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魅》是水清创作的言情小说,主角采葵水碧在水清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就好像置身其中一样,是一本值得阅读的言情小说,《夜魅》讲的是:【一场少女的武侠幻梦。水清&陆行简】阴谋与真情,患难与背叛。皓月当酒,少年醉轻狂。笛音飘渺,红颜几多娇。星移物华,尘心不灭。送君一场繁华旧梦......
《夜魅》第5章 免费试读第5章
诱人的血香,招来了饥饿的捕猎者。
她以最快的速度架上箭,瞄准不动。狼和人静静地对峙着,都不动。
有的时候,无言的沉默比狂妄的叫嚣更可怕。
水清脑子很清楚,手指却有些僵硬了,她的身体正在跟她抗议。
身后的草猛地一倒,一个黑影扑上。
水清扭了上身,向身后发箭,一声哀嚎伴随着重重跌落的声响。
那埋伏在后的野狼在草地上翻着滚,叫声凄厉。
不待喘息,那前方一直静默的狼一窜而上,不及上箭,水清只匆匆拿弓挥挡,被扑个正着。那大狼整个压在水清身上,腥臭的大口与水清的面庞只咫尺之隔。
狼呼出的热气喷在她脸上,她能闻着狼浓密的皮毛中的腥骚之气,呛人口鼻,那狼的口水都已迫不及待地滴下。那距离又拉近了。
我就这么死么?被狼吃掉,死相必定难看死了。
水清命悬一线之时还不忘戏谑自己一把。
她脑中一下浮现出水寒—她哥哥的面容,她无论如何都包不好饺子,他看着她赌气丢下饺子摆烂,笑意盈盈:“丫头,要放弃了么?”
从没有这么清晰过。
要放弃了么?
“想吃我,等下辈子吧!”水清大叫一声,猛地一推,那匹壮实的狼竟被推翻倒下。
那狼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快速地站了起来,嗓中低呜,恐吓亦是愤怒。
它甫一站定便又嘶吼着发动进攻,水清微一侧身,臂上衣袖被利爪划成了几条。
她趁狼扑空的势头,转了弓,以那弓弦套了狼头,反身狠压在狼身上。
那野狼狂性大发,不断地扭动,无奈被水清压得死死的。
她以一肘抵狼,伸手取了一只箭,箭镞直刺狼的喉头。
一箭下去,狼挣得更猛。
她又用力刺了两下,动作渐小,狼终于慢慢地没了生息。
水清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液体顺手流下,手软了下来。
她精疲力竭,伏在狼身上,再没气力站起。
草木簌簌而动,更多萤绿的萤火升起,萦回在嗓中低吼的声音像是深渊中古老的诅咒,伴着死亡的韵律。
水清的视线却在逐渐模糊,她想努力地抓住残存的意识,可抓住的,是天翻地覆的黑暗。
花花委屈地吸着鼻子,车子每颠一下,她便随着抽叭一声。
她抬眼看了那随车的大汉一眼,见其无动衷,便索性更大声地抽噎起来。
“哭嘛!哭嘛!老子最恨女人,不是凶得像老虎就是哭得像瘟神。一遇见就倒霉。呸呸!--”
“滚刀肉”烦躁至极横了她一眼,花花便立时像定格的机器人,收住了呜咽,只泪水汪汪地一副可怜相。
这到底是什么状况嘛!本小姐本小姐!怎么会落到被关到笼子里啊!!!!!!!!!!!!!!!花花幽怨搅拌着愤慨。
不是说好人有好报么?(笑:你是好人么?花:说什么!笑:......)想我生于江湖十四载,行侠仗义无数,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怎么能落得如此下场呢!
花花确是为了找南珠上了山的,也可以说是为了找南珠被抓的。或者说,是因为她不慎遇到了强盗,所以在有机会拯救南珠前,先有机会进了笼子。
花花不是个四肢发达的人,但确实是一个四肢比头脑发达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她在行动前甚至想不到给水清通个信儿。
水清和阿福是不是还在等我呢?花花哭累了,托起下巴。
以她那个正经的个性,一定会等得化成一尊望“花”石,嗯对,然后阿福那个小胖子就当她的石墩。
“谁?”滚刀肉大刀一横,大声一吼。花花被这一吼,吓得一哆嗦。爬坐到笼子边侧打量。
横着的宽度比竖着要长,穿着这样的衣服的人,除了阿福还有谁。只见他颠得满头大汗,表情呆呆的,似乎还不相信自己的跟踪失败了。
他看着一个髥虬大汉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猛然醒悟过来,拍拍肚皮也大喝一声:“放下我家小姐!不然,我就不客气了!”
快哭了…花花感动不已。
笼子里有些拥挤,在放进阿福这个大胖子之后,花花只好不情愿地向旮旯角儿进发。
“我还以为你能撑过三招呢。”花花眼神低迷。
阿福倒不在乎花花口里的讥讽,“嘿嘿,以前我都是一招倒地的,跟少主在一块儿的时候。”
花花秀眉一挑,“说那个邪神作什么?我问你,你在这儿,那水清哪里去了?”
阿福“喔”一声惊呼起来。“水小姐和我一起来的,她落到陷阱受了伤,让我先来看看这伙儿人把你弄到哪儿去的。谁知道......”
