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养老保险继承可以吗
养老保险能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
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
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保险期间身亡的。
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保险,期限为10年。
领取养老保险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保险。这里的养老保险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二、领取养老保险的条件有哪些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附件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一》规定:职工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凡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或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10年的人员,均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