由命。她反而罢手了,咯咯一笑,伪君子,怕了就怕了啊。那笑不媚了,柔柔的,如水;那话,也水一样。
不久,她就成了我的新娘。那天,小镇小伙子喝翻了十六、七个。婚后,我很骄傲,感觉良好,十分得意道,帅哥就是占优势,那么多小伙子,只有我独占花魁。
小衣桃花眼一瞥,别臭美了,还帅哥呢,只不过是在水里,你小子是口供最硬的一个罢了。一句话,让我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