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得明确清晰集团与各下属公司之间是子公司关系还是分公司关系;
2.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之一(甲方)有没有发生变化,如果不是一个主体,也就是说下属公司与集团公司是子公司的关系,那视为员工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公司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
3.最主要就是看看各公司之间是独立法人资格的还是从属集团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转让或注销,公司清算时首先解决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根据你提供信息可知,集团公司有意将员工转到B公司,也似可以的,但是要承认员工在A公司的工龄等,如果员工不愿意转到B公司,哪么只能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A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员工可以有两个选的,要么转到B公司,要么与A解除劳动合同。