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禁忌全本小说(茅山禁忌)全文阅读
编辑:秋雨露更新时间:2021-05-15 10:32
茅山禁忌
热门小说《茅山禁忌》是作者烈日焱焱所撰写,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书中精彩内容:
作者:烈日焱焱 状态:连载中
类型:都市
小说叫做《茅山禁忌》是烈日焱焱的小说。内容精选:...
精彩章节
我祖上不光彩。
听嫲嫲讲,娘是逃难逃进深山里来的。
那年娘刚成年,县城外头闹饥荒,娘本是个茶戏馆里的小琵琶,躲灾摸进了俺们村。
娘的出身不干净哩!
她完全不似好人家的做派,脸上抹着厚厚一层脂粉,像糊屋顶的石灰腻子。身上穿的也是花红柳绿,花里胡哨。不过,娘年轻时生的极俊。
我爹家便住在这深山里,上西村儿。爹大号叫施老蔫,是有名的穷困破落户。
我爹是三代单传,因为穷,到了我爹这辈儿,40岁都没有讨到老婆。
后来,只为传递香火。才不得不娶了我娘这个不干净的女人。
我娘过门儿后不到一年便生下了我。
村里的人都传,我并不是我爹亲生的。是我娘从别处带来的野种。
爷爷和奶奶一打眼儿看见我。便捂着脸直呼丢人现眼,辱没祖宗。
所以,我的名字叫施现。
因为我的身份来历不干不净。所以父亲打我出生起便讨厌我。
他每回下完地都喜欢喝两壶。每天喝完酒之后必做的事情。便是打我和打我娘。
我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一熬便是16年。
在我16岁那年,我爹再也受不住村上其他人的闲言碎语,便毅然决然的把我赶出了家门。
娘心疼我无处可去,便偷摸使钱托人给我找个活儿计,去义庄扛尸。
娘说我是窑姐的儿子,下九流的行当,天生的下作命。能在死人身上混口饭吃也算是有出息。
何为下九流?
一流戏子,二流推,三流王八,四流龟,五剃头,六擦背,七娼,八盗,九吹灰。
我不明白,好好的人儿,都他妈是爹生娘养的。凭什么还要分个三六九等?
我不甘心,可是为着娘,我还是留在了义庄。
刚到义庄的前几个月,不过就是在混日子。
义庄原有个守门人,名叫马小山。
那马小山大约四十出头,长得矮小,身材微胖,像一口水缸。
马小山喜欢喝酒,总是把脸喝的涨红发紫。一缕花白色山羊胡须,模样显老了些,他夜晚便睡在义庄。
马小山原本有个媳妇,他那婆娘不是个安分人,时常让马小山当活王八。
后来那娘们跟着一个邻村的小白脸跑皮没了踪影儿,马小山就卷了铺盖卷彻底搬到义庄住下。
许是天天陪着这些棺材白骨,只觉得这死人骨头比活人更有热乎气罢。
我本是瞧不上这马小山,好好的爷们儿,太软囔了些。为着个女人,便终日里醉生梦死。
可几个月后的一桩事儿,却让我活活给这马小山磕了三个响头。
那是五年前八月初二的一天傍晚。
天上刚淅淅沥沥下了半日小雨,脸盆大的乌云正好挡住了月亮。天黑的早,雾蒙蒙的难看清人脸。
义庄门前的黄土路,这干黄泥就上半斗的秋雨,都成了和稀黏腻的面团子。两脚踩在上面飘飘忽忽的。一抬腿拔出一鞋底子稀泥。
只因是八月,一年最炽热的时分。这义庄就如同那灶上的笼屉,蒸得人脑袋直发昏。
我脱了上衣,赤条条坐在门槛上摇扇子,马小山拿了个半升的小酒葫芦,就躺在棺材里灌粮食汤。
不时,便有人喊我和马小山去扛尸。说是南村王家死了女人。
我和马小山拿着担架到了王家门口,看热闹的闲人乌央的堵了整个院子。
女人的尸体就停放在了院子当中的临时搭的木头床上。
一张湿透的纯白棉布盖住了死人的头脸和身子,只有那一双掰折了脚趾的浮肿着的脚丫子明晃晃的荡在外头。
我凑到前头,把那盖死人的白布往下掀开半尺。
那死婆娘也就三十出头,模样惨烈些。
头发湿漉漉地贴在浮肿阴白的面上。嘴角泛着淤青,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朝上翻瞪着,黑眼仁占满了整个眼眶。
按老话讲,死人不闭眼,这叫死不瞑目,怨气极深。
“人是怎么没得?”我依规矩喝问道。
死人丈夫王川便站在尸体旁侧,听了我的话,一边抽搭着鼻子,一手提着腰上的松绿色腰带抹着脸上的泪珠子。
“好媳妇,都怪我!”
