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的关系
问题一:职工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与工会有什么区别?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两者性质、任务不同,代表机构也不同。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常工作;而企业绝大多数职工是工会会员,有的单位职工代表同时又是会员代表,所以,这两大组织人员有时存在重叠情况
问题二:职工代表大会如何组成?
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全体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问题三:某企业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又丰常多,是否可以简化民主程序,将规章制度交由企业工会讨论?
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对于关乎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这是法定必经程序,并没有可用工会讨论来替代的规定,因此,该企业要通过规章制度,必须先由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大会。如存在困难,则该企业可以通过召开全员大会,邮件群发或张贴公布等形式将规章制度交由全体员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