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王疯了,其实自从老王的女儿死后,他就性情大变了,他变得多疑、反应迟钝且脾气火爆,开口就吐脏字,终日提防着他家垃圾桶后不存在的刺客。他大清早砸开我的门,口吐白沫道:“老弟,我明白了,全明白了……”我心中腾起一股莫名火,当时就准备推他出去,他却开始手舞足蹈起来,像个蹩脚的喜剧演员,但他后面的话让我真笑了。他以浮夸的表情与腔调叫着:“妈的,我们就是活在一本小说里啊!”
——我既不粗鲁也不愚笨,因为我是一位伟大的小说家,即便现在我只出版过几首二流小诗,我漫步在繁华的街道上,这座城市最喧嚣之处。欢呼的人群溺死于绵延的舞蹈,时不时会有几个醉汉踉跄着从我边擦过,霓虹灯发出的彩光在街上几处水潭中打着转儿,因为在这记忆都模糊在酒杯壁的夜晚,我会写完一篇能轰动群星的小说。
我笑得前俯后仰,老王激动的表情就像个打烂在脸上的蛋一样精彩。我摸着老王的额头,嬉笑道:“活在小说里,你没发烧啊。”老王猛地揪住我的衣领:“那你说,为什么你没有名字?”“名字?谁没有名字?”我不以为然道:“我就叫……”老王死死盯着我,一种来自心底的陌生感袭上我脑门,我是什么?名字,对,我一定有名字,我缓缓开口:“我,叫王白丹?”“放屁,那是我名字,你还叫过我王八蛋呢。”老王的歇斯底里让我不安起来。名字?不可能,这不是真的,我一定有名字。老王哭丧着脸道:“早就发现了。认识你却不知道你名字,隔壁大婶的表情一直没变过,牙膏用了四个月了还没挤完,做梦梦到打字机,街道上到处飘着文字和标点,我们一定活在本小说里!”没来由的恐慌涌上心头,我惊恐道:“那,那怎么办?”老王跳起来,我觉得他像个感叹号,他叫着:“逃啊,快逃!作者已经埋下伏笔,我逃不掉了。因为我有名字,一定是个重要角色,你无名无姓,走了也不会影响小说剧情,快逃吧!”
——现在, 我这个伟大的小说家正坐在一处出版社中,各路作家与诗人堆着笑想讨好傲慢的编辑们。但很快他们都会哑口无言,因为我带来了一篇能轰动群星的小说——《逃离小小说》。它讲述了主角发现自己活在小说中,并号召人们逃离的故事,是篇杰出的讽刺小说。编辑在叫我,我打起精神——
我打起精神,老王却突然不见了。我开始大口喘气并意识到自己从未呼吸过,天哪,这太荒谬了,我得停下,不行,一想到这些都是小说情节我就只想逃。我推开门,转动的是门把手感觉却像翻了一页小说。我来到街上,我看到了轮胎竟是方形的车子,见鬼,没有车牌号的车,我身上怎么穿了件过时的紫色西装,脚下的水泥地变得云一般的柔软,夜空中那像太阳光样的东西是月亮还是霓虹灯?我莫不是喝醉了?我去,我手上竟真多了瓶啤酒,“太荒谬了。”我喃喃自语道,我在街上摇晃起来,把一个西装革履的人撞得人仰马翻,但我毫无歉意,身为一个不重要的小说角色,我似乎不该有情感。
——然,我被一个穿着紫色西装的醉汉撞得人仰马翻。但这跟我刚刚在出版社的冷遇比,不值一提。那些编辑们竟然说像《逃离小小说》那样的作品只配盖泡面。“太荒谬了。”我在回家的路上喃喃自语,我似乎看到了没有车牌号的车,云一样的路地,像霓虹灯一样的月亮。这不可能,我得停下,但一想到我活在自己的《逃离小小说》中我就只想逃。
我拉起被我撞翻的人,与他——
我看着拉我起来的人,与他——
如同玩着倒数游戏的孩子一样,同时开口:“你说,我们是不是活在一本只配盖泡面的小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