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辱从心头升起,可是沈南夕来不及反抗。
一场没有任何感情事后,陆向琛淡漠地起身穿衣。
沈南夕只觉得身上的淤青和擦伤愈发疼痛——昨晚上她出了车祸,差点丢了一条命。
她不想陆向琛看到,认为她又在卖惨挽留。
见她裹着被子异样的沉默,江凌宵心里莫名漫出一股烦躁。
“你妹妹的手术……”他破天荒多说了一句。
“不需要了。”沈南夕声音很平静。
陆向琛扣着领扣的手顿了顿,冰凉的目光落下来。
沈南夕解释,听起来心平气和,“主刀医生出国了,暂时做不了手术。”
都过去了……
昨晚上晓晓病危,她走投无路,只能厚着脸皮到他正在应酬玩乐的会所,哭着要见他,想求他出手,把即将登上离境飞机的主刀医生拦下来,救救晓晓。
可是他连面都没露,只让手下给她带话:分手和滚,她自己选。
如果晓晓昨晚上没有挺过去……
沈南夕深吸一口气。
也好,他在外面彻夜不归,不会知道她整整一夜的狼狈。
就算知道了,最多徒增他内心对她的憎恶。
“下个月爷爷八十大寿,”临出门之前,陆向琛扔下一句话,“好好待着。”
别给他惹什么乱子。
原来,他赶回来,只是为了堵她的嘴,让她别在江家人面前给他惹麻烦。
可是沈南夕知道,她累了。
十三年,她付出所有也没能赢得陆向琛的心,往后,也不会再去费这个劲了。
……
拖出行李箱,打开衣柜,满柜雪白的衣裙,刺痛了沈南夕的眼。
认识沈南夕的人都知道,她喜欢白色。白色的长裙,白色的风衣,白色的晚礼服……
但鲜少有人知道,她执着于白色,只因为她十二岁生日宴上,陆向琛曾赞美她穿那条珍珠白的公主裙好看。
“你最适合白色,很好看。”她还记得他那时候说话的语气和眼神,带着赞许、欣赏和鼓励。
从此以后,沈南夕的衣柜里,就只剩下了一种颜色。
就如同她的感情世界,也只留给了一个男人。
他不喜欢她打扮得鲜艳,她就尽量素净;他不喜欢她浓妆艳抹,她就粉黛不施;他不喜欢女人抛头露面,她就放弃了自己的爱好和事业;他讨厌她和外人交际,她就割断了自己所有的社交朋友……
可直到,她看到他身边如花蝴蝶般张扬绚丽的殷柔晴,才知道,原来陆向琛,也懂得欣赏别的色彩。
她活成了他所要求的样子,结果他却恋上了其他女人。
她以为自己可以成为陆向琛的白月光,最终他喜欢的,却是红玫瑰。
所谓的不喜欢,只是不喜欢她这个人,所以她所做皆错。
阳光铺满了偌大的卧室,像要把人从皮相洗涤到骨子里。
须臾,沈南夕笑了。
离开。
除了一个崭新的自己,她什么都没带走,包括死去的感情,和他给的银行卡。
从此以后,她只为自己而活。
沈南夕本科毕业于帝都传媒大学新闻系,当初本来拿到了保送研究生资格。
欢天喜地告诉陆向琛的时候,却只得到了他森冷的一眼,“直升?倒是方便你继续招蜂引蝶。”
“来,说说看,”他突然倾身逼近他,眉眼都缀着浓重的嘲讽,“你又给了俞子舜什么好处,逼他帮你搞到了名额?毕竟你最擅长的两件事,就是勾引男人和挟恩图报。”
因为他这通话,沈南夕放弃了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直升机会,甚至放弃了工作,从此甘心在御园当一尊“望夫石”。
她最怕被人说挟恩图报。
因为挟恩图报……
正是沈南夕当年被江家收养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