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退休前死亡的,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如何继承?继承多少?
一、是否可以继承?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如何继承:
参保人继承人准备死亡证明、本人为继承人的证明、身份证明并填写相关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关系所在社区或退休前最后一家公司进行办理,具体如下:
退休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
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2、核对及领取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三、继承多少?
第十四条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但是,参保在职人员和参保退休人员所继承的额度算法不同。
如果参保在职人员死亡,个人账户继承额为本人死亡时个人账户储存额。
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最后提醒您,一定要在生前指定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