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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十年读后感_新高一读后感解析

来源:秋雨露  编辑:qiuqiu 时间:2019-04-15 17:51:45 热点:背包十年读后感_新高一读后感解析

背包十年读后感_新高一读后感解析

 

 

没有牵挂,背起行囊,流浪吧,流浪吧。

 

其实最开始这不是我想找的书,但是偶然之间看见了它,由于我一直想去旅行,所以就买下了它。还有一点吸引我的就是那句“人应该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一个人真的背起行囊行走天下其实是很需要勇气的。踏上了这条路,就会知道意外随时都会发生。

 

融入当地才是真正的旅行。我对这句话深有感触,那年我去北京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一点,我刚到北京这个城市的时候觉得我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我就像是一个闯入这个地方的入侵者,北京这个大城市让我感到陌生和害怕,看着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后来在北京呆了几天我深刻的体会到,如果你想了解一个城市,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留在那里,融入它。旅行,也是如此。如果你有这充足的时间,不妨在当地找一份工作,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去好好感受它。

 

还有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双脚放在地狱,眼睛搁在天堂。”即使你身处地狱,你的梦想也要留在天堂。地狱的历练会让你离天堂更进一步。在地狱和天堂之间,其实距离很短,但是也很长。

 

我很羡慕作者,他能背起背包一路就这么走,感受各地的文化,生活,欣赏着各地的美景。其实,我又何尝不想。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背起行囊,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不为别的,只为了寻找自己生命中的色彩。

 

 

无意中在机场的书店,看到这样的一本书,——背包十年,我的职业是旅行~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我的我觉得是羡慕小鹏活着的姿态,在这样一个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他放下沉重的包袱,背起行囊,用足迹丈量生命的意义,让精神在路上探索、洗礼,这些都是我望尘莫及的~

背包十年读后感_新高一读后感解析

看着这本书,我也在想,"哪一天,趁着年轻,我也背起行囊去一个未知的地方去旅行一次。。。。。。"多少风花雪月的守望,无数雪山草原的期盼,随着年轻的生命慢慢老去,眷守一份午后闲阳品茶般惬意悠长的回忆。在脑海里想过,而后总会找很多借口来欺骗自己,有时间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钱有时间的时候可能都老了~或者说我不够勇敢~~

 

笔者小鹏这样洒脱的人,选择一个人去旅行,放下白领的工作,放下父母的牵挂、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以为他不害怕孤独,甚至我以为他不会感到孤独。但是他说,一个人旅行时的那份心灵宁静、却无比空旷,孤独时会强烈的想起她时,拍下天空的照片,想着头顶的天空练成思念。。。。倍感孤独,我才明白他那时无法抗拒的那份孤独与寂寞。

 

或许一个人孤独时候强烈的想起某人时,那个人才是占据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吧~o(∩_∩)o哈哈

 

他说:只有在旅行中才能感到自己是自己。

 

他见过手持莲花的女孩,邂逅过在铁轨边玩足球的少年,观察过爱思考的撒哈拉男人、专注的爱尔兰女孩,去过爱丽丝梦游的仙境,造访过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有过无数美好的瞬间,但也品尝过酸甜苦辣。

 

露宿街头、遭遇小偷、在海关被扒光衣服、做义工……十年来,他打过不同的工,睡过不同的床,遇见不同的人,开心、孤独、骄傲、沮丧交织在一起。他不经意地说着它们,仿佛与自己无关,听起来好像很简单,但是能带给人惊奇,他从他崇拜的三毛、格瓦拉、堂·吉诃德身上汲取着力量,一直“在路上”,并在无形中用这种精神影响了更多的人。

 

看着一个个故事,身未动,心已远。如果即要文雅又要全面地对本书阅读后的感受进行一番总结的话就是:身未动,心已远,但现在身还是不动,只是YY而已。

 

他说“以前当过白领,每天出入城市里最好的写字楼,代步要搭的士,上班要穿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知道领带的多种打法,还有西装扣子几个要开着几个要扣上。生活精致到每分每秒,而每分每秒都是无聊。”这也是许多年轻人的生活写照。

 

“于是他选择流浪,拿起背包,按照自己的方式思考。这时发现衣食住行只是最低层次的需要,牛仔裤可以一个月不洗,粗茶淡饭只要能吃饱也不会嫌弃。”有人说,小鹏的“背包”生活受追捧的原因就在于许多和他有一样心境的人却不敢去付诸行动。而我就是那类人而已~~~

 

其实更多让我无法想象的是,口袋空空、肚子空空的旅行,因为我觉得要是我去旅行,肯定是带足够的钱,甚至还要预备一些,可以说我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也可以说我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独自旅行的人!

 

记得有句广告词是这样写的: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必在意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

 

 

很想去旅行,很想去世界各地旅行,所以很羡慕那些可以到处飞的人们。上次去同事家玩,从那一摞书中看到这个书名《背包十年》,就知道肯定是跟旅行有关的,就借过来看完了。

 

作者是叫小鹏,因为热爱旅游而变成了一个职业旅行家,把自己的梦想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生活。通过他的眼,自己也像是走在亚非欧美的土地上一样,幻想着如果是我又会发生怎样精彩的故事。

 

想去阿姆斯特丹,看看梵高先生为什么用剃须刀割下一只耳朵送给一个妓女。虽然梵高先生画里面的艺术品味至今就没懂。

 

安徒生的故乡奥登赛,就因为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还有就是丑小鸭。

 

青藏高原一直就是梦想,只不过很担心高原反应。

 

因为三毛,对撒哈拉沙漠有了一种浪漫的情愫。

 

凤凰古城很出名,居然是沈从文先?的故乡,这个我还真是第一次知道,《边城》《湘行散记》就列入下一批的书单中。

 

在之前也是看过余老师写的散文式的旅游笔记,余老师是学者,关注点可能更多的是过往辉煌的文明留在现代的痕迹。小鹏的呢就更生活,身边的点点滴滴。

 

我们一生就只有这么长,如果就只蜷缩在一个角落一辈子,那么意义何在呢。可能我们做不了什么大事,掀不起什么波浪,小如尘埃一般,没关系,就算是尘埃,我也是一粒有见识的尘埃,闪耀着光辉的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