花花快要蹦起来了:“你说水清受伤了?伤到哪儿了?严重不严重?”她满心焦急地问了半天,阿福却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她丧气地坐下,如坐针毡。阿福瞧她生气,也不敢多言语。
静默了一会儿,花花突然站了起来,使劲摇着笼子:“你个死人!你要把本小姐带到哪去!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等我出去,我一定要你好看!”
那滚刀肉凑近了笼子,拿刀在花花脸上若有其事地比划了半天,一下子便收了花花的气势。“小丫头,老子现在跟你客气着呢。你惊了老子捕的野猪,老子就拿你代替。再嚷嚷,信不信,我拿刀在你脸上刻朵花儿?”
花花下意识地摸摸脸,决定好汉不吃眼前亏。只是,她不平地想,自己怎么能和野猪等价呢?
林木渐渐让开,视线变得开阔起来。她从没想过在如此隐蔽的地方有这么宠大的一座建筑。
火把妖冶地燃烧,挑衅地微笑。
与此相对比的是,门前两个侍卫的脸,臭得却像腌了二十年的咸鱼,不仅颜色不好,样子也不怎么地。
山寨的大门,缓缓拉开。
“小六,把这车推到仓库旁好好看着!里面那个胖子绑到架子上,备好刀子呆会儿包人肉包子。其他的弟兄跟我去见老大!”滚刀肉吩咐道。
“是!”几个手下抱拳而应。阿福惊慌失措,他握着花花的手声泪俱下,“小姐,我错了。我承认你最爱的那盒杏仁酥是我偷吃的,还有那瓶白枫桂花露,我真得只吃了小半杯,那半瓶我真不知道是谁喝掉的!小姐,阿福死不足惜,但你要原谅阿福啊,不然我死不瞑目啊!!!”
“我早就知道了。”花花反扯住阿福的袖子,“所以我就把你的红豆烙饼和你收藏的那只花雕鸡给吃了,咱们早就扯平了。”
她胡乱抹了把眼泪,又道:“你,你别净说些死不死的!我一定会救你的!”
“啰嗦什么!”两个人掰过阿福的膀子,把他拖出了木笼。未待花花扑过来,把木门摔了过去。笼子的方框形状再次得到的圆满。
风里隐隐还飘过似是而非的“小姐”,但越来越远了,花花听不真切。
那山寨内光亮映人,各色人等来去匆匆,虽至深夜仍不见歇息的迹象。墙上结着大红花,扯着绒布绸子,在火光下反衬出娇美的光泽。
但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啊。
花花在笼间的空处挤压着自己的脸,烦闷得不得了。到底要杀要剐说个明白啊!白白丢在这里,像被遗忘了一样。
在被吓死之前,一定不能先被闷死。
她琢磨着,调整了一下哭抽了的面部肌肉,试着再微笑起来。“哎,小哥儿,劳烦您看着我这么久。真是辛苦你了。”拍马屁在什么时候总是不错。
那少年显还是见事甚少,听这话,脸微一红,道:“我这不算什么。”
“哎,我会看相。我看你头骨圆润,印堂红亮,非富即贵。你肯定是这里的重要人物吧?”花花开始发挥她胡扯的功夫。
少年不知她信口开河,慌忙辩解道:“不不,我不过是个新来的,打下手的。要说重要人物,我们三位当家的,才是响的人物呐!”
花花眼骨碌一转:“莫不是那个押我来的,呃,好汉?”
“哦,那是我们三当家。绰号叫‘滚刀肉’,正名叫作狄四。力大无比,使得一柄四环骷髅刀,武艺高强得紧!”少年一脸崇拜神往之色。
“滚刀肉”?哼,什么五花肉,鸡胸肉的,倒是适合他,是个该挨千刀的!花花在心里骂着,脸上却是不动声色,笑靥如花。“他的身手小女子是见过的,确是佩服的紧。可他这样的人物才排第三,可不知还有什么样的人能排在他前面?”
少年嘿嘿一笑,来了精神。“排第二的倒不是以武艺取胜。他唤作‘神算子’胡半言。聪明过人,平日里,大半主意都是他出的。”
“喔,那第一的......”
“第一的,”少年兴之所至,神采飞扬,“便是我们大当家‘水下鲤’余锦胜,以鳞网为武器,大网所至之处,必死无疑。威风得很!”
水里的什么鱼偏跑到山上捣什么乱,成精了么?花花抽抽鼻子。
少年说开了怀,不等花花接话便又兴致勃勃地说下去:“说来也是老天有眼,赐给我们大当家一个美人。你看这寨里这般喜庆,便是忙着给我们大当家办喜事的。”
花花正听得百无聊赖,闻得此话,精神一震。
“这倒稀罕得很,不知是什么样的美人,才配得上你们大当家这样的英雄好汉?”
小伙儿脸红扑扑地挠挠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反正就是美得很。”
网友我太刻薄点评:《夜魅》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作者水清的想想力丰富,情节曲折动人,高潮迭起,引人入胜。让人爱不释手。
网友染指流年划过点评:我早上要上课的,昨晚就不该打开这本书,本来只想看个半个钟头就睡的,结果看了三个多小时了,兴奋的我完全睡不着,太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