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提出了责任追究原则,对十种违规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形作了详细说明,明确规定了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以及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对出现用人失察失误,违纪违法用人的,将做出严肃的查处。 这一办法的制定,将干部选拔任用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相联系,做到了权责统一、分级负责、严格要求、违规必究,有效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最近,xx市委组织部组织广大干部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一些政策法规,同时进行了知识测试。作为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学习,加深了我对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特别是四项监督制度的理解和把握,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个人认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我党用人制度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出台,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有利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正常运转;为深入整治领导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化武器,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期盼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是党中央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