王川呜呜咽咽,情绪好不悲切。
原来这死了的婆娘姓余,大名叫余秀莲,与这王川结婚已有三年多。
余秀莲是十里八村有名的母老虎。因自家男人生的俊秀,身材又高大。余氏总疑心王川外头有女人,常故意找茬谩骂,抬手便打。
今日也是如此,这余秀莲不知为什么又犯了酸病,吵的邻里都来看热闹。
王川自觉丢了面子,给了余氏一记重耳光,转身便到地上去插秧。
王川走后,邻居也就散了。这余秀莲挨了男人打,一时想不开,便解开自家系蚊帐的糟绳,悬在了里屋房梁上。
又搬了桌子,自己盘着腿端端正正坐在桌子上,脖子一伸,坐着便把自己吊死了。
坐着也能吊死,余氏可也是命里该绝。
我了解个大概,将那盖死人的白布又往下掀了半尺,露出了余氏酥软的脖颈。
余氏的脖颈处的确有一道深深的血痕,皮肉已经迸裂,痕迹有半指粗,交叉于鬓后。
我把那白布给死婆娘蒙好,唤马小山道:“老马,来搭把手,抬人吧。”
马小山得了令,立刻上前。
马小山一手托着死人头,我两手握着那婆娘的脚脖子。那婆娘的脚脖子冰的吓人,活像冬天房檐上挂着的冰锥子,又硬又僵。
“一,二。”我喊着号子把余氏扔到了我们带来的担架上。
自戕而死的人并非好死,也就是老话里说的横死。
一般都有个规矩,便是横死的人不能埋进祖坟。况且这余氏也不曾生养,王家坟里更不会埋她。
像这种横死鬼,常就是送去我们义庄。停尸三天,送些纸钱。待三日期限一到,就找个空旷的地界一把火烧了了事。
我同马小山并两个壮汉一起把女尸抬回了义庄。此处义庄却是不大,入门便是一个荒草杂生的破落庭院,再往里走是一个正正方方的旧时庙堂。
大堂正中间是张黄桌香案,案上供着白烛香蜡,并着四个巴掌大的泥铸金刚。堂内左右并排摆了大大小小二十八副棺材。
这些棺材里躺着大都是枉死横死的无主孤尸。
马小山捡了最角落里的一礅赤红色棺材,推开灰积三尺的棺材板,里头的死人早都烂了皮肉,只剩下一副白晃晃的骨头架子。
那马小山一脚踏进棺材,把那骷髅七零八落地踢到了棺材一角。
“得了,把这娘们儿就扔这吧!”
同来的两个壮汉走的倒是急,现在除了马小山独剩了我自己。我内憋一口气,使了个蛮劲儿,把那死婆娘一个猛子丢进了赤红棺材。
只听“乓当。”一声,那余秀莲的脑袋重重的撞在了棺材棱上,少倾,整个尸身又缓缓滑进了棺材。
我心里暗自琢磨,这死婆娘怕是磕的不轻。上前一看,那盖死人的白布都卷在了尸体身下。我是初次这么近地端详一具尸体的脑袋。
按理说这余秀莲的模样还算是端正,圆面,胆鼻,樱桃嘴。只是那一双死不瞑目翻瞪着的眼睛有些渗人。
我给这死婆娘的尸体翻了个身,才发现尸体的后脑壳整个都凹陷进去。
一摊浓白的粘液从她的脑后溢出,我用手指沾了沾,竟蒯了一指头的粘稠汁子。
“死者莫怪!死者莫怪!”
我在心里反复嘀咕两遍,在棺材棱上把指头上的脓液刮刮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