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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不写书面辞职信、不办交接如何处理?

来源:秋雨露  编辑:qiuqiu 时间:2019-09-07 15:24:09 热点:员工辞职,不写书面辞职信,不办交接,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所以,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交接工作,可以与其约定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等都于交接完毕时支付。在此要注意:如果双方约定了办理工作交接的时间,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办理,此时,用人单位自然可以对抗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从收到辞职申请起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证明书。

 

并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移交、接转手续,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但是以下四类人员辞职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是不能辞职的: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且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员工因工作安排与单位未达成一致,提出辞职,但拒不写书面辞职信,怎么办?

 

1、你方自进入单位时即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2、即使你方辞职,也是受劳动法保护的;3、《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单位不给你方离职证明(退工单)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方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