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今年是整整40年了,回头看看40年前,到现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秋雨露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改革开放40年变化总结范文大全,希望能帮助到你。
1.20世纪80年代,我国先后成立了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特区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率先开展改革探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全面对外开
放格局的形成奠定基础。
以深圳为例,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深圳与香港相距很近且两地间存在巨大的收入差距,许多非法移民经由深圳偷渡至香港,1977年邓小平视察广东时指出:“这是我们的政策有问题”(陈宏,2006)。1979年4月,时任广东省书记习仲勋提出了广东“先行一步”的建议,希望划出一些地方,实行单独政策,鼓励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投资。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广东发展经济特区。深圳特区成立后,为适应新形势,率先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为进一步开放扫清障碍。
(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以前,行政划拨、土地无偿使用、不准转让是国有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深圳特区成立后,打破了国有土地没有价格和租金的传统意识,大胆提出土地使用费的概念。1987年5月,《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改革方案》出台,提出对土地实行商品化经营,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12月1日,深圳首次举行国土有偿使用权拍卖会,以525万元拍出罗湖区一块面积8588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开创了我国土地拍卖的先河。自此,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开始在全国展开。1988年,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修改了宪法有关条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二)基建体制改革
1981年,深圳筹建第一座商业楼宇国商大厦,工程队按惯例由上级指派,但建筑公司坐地起价,要求将大楼每平米造价由550元提高至580元,且工期延长至3年。面对这种形势,房地产公司向市政府提出不要“拉郎配”,要学习香港实行“工程招标”。深圳市政府批准招标,最后该工程以每平米398元,18个月工期中标。由此,新中国第一宗招投标建设工程诞生。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标志着资源配置方式从行政分配开始向市场化竞争转变。
(三)价格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时期,全国商品被严格分为三类,一类是统购统销,一类是国家计划收购、计划销售,还有一类是国家没有计划收购的商品,随行就市收购。改革开放之初,深圳沿袭这一规定,然而随着特区的发展,外来人口快速增长,生活用品十分紧缺,物价不断上升。于是深圳率先开展价格体制改革,通过实行“少管多放”,逐步缩小国家计划价格范围,扩大市场价格、半市场价格范围(梁文森,1984),逐渐向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为主过渡。价格体制改革使深圳物价逐渐趋于稳定,也为全国价格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特区设立伊始,为适应新的发展格局,首先在“三资企业”探索建立合同工制度。1981年1月,《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颁布,规定特区企业均按暂行规定使用合同制工人;经过两年多的试验和总结,1983年8月《深圳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颁布,将合同制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规定新招工人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与之相适应,还进行了工资、劳动保险制度配套改革,初步形成以合同制职工为主体、以临时工和固定工为补充的用工结构,逐步建立优进劣退、双向流动和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倪元格、于德江,1989)。1983年,国贸大厦员工每月可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