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1 月1 日以后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办法》显示,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在中国境内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有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也意味着炒房者将基本无缘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此外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办法》还提醒,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并不是意味着直接在个税中减免1000元。
何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